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基准日期的作用
『壹』 基准日期什么意思
【股本基准日复期】
就是在上市公制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在此日期收盘前的股票为"含权股票"或"含息股票"。
在该日收盘后持有该股股票的投资者享受分红配股的权利,通常该日称为股本基准日期参考资料:http://ke..com/view/3562597.htm
『贰』 基准日期是什么意思
股本基准日期就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在此日期收盘前的股票为"含权股票"或"含息股票"。在该日收盘后持有该股股票的投资者享受分红配股的权利,通常该日称为股本基准日期
『叁』 关于合同中的基准日期的确定
7月5号到8月1号
『肆』 合同基准日期是什么意思
“基准日期”( Base Date)是指递交投标书截止前28天的日期。这个日期在合同条件的老版本中就存回在,但在新版本中给答其冠上了“基准日期”名称,可以说这是FIDIC文件中出现的一个新定义。实际上,世界银行多年前就开始在其编制的工程采购(招标)文件范本中使用“基准日期”这一术语,而且与FIDIC的定义相同。基准日期是作为判定某种风险是否属于承包商在投标阶段所应考虑到的分界日,如果事件或情况发生在该日期前,就是承包商应该承担的,即使其导致了承包商施工成本增加,承包商也无法要求业主补偿;如果事件或情况发生在该日期之后,其结果导致承包商施工成本的增加,则业主应该予以补偿。
『伍』 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这句话怎么理解
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还是合同文本中的,文本不全难以判断
『陆』 SAP中如何设置付款基准日期等于过账日期
请问这个指定的基础日期怎么填写
『柒』 基准日期是什么意思
【股本基准日期】
就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在此日期收盘前的股票为"含权股票"或"含息股票"。
在该日收盘后持有该股股票的投资者享受分红配股的权利,通常该日称为股本基准日期
『捌』 工程中投标报价基准日怎么理解
招投标基准日期是指:投标截止日前28天,或者合同签订前28天;一般情况国内招标项目为28天,国际招标项目为42天,为合同条件规定的基准日期。
投标人是依据基准日这一天的本企业管理水平、人员构成、财务能力、施工设备能力和技术水平,以及物价水平和官方汇率等因素,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价格。
如果延后开标时间,就意味着投标截止时间延后,也即基准日期也应延后。
(8)合同中基准日期的作用扩展阅读:
报价是一件保密性很强的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况。因此,在报价时可以采取迷惑对方的手法。即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项目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
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在准备投标报价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在临近投标截止日期,根据情报信息与分析判断,再做最后决策。
如果由于采用突然降价法而中标,因为开标只降总价,在签订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方法调整项目内部各项单价或价格,以期取得更好的效益。
投标报价的第一步最关键的基础工作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期间大多是初设图纸,仅据此要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确有一定难度,而一般招标文件明确,工程量不足部分根据自身经验酌定。
这给所有投标单位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不仅仅是按图报价,平时就应注意收集、整理、归纳一些相关资料,以便随时调用。
有图纸的,一定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准确计量,没有图纸的,应据平时积累的相关资料推测,坚决杜绝拍脑袋式的瞎编滥造,力求编出准确合理的工程量清单,为报价打下良好坚实的基础。
『玖』 基准日期是什么意思
股本基准日期就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在此日期收盘前的股票为"含权股票"或"含息股票"。在该日收盘后持有该股股票的投资者享受分红配股的权利,通常该日称为股本基准日期。
『拾』 招投标基准日期是指什么日期
招投标基准日期是指:投标截止日前28天,或者合同签订前28天;一般情况国内招标项目为28天,国际招标项目为42天,为合同条件规定的基准日期。
也就是说投标人是依据基准日(这一天)本企业管理水平、人员构成、财务能力、施工设备能力和技术水平,以及物价水平(即物价指数)和官方汇率等因素,编制投标文件(项目完工工期和项目质量目标)和投标价格。
如果延后开标时间,就意味着投标截止时间延后,也即基准日期也应延后。
(10)合同中基准日期的作用扩展阅读:
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
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
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