名誉权侵权如何取证
『壹』 在网上论坛发帖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何取证
帖子内容能看出是明确的指称某个特定的人吗?如果是的话,而内容,又可能涉及侵犯他人的回名答誉权,则可以通过公证网页的方式取证。
至于说告谁,如果能知道发帖人的话,可以告发帖人,如果不知道的话,则可以起诉负责网站运营的公司或者个人。
『贰』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需要那些证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认定有效。除手机录音外,还必须有其它证据支撑,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视听资料不 存在有疑点的。
参考法律条文: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65、当事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认定有效。
149、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50、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 【视听资料】 ;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叁』 精神赔偿.名誉权如何取证
有赔偿的案例.证据要有侵权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