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侵权
① 一般侵权行为包括哪些,有哪些规则原则
一、一般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侵权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二)侵权行为法
侵权行为法是调整因侵害他人财产、人身行为所产生的侵权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侵权行为法属于我国民法的一个部分。
(三)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或对人身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侵权行为法上,将侵权责任分为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
二、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一)归责原则的概念
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侵权的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
(二)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当然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1.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征
(1)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主观归责原则。过错表现为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两种情形。
(2)过错责任原则表明行为人的过错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3)过错责任原则表明行为人过错之大小对责任范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2.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只有法律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才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适用方法上,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适用方法,一是一般适用方法,即谁主张谁举证,通常是由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和证明,而加害人无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二是特殊适用方法,即过错推定中举证责任的倒置,法律推定加害人有过错,而由加害人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责任。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② 何为商标淡化构成的商标侵权行为
何为商标淡化?何为商标侵权 ?
商标淡化,是指注册商标被市场长期使用,已失去其原来的显著性,沦为一类产品的统称。如深圳朗科电子的“U盘”,之前为朗科电子的注册商标,后面被长期使用变为“电子存储媒介”的统称。
商标侵权,是指商标权利人的商标被其它市场主体所使用,导致商标持有人的商标权被侵害,损害了商标持有人的利益的行为。
综上,商标淡化与商标侵权,这两个概念存在一定的矛盾性,一般来说,商标被淡化了,该商标随时有可能被撤销,而因此造成的侵权行为也可能不付任何侵权责任。
③ 何为侵犯版权
关于版权登记。在中国,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回件,但是答版权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计算机软件,可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其他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及工程设计图等,可由省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在某些国家,作品如未登记,将产生一些不利后果。
④ 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有何区别
侵权行为是侵犯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处理依据主要有侵权责任法,不一定构成犯罪。犯罪行为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处理依据只有刑法,大多数犯罪行为同时是侵权行为,但有些犯罪行为没有直接侵犯个人和集体的权利。
⑤ 何为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方法"接触+实质性相似
作权侵权行为的界定在知识产权审判活动中至为关键。我国《著作权回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答对著作权侵权行为方式作了简单列举,在具体认定方面缺乏详细的规范指导。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实质性相似加接触”的基本规则,并将其作为判定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核心标准。
所谓“实质性相似加接触”,是指只有证明涉嫌侵权作品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构成实质相似,同时作品权利人又有证据表明被告在此前具备了接触原作品的机会或者已实际接触了原作品,才能判定为著作权侵权。
“实质性相似加接触”规则是指如果被控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实质性相似,同时作品权利人又有证据表明被告在此前具备了掌握该作品的条件,那么就应当由被告来证明其所使用的作品的合法来源,否则即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⑥ 侵权行为的特征是怎样的
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要 造成损害。仅有行为而无损害,不构成侵权行为。损害既有金钱 等物质上的损害,也包括人身伤害、死亡,还有精神上的损害。只 有存在损害才能体现出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他人
的人身权利确实受到侵权行为侵害的事实。
第二,侵权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一般包括三 种:一是侵害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 为,简称侵权行为,是由侵权责任法来调整;二是违反
合同
义务的 行为,简称违约行为,是由合同法来调整;三是不履行其他民事义 务的行为,即既不属于侵权又不属于违约的其他民事违法行为,如 取得不当得利有义务返还而不返还,接受遗赠而又不履行遗嘱所 附义务等,目前这些行为由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调整。
第三,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是绝对权利。绝对权利是指权利 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权利人无须经义务人实 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自身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都 是绝对权利。由于绝对权的实现不需要他人行为的配合,也并非 基于特定当事人请求基础上,所以,这类权利一旦受到侵害只能通 过本法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来获得保护。这就与违约行为侵 害的对象有明显不同。违约行为侵害的合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 也就是权利人实现权利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这种权利 受到侵害就只能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来请求保护。但是,对于第三 人侵害债权的行为,由于侵权责任法中既没有明确表示认可,也没 有明确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如果在将来的法律修正或者司法解 释中,明确债权也可以作为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对象,其就是侵权行 为侵害对象为绝对权利的一种例外。
第四,除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的特殊情形之外,侵权 行为一般是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侵权行为一般以行为人主观 过错为构成要件。在有些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也造成了损害,但 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也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之所以要把 过错作为一般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是因为过错本身包括了行为 人的主观状态的不正当性和应受谴责性。当然,无论是侵权责任 法还是民法通则都规定了一般侵权行为的例外,即在某些场合,即
使不存在过错,行为人也要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但这需要以法律 明确规定为前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任何机关、个人都不能认定 无过错的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并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侵权行为产生的责任是法定责任。因侵权行为而要求 行为人承担的责任是依据侵权责任法或其他特别法律的明确规定 而不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责任。何种行为构成侵权行 为、应当承担何种相应的法律责任都是由法律规定产生的。这也 与违约行为有质的差异。违约行为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产生的, 即违约责任产生于法律支持认可的当事人双方的约定。
⑦ 什么叫侵犯知识产权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2,假冒他人专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3,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4.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⑧ 简述侵权行为的特征
以下的行为同样是侵权并犯法的,情节严重的该判处死刑:
1.逼迫人结婚生育是侵权的行为;
2.对独身主义者、丁克族出言不逊打击伤害的行为便更是罪大恶极,是该进行全国新闻媒体的公开批评;
3.栽赃陷害独身主义者、丁克族的行为是足以构成犯罪,如果造成他人致死致病的必须处以死刑、无期徒刑并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必须受到法律的重惩;
4.谋杀暗算独身主义者、丁克族的行为是该立即处死决不容缓。
人家不愿意结婚生育、只愿意结婚不愿意生育是人家的自由选择权,人家有什么罪过?招惹了你吗?为什么要对别人歧视、侮辱、诅咒、出言不逊?这种行为意识难道很光荣伟大值得全国人民学习赞扬吗?就一点儿也意识不到这种思想作风极端的卑劣可耻吗?不仅卑劣可耻,而且灭绝人性。
我国的法律不严,所以让许多罪恶有机可乘并流放于世,给人类带来灾难,如果法律严格公正,就不会有这么多的罪恶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