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乙方不签合同
❶ 我公司在甲方公开招标中,已中标。但该项目已总包给了乙方,现乙方以种种理由不与我方签定合同,怎么办
根据提问情况,回复如下:
1、招标项目的发起人(即招标人)为甲方,甲方应对招标项目及招标结果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甲方作为招标人在招标前,应当与乙方达成协议,乙方按招标人结果签订和执行合同。乙方不按既定协议执行的,应当由甲方追究其责任。
中标人(即你公司)与乙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2、甲方一般处于强势地位,中标人一般不愿与甲方将关系搞僵,不得不自己直接与乙方进行沟通。但中标人实际收到的中标通知书为甲方发出的,甲方应当对此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当然,你提供的材料较少,可能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你公司应将相关情况书面通知甲方,明示(或暗示)违约方为甲方,且违约方需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通过甲方施加压力,要求乙方执行中标内容和合同。
❷ 政府采购供应商中标后无理由不签合同的处理办法
处理办法: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形可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七十四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中标后乙方不签合同扩展阅读: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第七十三条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条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❸ 按规定中标通知发出一月内必须签合同现发出四十天了乙方仍未签合同请问甲方可否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招标和中标文件中,应该对超过规定时间多久不签约视为放弃有约定,仔细看看,有明确约回定按约定条答件处理。
如果无此类约定,对方有明确拒绝表示也可以。无明确拒绝表示,过期后明确通知对方,并要求合理时间内签约,超过催促期限仍不履行,可与对方解除。
上述分析供参考,需要具体帮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分析。咨询完毕请及时结束咨询,并评价。
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标后未签合同,甲方违约,乙方如何索赔
利润对于成本不可能是大头吧?
我国企业平均利润率10%不到。
法律上一般按照同期银行利率
来计算索赔方的资金利润损失。
❺ 中标后工程施工过半没签合同甲方又要终止合约乙方应该怎么办
先协商赔偿的事,防止不给钱,多留一些证据,比如录音,书面证据等!祝你好运
❻ 项目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合同而签了合同不施工,有效期为多少天。
你好,根据招投标法内容,既然此项目已经进行到中标单位合同签署的阶内段,那么不管是甲方不容与乙方签合同,还是乙方不与甲方签合同,都要对相应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没有有效期之说,只是招标方发给投标人中标通知后三十日内必须签署合同,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