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怀孕怎么办
① 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女职工“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请姐妹们放心,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下,女性也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单位不能在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法律上简称“三期”)内,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具体规定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②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根据上述规定,虽然劳动合同在产期内期限届满,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哺乳期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合同。 由于劳动合同期限延期,所以您还处于劳动合同期内,保险、住院报销、生育津贴都是可以享有的。 如果公司拖着不签,可以先向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还不能解决,再向法院起诉。 谢谢!
③ 试用期内员工怀孕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按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间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必须合法有效,并且告知劳动者。实践中用人单位如果在录用条件中明确试用期内病事假不得超过多少天,否则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这种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果劳动者请病事假时间较长,影响了用人单位的试用期考核,有关规定一般会被裁审机关认可。但是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录用条件已经告知劳动者,否则一般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④ 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期间怀孕了 公司强行辞退怎么办
劳动者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辞退、解雇、炒鱿鱼),大体分以下2种情况:
1、劳动者确实呕吐比较严重的时候可以请病假,劳动者有医生出具的病假条,并且履行了用人单位请假手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例如呕吐而直接未上班,未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劳动者呕吐确实无法上班,用人单位是否解除,主要看劳动者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并且,因为呕吐情况比较普遍,用人单位应该对于孕期劳动者宽容一些谨慎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⑤ 如果合同期内怀孕可以拿到工资吗
正常出勤或者按规定请假,单位要支付相应工资
怀孕不是单位不支付工资的理内由,如果单位容不支付,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⑥ 女职工怀孕期间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仍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在女职工“三期”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仍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应有的工资待遇,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满。 当职工合同期和“三期”都届满后,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⑦ 我怀孕时在合同期内,但合同快到期了,公司会不会跟我续签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与你不再续签合同,公司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