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评估协议
❶ 签了房屋评估协议是否就等于同意拆迁
不是的,同意拆复迁需要签订拆制迁安置协议,签了房屋评估协议并不是指你就同意的拆迁,那个是没有法律效益的!但是我确实帮你找不到合适的法律条文!
------------------21世纪不动产经纪人王宏伟
❷ 房屋评估机构不合法的已签协议有效吗
当然无效啊,这个你可以去附近房租交易中心去咨询下比较好
❸ 房屋继承协议书
当房屋作为遗产来继承的时候,为了避免日后相关人员因房屋继承而产生纠纷,最好是提前写好一份房屋遗产继承协议书,这样也能保证房屋能够按照所有人的意愿顺利的被继承。
房屋继承协议书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❹ 房屋评估价高于协议价,买方可以拒绝签字吗
对于是是否签订协议的情形,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但如果当事人约定无理由拒绝签订协议属于违约行为的,当事人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❺ 房屋征收不提供评估报告,评估价值确认单上没有评估公司盖章及评估师签字让签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房屋评估协议扩展阅读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❻ 动迁房子请评估中介进行房子测量评估,按程序应出示评估报告,拆迁办自己又定的价格签了补偿协议,我真不
请问这个评估的机构是你请的还是对方请的?
如果是你请的话,看他是不是具版有这个资质,然后权看它的测量有没有问题,补偿的这个他评估的这个价格是不是一个市场价值。
如果是对方委托的这个评估机构的话,那也需要看看有没有相应的资质在测量过程当中,或者是评估所依据的补偿标准是不是有问题,他与你所请的评估机构是不是评估来的结果是有出入的。当然如果你没有请评估机构的话,你可以大致预估一下自己的补偿价格。需要根据你的现在这个房屋的市场价值来大致判断一下你的补偿价格,如果差异巨大的话,那说明他之前的这个评估是有问题的,对于评估报告的话,我们可以提出异议的,或者是对于这个补偿协议如果存在一些显示公平或者是重大误解的情形的话,也是可以去撤销的。
❼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完整版)
只要
当事人
不是在被胁迫或在不具备
民事行为能力
的
前提
下。所签订的
合同
都是有效的。当事人不的反悔,否则将承担
违约责任
。
❽ 拆迁房子已经估价,签订补偿协议另外协议价格,我要评估报告没理我,能推翻签订的补偿协议吗
如果已经复签订了补偿协议的话,这个制一般很难推翻。一般存在一些可以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况,但这些情况也都是法定的,不存在说你之前没有见到评估报告,那你签的协议就自然无效,他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如果说你之前没有见过评估报告,而后面你拿到评估报告之后,他跟你补偿协议的价格相差甚远,说明这个补偿协议存在一些显失公平的情况,那么它属于可以撤销的范围,撤销之后你才可以重新签订,而且撤销的话也需要到法院去起诉。
❾ 买房,卖房前需要做房屋评估吗
只有贷款买房时,才会请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全款买房不用评估。
因为在二手房办理贷款的流程中有一个房屋评估环节,这时候是需要交纳评估费的,二手房办理贷款流程具体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在这个环节买方一般应在现场看房的同时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有时卖方会要求买方缴纳一定的定金;
2、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协议上应明确注明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万元作为首付款其余资金申请贷款等)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需注意的是有些银行会只接受指定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而有些银行则没有要求因此购房者在评估前要先咨询贷款银行;
4、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一般银行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有经济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担保公司需注意的是目前有些银行已经推出了无担保的二手房贷款因此购房者在办理房贷前要明确所在银行对担保费的收取;
5、买方持《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可向该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审核通过后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
8、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收据经鉴证的买卖契约契税发票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
9、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10、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在还清所有贷款后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