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侵权案
『壹』 我在写小说,很多内容是根据我的真实经历改编的,只是不使用真实人名地名,但是担心被人物原型们告侵权
你这个问题在提问的环节描述了大量的情形,但是这个问题绝对值得你悬赏内300块钱来向我提问。你担心有人会来向容你投诉侵权,归根到底是侵犯别人的什么权?那么我想这个有可能会侵犯别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那要看你写小说里的情节故事跟现实里的人能不能一一对应,以及他们和他们熟悉的人,能不能直接看到这个小说,直接能把小说里的人跟现实的人挂上钩。一般来说大家都是普通人,也没有那么多知名度,哪怕有的东西是跟某些人的生活是很相像的,但是别人看到也很难把他对号入座,不会对她的名誉造成直接的影响。如果你的小说的传播范围就是在你生活周围的小圈子,那么小圈子的人互相都是比较熟悉的,一看到小说就知道你在写谁,如果这个小说的内容对别人的隐私对别人名誉是有影响的话,那就会构成侵权。
『贰』 关于阿里上地名商标侵权的一些问题,求支招
如你所述,NOOSA是地名的话,是可以正当使用的,可以当作描述性语言,但不要作为商标来使用内。建议在使用时注意区分容。
最好自己使用另外一个商标突出使用,以作区别。
申诉时可说明你是作为描述性语言使用,非商标。
『叁』 写小说,出现其他影视作品中的地名,台词作为吐槽,或者线索,引言,文章里标明了出处,算是侵权吗
不算,但是以后要少出现
『肆』 小说作品牵扯很多大神书中的人名,地名,是否侵权
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笑)
『伍』 用地名来当商品的一部分来起名会侵权吗
回复:只要名实相符,通过审批,又不重名,不会侵权!
示例———厌津包子~~北京烤鸭~~沟帮子薰鸡~~四川榨菜~~哈尔滨红肠……
『陆』 请问:以外国动画片上的人物或地名作为商标,会不会造成侵权
商标法没有规定这样的人物名和地名不能注册.(所以就应该没有问题).
但是图形是有问题的。这个就涉及到版权的问题了。在商标权和版权发生冲突的时候,版权高于商标权.即使你商标注册下来了.
『柒』 剧情虚构的电影里与现实碰巧重名的地名是否侵权
可以采用(影片中所出现地名皆为虚构,如有同名,纯属巧合)避免侵权
『捌』 在小说里出现真实的地名和商店名算不算侵权
地名不算,商店名算
根据小说类型:
文学作品是人的脑力劳动创造的智力回成果,允许人答们虚构情节,杜撰人物。关于文学作品与某公民的情况相仿算不算侵权,应区别不同体裁的作品进行认定和处理:(1)对非记实性文学作品的认定: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例如文学剧本和小说),只是作品中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仿,不应认定为侵权,不能对号入座,因为这类作品允许虚构情况,杜撰人物。(2)对记实性文学作品的认定: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或特定人的特定事实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如果作品中没有人格侮辱、诽谤内容,只是时间、地点等个别细节和枝节问题失实,不能构成侵权。这类侵权主要反映在报告文学作品中。
『玖』 地名命名的食品商标侵权问题
很抱歉,并没有在商标检索库中发现该名称内容的注册资料,是否您只是注册了该名称的企业信息,建议您尽快进行该品牌的商标保护。
『拾』 用霹雳布袋戏里面的根据地地名做笔名侵权吗如愁落暗尘的根据地地名“唯一愿舍”。
布袋戏是历史悠久的民族遗产,属于公共领域,不是某个人或某个组织独占的。
因此使用布袋戏中的内容做笔名,不属于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