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1. 租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
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他们也不可能伪造合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租房东的房子,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
1、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2、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有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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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
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租房合同
2. 劳动合同不见了,怎么办,必须要吗
劳动合同时应该有甲乙双方。你的不见了可以到另一方付一份呐。主要在你的复印件盖上另一方的公章。就和原件一样一样的。
3. 租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商铺租赁合同丢失的,应该立即采取以下的补救措施:第一、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第二、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
4. 买房子后合同不见了要去怎么办理
这个也能不复见,你很制神奇啊
是新房的话,就找开发商呗,协商解决吧,我个人觉得开发商一定有备份吧,你再复印或者再重新和你签一份,总会有解决办法的。
要是二手房,如果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房子既然都是你的了,合同就和房主要来自己去印一下吧。
我建议你去公证部门公个证,证明你的购房合同丢失了,现以重新签订或者原合同的复印件为准。(纯属个人意见,没找到什么法律依据,给你参考的)
5. 合同丢了怎么办
这是你们私下里签订的合同吗?如果没有第三方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对方存心赖账,这确实是没有办法了。
6. 租赁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商铺租赁合同丢失的,应该立即采取以下的补救措施:
1、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回内容补签一答份租赁合同。
2、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
租赁合同是双方对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租赁合同丢失而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万一以后双方产生纠纷,就可能对主张自己的权益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于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7. 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丢了该怎么办
一般来讲,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一旦劳动者本人保存的合同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那份合同,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就可以了。如果不给复印的话,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劳动法》也具体的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订立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义务,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7)合同不见了怎么办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依法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