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合同
『壹』 公司被合并了,合同要重新签吗
公司被合并了,合同不需要重新签订,原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贰』 两个公司合并有哪些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公司合并合同扩展阅读:
公司的合并具有以下特点:
(1)公司的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成为一个公司,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之间以订立合并协议的形式产生的。
(2)公司的合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司的合并一般是公司之间自由的台并,但这种自由的前提必须是遵守法律,有些公司的合并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公司合并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属一种合同行为,作为合同行为来说,首先是合同各方达成协议;其次这种协议必须是依法订立的,否则这种行为无效。
公司合并的形式是指公司合并过程中合并各方以什么形式并为一个公司。
根据本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形式:
(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时,其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公司并人另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接受被合并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以后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继续享有法人地位;被兼并的公司法人资格消灭,成为另一个公司的组成部分,应当宣告停业,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如果合并的几个公司强弱悬殊,一般会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由实力强大的公司吸收另一个或几个公司。
(2)新设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组合成为一个新公司的法律行为。这种合并是以原来所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的。
以这种形式进行合并以后,原公司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新设立的公司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当然,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公司的条件。当两个或者多个地位大致相同的公司同时存在,并且任何一个公司都不愿意被并人另一个公司时,新设合并就是比较可取的方式。
『叁』 公司合并,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合同我抄知道继续有效,我们也同意继续履行这不社保公积金都已经上了吗?关键是合同这个形式问题,需要重新签订一份我们单位名称的合同吗?还是在以前的合同上,做
个变更,变更单位名称?不过感觉主体变了,变更合同好像不包含这项吧
『肆』 公司合并,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版或者投资人等权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伍』 企业合并后,以前的合同还要履行吗
现实困惑
张某和杨某各有一商贸性质的一人公司,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两个一人公司都有些难以支撑。张某和杨某合议,将二人的一人公司合并为一有限责任公司,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在双方履行合法手续后,两一人公司合并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杨某提出,在合并前他的一人公司曾与外地一企业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现在合同由谁履行?
律师答疑
企业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一种是新设合并,即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成为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是吸收合并,即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撤销后,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案中张某和杨某将双方的一人公司合并为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新设合并。我国《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张某的一人公司在合并前与外地一企业签订商品经销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应当由合并后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同理,合同所产生的利润也应当由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享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法理荟萃
新设合并成立的公司取代之前公司的主体地位,原公司的权利由其享有;同样也要履行原合同义务。
『陆』 公司合并的合同文本
公司合并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X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乙方:Y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合并后公司名称:Z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由于,甲乙双方拟进行合并,成立Z股份有限公司,现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并的方式
X股份有限公司与Y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设立Z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原有公司注销。
第二条合并各方资产及债权债务
1、 X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2、 Y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详见X和Y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第三条合并后公司资产
Z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万元,其中,计划向公司职工发行股票万元,每股金额元,发行股份数股。
第四条合并后公司资本构成
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股,计万元,占资本总额的%;
Y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股,计万元,占资本总额的%;
新的职工股东持有股,计万元,占资本总额的%。
第五条换股比例
原X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万股,旧股票与新股票间按:比例调换;原Y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万股,旧股票与新股票间按:比例调换;新发行的万股新公司股票向公司职工定向发行。
本合同所定的双方股票折换比例,经双方股东会分别决议同意后生效,直至合并完成为止。
第六条合并后公司职工的安排
新设公司承继X和Y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主体要进行变更。(本条款表述的基本上是公司职工劳动关系的变化,包括合并后新公司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原公司与职工劳动关系的解除及经济补偿等条款。)
第七条合并后公司的章程
根据公司合并后具体情况,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第八条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事项
(其中包括董事的选任、报酬、各方人员的安排等。)
第九条资产的交接与交接前资产的管理
X和Y股份公司共同成立“新设合并公司筹备处”,负责X和Y股份公司新设合并事项。筹备处在年月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完毕Z公司设立登记。双方在年月日前将各自的资产、债务和业务等移交给Z公司,在交接之前,双方要对公司资产、债务及公司业务尽善管注意义务。
第十条合并程序及时间
本合同经由甲乙双方董事会分别通过后签订,并分别提经各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后发生效力,并由双方依照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共同向工商局申请办理相关合并所需手续。
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时间应当是年月日前。
甲乙双方于股东大会通过后,应编制截止年月日的资产负债表、资产债务目录等,向各自债务人通知;向各债权人分别通知并公告。
X公司与Y公司合并时间为年月日。
第十一条其他本合并合同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未规定者,由双方董事会协商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Y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柒』 公司合并,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版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权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