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画建筑侵权
① 设计里用别人的插画算抄袭吗
看你什么用途啦,要是做作业或者做着玩儿,那就没什么,要是商业用途版就是侵权。如果在别权人的插画基础上改动多一些看不出原素材的样子也不能算侵权,如果只是简单使用,只换个颜色或者截了局部但是还能明显看出原文件的样子,也是涉嫌侵权的。
② 名著的插图商用侵权吗
商业插画一般也存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首先明确的是插画的版权根据我们国家《版著作权法》规定权,一件作品在创作完成后,著作权就是作者所有,也就是画插画的人所有。商业插画一般情况下在版权的合同中都会著名插画的版权所归委托人是谁,如果没合同,那就归创作者。
综上所述:在插画创作完成之后,插画的版权归创作者;如果插画的版权在商业中进行和正规的合同签订,那么插画的版权归合同中委托的所有者。
参考资料:《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③ 原创插画师被侵权,要如何维权
已经发生了侵权行为,你现在如果要维权的话,首先要收集证据。也就是说,但凡是能证明这幅插画出自你之手的手稿、构思、札记都要收集起来进行存证,然后把对方侵权的行为留档,你拍照也好截图也好,记录下对方是如何抄袭你的插画的过程。这两步做完以后你有三个选择,第一是和解,如果对方愿意赔偿损失删除作品并道歉自然是最好的,如果对方不愿意,就要用另外两种方式了。
你可以自行上诉,或者委托第三方版权服务平台来处理。
我个人建议是直接找第三方服务平台,因为个人自己处理所耗费的时间精力成本太多了,会把自己拖地非常疲惫。但是像鲸版权、维权骑士等业内已经比较有名的版权服务平台,本身处理这些就有经验,而且效率也高。你可以去官网注册账号试试。
另外,顺便说说如何预防自己的作品被侵权吧,事实上版权保护都是越早做越好,否则等到侵权已经发生然后才想到处理,就已经晚了一步,加大了维权难度。
第一,把作品做出来,就是半成品也行。很多人会说你这不废话么,但其实著作权最重要的法律理论就是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今天你有一个好创意,你告诉了小王,没两天小王把作品做出来了,你急眼了,这不剽窃我的创意么!?对不起,小王是著作权人,你啥都不是。因为是小王把创意通过一种明确的方式表达了出来。
第二,有意识地留存与著作权相关的证据。在作品上留下你的个人痕迹,行使你的署名权,留下你的手稿和电子记录证明你是独立创作者等等。
第三,如无特殊原因,尽量曝光你的作品。一方面,如果你不愿让大家看到的作品被别人窃取并发表,如果你能证明那确实是你的作品,这是侵犯你的发表权的行为。但另一方面,我们不得不承认发表本身就是一种有力的证明,如果你并未发表,又无法证明以其他方式证明那是你的作品,就只能坐吃哑巴亏。
第四,选择可信赖的合作伙伴并与之长期合作。许多作品的外流都是因为遇上了猪一样的队友,管理严格的合作公司和条文明晰的合同会给你很多帮助。
第五,个人的力量总是渺小的,所以也建议设计师们去找组织。比如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这种组织经国家认可并经过著作权人授权,可以进行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既方便作品传播,也使得作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更充裕的时间进行创作,的确是很好的选择。
第六,还是那句话,找第三方版权服务平台合作,鲸版权或者维权骑士都可以,他们有一套的版权服务,包括版权登记确权、版权保护、版权监测、版权交易、版权分发等等。
④ 像一些国外插画家手绘的图片,自己绘制成矢量图能不能用在包装设计上啊这样会不会涉及到侵权什么的啊
楼主这样的图片,要追究起来,是侵权的。
尤其你是用在包装设计上,已经是产生商业价值了。
⑤ 模仿别人的插画风格算侵权么
不算,要是模仿风格都能侵权,那那些开画班教出来的学生都和老师的风格差不多,学生以后画的画都是侵权作品?你想复杂了,侵权是原原本本照原作者的画抄出来拿去卖钱才是
⑥ 关于插画合同和版权的问题
他们要用于商业用途,这是必然要你签的东西,签了之后,商家就可以毫无顾忌的使用你的作品。
要看好合同的条款,有可能今后你提供的插画,都会被商家无偿使用。要注意规避。
⑦ 关于插图版权问题。。。
出版社给了你稿费后,当然版权就是出版社的了,可以签名,当然出版社也可以为你写明出处。
如果你是有抄袭,出版后会有人告你的,你采摘他的劳动成果,人家当然义愤了。现在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有侵权的会告你的。责任会归咎于作者的。在出版上面的话,还是三思后再行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⑧ 插画并由于商业用途算不算侵权
用摄影师的摄影作品为构思脚本画成插画,并由于商业用途,算不算侵权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可分为不侵权和涉嫌侵权之分。
一是不构成侵权:“画就是画,摄影就是摄影,二者在技术手段材质材料上完全是不一样的,画画借鉴照片作为素材被画家利用,只是一种借鉴定为,最多只是不当,构成不了侵权”。摄影艺术与绘画艺术虽然姊妹艺术,但两者的表现手法与创作方式完全不同。《著作权法》二十二条规定了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使用的十二种情况,第(十)款: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二是涉嫌侵权:虽然《著作权法》二十二条规定了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使用的十二种情况,第(十)款: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但是,如果其摄影作品不是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用临摹、摄制或复制方式获取,再创作成绘画作品用于商业用途,则涉嫌侵权了。 同时,《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十一种侵权行为,其中有(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和(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在司法务实中,如果只是借鉴了其构图思想,而进行不同艺术门类的再他作(非同类作品)不应认定为侵权行;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并获取了可观利益,则要认定为涉嫌侵权,至少从公平责任,因果关系上也可以判定借用人(获得利益人)给予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⑨ LOGO设计侵权的问题,谢谢有相关知识的人了。
LOGO通常不会很复杂,你却使用了一个字!可见你这个LOGO大概80%都是那个字了。
不过没关系。你放回心地用就是了。即答使侵权,也无可厚非。没准一侵成名,再侵就成仙了。反正这年头官司无处不在,就当赶会时髦吧。
⑩ 关于插画版权问题。
只要不用来做商业用途就没有关系,纯个人展示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