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买卖合同
股权转让也来属于买卖的范自畴,一般的买卖是属于经济类的纠纷,但股权转让更多的是涉及商事。股权转让协议中不仅内容要合法,而且对于转让程序也是有要求,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中不涉及交易程序问题。
B. 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
股份转让合同本身就是合同的一种,性质与买卖合同差不多。
C. 股权转让协议书完整版
你说的
情况
是不能并案处理的
D. 股权转让协议怎样交印花税
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价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4)股权买卖合同扩展阅读:
印花税的相关要求规定:
1、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各地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局制定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另定。第三十一条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金额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2、凡代售印花税票者,应先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代售申请,必要时须提供保证人。税务机关调查核准后,应与代售户签订代售合同,发给代售许可证。
3、代售户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税款,须专户存储,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结报,或者填开专用缴款书直接向银行缴纳。不得逾期不缴或者挪作他用。
E.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有哪些重要条款
1、并购时税务风险承担条款(法人)
在收购企业股权,收购方最担心的是企业之前的税务风险(尤其在收购个体工商户或民营企业时),如果收购以后被税务机关稽查补税,可能面临巨额的补税和罚款等。所以,收购方要求转让方承诺承担之前的税务风险,一些股权转让协议就写上“标的企业股权转让日之前产生的任何补税、滞纳金、税收违法的罚款由转让方承担”。
但是,根据税法的规定,如果标的企业产生补税、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处罚的对象是标的企业,这是一种行政责任,不会因双方的民事合同约定而改变。
建议的表达方式:可以将表述转化为“并购企业承担的任何股权转让日之前的税收补税、滞纳金、罚款,股权转让方保证向并购企业做出等额赔偿”。通过合同条款,将补税的行政责任转化为双方的民事关系。
2、转让方获取的对赌补偿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自然人)
在投资或并购交易中,投资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防止投资时由于对被投资企业的估值过高而遭受损失,往往会通过“对赌条款”来对被投资企业的估值做出修正以保证自身的利益。如果被投资企业的业绩达到预定或超过预定目标,投资者可能会以货币或股权等形式补偿原股东。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9条的规定,“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按此逻辑,转让方在获取对赌协获得的补偿应调整股权转让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补缴个人所得税。
3、股权交易中的税务成本承担责任主体
股权转让方如果是个人(包括境外个人)、境外企业(注:境内企业由于股权转让收益与公司的盈亏合并纳税,不涉及单独计税问题),由于股权转让需要单独计算纳税,合同中通常需要明确涉及的税务成本由谁承担,也就是转让对价是税后的还是含税的问题。
在实务中,股权转让合同通常喜欢写“一切税费由**方承担”。其实,股权转让只涉及所得税(个人:个人所得税,境外企业: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通常合同只需要明确所得税由哪一方承担即可,根据税法的规定,印花税通常是双方都要承担的,股权转让应该是转让方取得收益承担纳税义务。纳税义务由税法规定,不能由民事合同自行约定,交易双方自行约定纳税义务属于违法、无效。
建议的表达方式:在合约中的表述改为“股权转让价格为税后价格”。
4、自然人股权转让时法律手续不符合税收法律规定
在实际中,许多自然人在转让股权时通常私自签订平价或折价的股权转让协议,在当地的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不去税务局备案,这个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会受到税务的稽核和处罚。
自然人在转让股权后,应该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股权转让协议、银行回单凭证等在税务机关备案,如果不是平价转让的,还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5、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价格不公允
许多自然人为了少申报或不申报个人所得税,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不符合独立交易交易原则的条款,比如折价或平价转让,甚至有些新三板挂牌企业在转股系统中以很低的价格转让,以规避所得税。
67号文规定,被转让企业拥有土地、房屋等重大资产的,应以股权对应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而非账面价值)为标准来衡量股权的转让价格是否偏低。如果符合67号文12条规定的情形,税务机构可以认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可以进行核定征收。
6、留存收益过高导致溢价过高多交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F. 股权转让合同的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6)股权买卖合同扩展阅读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1]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权转让并不都需要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实践中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通常都会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就股权转让事宜及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通知和确认,进而进行相关的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以及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受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因此可能会存在双方自行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情况。当然,为了后续修改股东名册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各方还是会通过召开股东会等各种形式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参考资料:网络-股权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