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纠纷找谁解决
❶ 小区居民纠纷物业不能解决的找什么部门
找物业公司的直接领导~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
❷ 小区纠纷该找谁各位业主需注意!
在小区发生纠纷时
到底谁才是责任方
物业
业主
还是开发商
还在傻傻分不清?
别急!今天一文讲清楚
01
告错了!
房屋漏水要找
物业
若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违反有关物业合同的约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就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发生争议的,其争议解决对象为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此类纠纷最常见的
就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对象一般为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01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即当事人就达成的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服务的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02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02
物业服务内容通常包括?
实践中,物业服务的内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通常指一栋住宅楼中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房屋的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板、柱、屋顶等,此外还有楼梯间、通道、专用房间、外墙面、屋面防水、楼内自行车存车库等。
概括来说就是安全保卫,公告设施、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公共区域绿化,防水工程等。
02
又告错了!
楼上吵闹要找
业主
当业主之间因相邻用水、排水,通行,土地、建筑物利用,通风,采光、日照,污染侵害,损害防免等情况发生争议的,其纠纷解决对象应为作出相应损害行为的业主。
此类纠纷主要
基于业主之间的相邻关系
所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01
什么是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用益物权人或占有人之间在行使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用水、排水、通行、通风和采光等行为而相互间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02
业主之间有什么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各业主之间负有互相给予对方相应生活便利或为方便对方而接受一定限制的义务。
相邻关系要求各业主在方便自己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他人,不能因此作出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的行为。
03
还是告错了!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找
开发商
涉及房屋质量或房屋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事项违约的,应当与合同相对方(一般为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类纠纷最为常见的
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即当事人之间因
订立、履行、变更、终止
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01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约定哪些责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与出卖人(一般为开发商)会就房屋的坐落、位置、交付标准等作出约定,且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02
有无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是不是还有点迷糊?
一句口诀来分清!
公用部分物业管
家里私用自己管
买卖合同开发商管
你清楚了吗?
赶紧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来源:晋中法院
发布:中国经贸融媒体中心
责编:小 敏
❸ 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业主去哪里能维权
(一)行政途径
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对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二)法律途径
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违约中的“约”指购房的买卖合同、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侵权中的“权”包括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业主享受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居住环境的权利、公民的消费权益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出现这类纠纷时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三)其他途径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3)小区纠纷找谁解决扩展阅读
按照我国目前的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❹ 小区居民纠纷物业不能解决的找什么部门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❺ 小区业主维权应该找哪个部门
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二、由第三人调解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三、投诉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四、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关仲裁业主通过以上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❻ 邻里纠纷找哪个部门
1、邻里纠纷先找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解决,因为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很容易搞清楚原因对错,人缘又熟悉,一般都能解决好;
2、如果,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没能调解好,可以找当地派出所解决,还是解决不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先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再当地派出所,最后找法院,是解决邻里纠纷的”三步曲“。
(6)小区纠纷找谁解决扩展阅读:
人民网报道-恼人的邻里纠纷如何解决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在现代高楼社会里,邻里之间却“老死不相往来”。缺少了人情世故的调节,没有了公序良俗的缓冲,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往往就成了矛盾纠纷的导火索:楼上走路太重,影响了楼下休息;隔壁在门口摆鞋架,占了公共空间。
现代社会里,咫尺之间的邻居该如何为自由划定边界,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不文明行为引发纠纷,让人深恶痛绝又无可奈何
今年33岁的周磊在甘肃兰州一家媒体公司工作。2017年初,他在父母的资助下终于搬进了新房。
“看房和装修的时候,我很满意,小区环境、物业管理都不错。我最喜欢小区里有一个大广场,想着将来孩子还有个玩耍的地方。”周磊说,可是没想到,搬进新房后,正是这个“大广场”给他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原来,小区里住着不少中老年人,每天早晨8点来钟,他们就自发组织起来,在广场上跳舞健身,人数从最初的几人增加到现在的几十人。“每天,我都是被广场上的大喇叭给吵醒的,雷打不动。”周磊无奈地说,因为工作的关系,晚上熬夜是常有的事,可是他卧室的窗户正对着广场,楼下喇叭一响,他根本没法睡觉。
为这事,周磊和几个年轻人一起,找过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可大爷大妈们也向他们诉苦,说自己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就靠早上跳跳舞、健健身,认识些朋友,而且8点多钟已经错开了上班时间,不会影响年轻人。几次三番,双方不欢而散。周磊也找过物业,可物业调解过几次,也没什么用。
“我也有父母,能够理解老年人有锻炼、社交的需要,可他们也得考虑我们年轻人的休息需要啊,互相理解怎么就这么难?”眼下,周磊在找房子,打算搬离这个小区,“惹不起我总躲得起吧。”
这些年,因为广场舞引发的纠纷着实不少,前有洛阳广场舞大妈强占篮球场与年轻人爆发肢体冲突,后有重庆大妈跳广场舞被高楼泼粪“袭击”。除了广场舞外,遛狗不牵绳、高楼扔垃圾、占道停私车等不文明行为也引起不少纠纷和烦恼。人们对这些乱象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
“前几天看到网上有条女子被宠物狗咬伤后得狂犬病死亡的消息,真让我感到后怕。”江西赣州市的李玉华去年曾经在小区里被一只突然窜出的狗咬伤了脚踝,她第一时间赶去医院处理伤口,并注射了狂犬疫苗,但仍然留下了伤疤。
“我找过狗主人,希望他们遛狗时牵着点,可每个人都跟我说‘我家的狗听话得很,不咬人。’可狗又不是人,真咬人的时候,主人也不一定能叫得住。”李玉华说,这以后,但凡遇见狗,她都远远绕开。
法律规定并非空白,执行起来却往往力不从心
随着城市规模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城市安家落户。人们居住在规模不同的小区中,形成了一个个小社会,每个人的日常行为时时刻刻都在互相发生影响,一旦越过权利与自由的边界,矛盾纠纷就无可避免:广场舞声音太大会影响别人休息,遛狗不牵绳会造成他人恐慌,高空抛物会危及甚至直接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现代社会里,不妨碍他人是文明素质的基本体现。道理人人都懂,但为什么在邻里之间还会出现频繁的纠纷和矛盾呢?
“这里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一些居民没有养成遵守法律法规、不侵害他人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习惯,甚至不少人根本就不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而以为是自己的自由;另一方面,无论是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还是基层行政部门,都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渠道和机制来及时处理这些违法行为,解决小区居民因此引发的纠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说,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法律从各个方面都对小区居民的行为做出了约束和规范。比如,不少大中城市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要求携犬出户应当使用犬链、携犬乘坐电梯应戴嘴套、不得携犬进入公共绿地等。
此外,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也对侵占公共空间、违章搭建、广场舞扰民、高空抛物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法律规定并非空白,但执行起来却往往力不从心。许多违法行为长期存在,受害人一直呼吁,却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久而久之,法律的规定就成为一纸空文,违法和不文明行为盛行不仅让所有人都感到不舒服,而且还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2017年6月,四川内江一小区发生火灾,但是因为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堵塞,导致消防车不能到达火灾楼栋,消防员只能徒步到达现场,延缓了救援黄金时间。
物业、街道、警方在处理类似纠纷时,也常常感到束手无策。北京一位小区物业的负责人就表示,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遇到类似情况只能尽力调解,但有些居民认为物业公司只是服务机构,“凭什么要听你的?”
对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庞涛认为,很多城市都对促进文明行为进行了地方立法,但还存在立法内容精细化程度不高、立法切入点过大、法规结构不够紧凑精炼、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需要继续加以改进。
居民行为必须有章可循,才能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在法治社会,现代城市居民的日常行为必须有章可循、有则可守,才能既有效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能充分保障每个人的合理行为自由空间。
“其实,解决小区居民的纠纷是有章可循的,法律上对这些问题都有明文规定,孰是孰非一目了然。”程啸表示,要解决和减少这些因不文明行为引发的纠纷,首先要加强对居民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哪些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其次要建立长效机制来及时处理解决此类纠纷,不能通过突击式、运动式的执法来解决,也不能和稀泥、当“老好人”,“要让违法者付出相应代价,通过外部硬约束促使居民形成内心的自我约束,在根本上制止和减少不文明行为。”
除了一些影响大、情节严重的纠纷需要执法部门介入外,社区自治的重要作用也不应被忽视。在大多数地方,解决广场舞、养犬这类邻里纠纷,依赖政府部门是非常普遍的做法,很多本应在居民之间协调解决的问题,经常被交给政府部门、警方来处理,结果反而导致矛盾复杂化。
实际上,我国法律对如何处理此类纠纷虽然没有规定明确的流程,但给出了相应的立法精神。民法总则规定:处理民事纠纷,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物权法也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这些法律条文体现的立法精神,就是希望当事人能够自行协商或者接受调解,妥协让步,而不是非得依靠政府部门、物业公司、业委会等来裁决是非,更不是非要诉讼到法院,争个是非对错。
俗话说,“过日子,哪能没个锅碗碰着瓢盆的时候”,邻里之间的纠纷说大不大,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可说小也不小,关乎文明与法律的界限、关系个人权利与自由的边界。
如何解决、减少邻里纠纷,既需要居民有素质讲文明、有法治意识,也需要物业、街道、公安机关等严格依法办事、有敢于说“不”的底气和担当。唯如此,恼人的广场舞、养狗等纠纷才有可能得以妥善解决、皆大欢喜,城市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❼ 小区居民纠纷物业不能解决的找什么部门
如果是居民之间,或者是居民和物业之间的纠纷。是可以去找法院处理的。
❽ 物业纠纷投诉可以找哪个部门
物业纠纷投诉可以找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8)小区纠纷找谁解决扩展阅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