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采购合同
A. 我想起诉解除政府采购合同,怎么做
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2条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专位和团体组织,使用属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合同就是以实施政府采购为内容而订立的合同。在政府信息愈加透明的今天,政府建设物资采购大多已不再采用计划、指令、调配等方式,而大多通过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而后与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可以说,政府采购对于当今市场经营主体来说不再陌生。我们认为,对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等,既要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也要适用其特殊的规定。
B.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对于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由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C. 怎样解除买卖合同,解除买卖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注意事项:
(一)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三)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四)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五)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够修理,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理瑕疵。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D. 什么情况下购销合同可以解除
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根据合同法93条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94条也规定了法定解除的几种情况,即(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购销合同的解决应适用合同解除的一般原则。
E. 政府采购招标人终止合同后续怎么办
政府采购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供应商该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十六条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第四十六条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F. 已签订的采购合同双方同意了如何解除
数量、单价、付款方式(包括税金点数)、交货地点和运输方式、交货期、验货标准、签章审核
采购合同是采购方与供应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调整“供需关系”的协议。采购合同是双方解决纠纷的依据,也是法律上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证据,双方当事人都应遵守和履行采购合同。
(1)当事人双方订立的采购合同,是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
(2)采购人取得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必须支付相应的价款。
(3)采购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互负一定义务,供货人应当保质、保量、按期交付合同订购的标的物,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接收标的物并及时支付货款。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除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即成立,并不以实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订立的采购合同,是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
(2)采购人取得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必须支付相应的价款。
(3)采购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互负一定义务,供货人应当保质、保量、按期交付合同订购的标的物,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接收标的物并及时支付货款。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除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即成立,并不以实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G. 解除采购合同协议书怎么写要拿回订金
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法律上规定的解除合同有三种形式: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后二种属于单方解除。
二、如果合同中约定“如供方逾期2个月不交货,需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三、如没有这种约定,你只能选择法定解除,但法定解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供方拒绝履行供货义务、出现根本性违约行为,以及供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你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则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解除合同的通知不复杂,只要将解除合同的原因、法律依据和明确态度写清楚即可。法律对格式无固定要求。
五、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6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