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股东协议
Ⅰ 民间合伙股东拆股怎么处理
合伙企业股东,股份比例与工作量毫无关系。股份是按照出资比例划定的,享有回的表决权,收益分配权等重大答权利。
工作量是股东聘请的经理人的经营管理工作。股东不应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股东只需要选择好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聘任经理,经理不能完成董事会制定的目标,就重新聘任经理。
对股东分配工作量,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Ⅱ 民间借款债务人名下有公司并且又是股东如何向他要钱
申请法院诉前保全债务人在公司的股份,然后在30天内起诉。
Ⅲ 三个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把钱骗走失踪成了诈骗案公司的民间借贷要求受害股东偿还因为签借款合同是公司、然
受害股抄东作为借贷合同中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应该履行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金额。
法律依据:
《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执行董事利用公司名义借款后将借款卷走,该行为已侵犯到公司的权利。股东向贷款人偿还欠款债务后,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向执行董事追偿,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执行董事应将贷款还给公司后,由公司将借款和利息还给履行保证义务的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法》第十二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Ⅳ 法人自己投资其它项目向民间借钱,但借据里只有一个法人的公司财务章,其他股东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注册资金已经到位,那么就是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Ⅳ 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吗
一、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但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
二、如果借款建议开支票转账,如果金额较少可以写借条,金额较多建议写借款协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Ⅵ 民间融资规定股东一般是几个人
金融之规定,股东一般是几个人啊?一般人可能就3到5个人左右
Ⅶ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股东以实物投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非盈利组织有股东??
借:固定资产
贷: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 或限定性净资产
Ⅷ 请问: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话,怎样做利润分配(就是分红)给股东谢谢!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就是分红)是矛盾的,你都不想盈版利了权,还想分红?!你挂羊头卖狗肉啊!你最好弄的发票在费用里面开支,真要做利润分配的话,借:非限定性资产贷:银行存款,注意个人是要缴20%的个人所得税啊......
Ⅸ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必须要有董事会决议吗
公司为民间借贷提来供担自保是需要要有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的。理由如下:根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需要经过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需要经过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通过,由公司章程对决议机关进行约定。所以,对于你所述的公司担保情形要根据公司是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保还是为上述主体之外的第三人担保,并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最终确定决议的权力机关是股东会还是董事会。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
Ⅹ 有限公司合伙股东私自拿公司公章民间借款私用,工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里面区别对待
一是对方对此知情
属于恶心第三人
股东无权处分
合同无效
二是对方不知情
并且有理由相信是代表公司行为
属于善意第三人
合同有效
至于公司与股东之间
公司如果有损失
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