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民事合同
❶ 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的区别
您好,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签订合同的目的不同,签订行政合同主要目的或占支配地位的目的是为了实施行政治理,产生、变更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
这里所说的实施行政治理,是指行政机关直接以合同作为实施行政治理的手段。而签订民事合同的目的通常是为实现个人或组织的利益,或者是为了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如有关综合管理、计划生养、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拆迁补偿合平等协议。
第二,合同双方所处地位不同。民事合同双方地位相同,而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完全同等的,行政合同的不同等性表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政机关对签订合同具有强制性,行政主体具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相对一方是不是按照合同的商定履行合同,假如违背合同划定,行政主体有权监视对方,行政主体拥有单方面的制裁权,相对方不按照合同办事的时候,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划定采取制裁措施。
第三,合同主体不同。判定某一合同是行政合同仍是民事合同,是看该合同是在形成、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签订合同的主体是不是行政主体,不能成为区分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尺度,由于行政主体也可以同等的民事主体身份签订民事合同。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❷ 什么是民事合同
有很多,关于物权订立的合同例如,土地承包合同,
债权中有租赁合同
继承中有继承合同
❸ 劳动合同和一般的民事合同有什么不同
第一,劳动法是社会法,社会法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律,相对于公法来说,它具有内很大的容私法性质。毕竟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另一方面又有很大的公法性质,因为毕竟有大量的强制性规则,和国家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从劳动法的法律性质我们可以看出劳动法的宗旨在于对劳动者的倾斜的法律保护。因为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的一系列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但是,从另一方面,劳动法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规定了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私法性质的条款,这些也是劳动法具体私法性的特点和原因。
第二,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强制性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双倍工资。而民事合同具有私人性,是否订立以及 口头或者是书面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
第三,劳动法中有很多强制性的条款,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是必须具备的,例如工资工时,劳动保护等等,而民事合同是自愿协商的。
第四,劳动合同由于双方主体的不平等性,因此法律给予一方倾斜性的保护,而民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是完全平等的。
❹ 民事合同的标准,什么和什么必须合法
民事合同的标准,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必须合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两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
但是,《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才生效。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否则即使流转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4)普通民事合同扩展阅读:
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
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三、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五、权力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❺ 合同法中的合同关系与普通的民事合同的关系分别适用的法律方法有什么不同
能适用《合同法》先适用《合同法》,《合同法》中找不到依据的,适用《民法通则》中的相关条款。
❻ 民事合同有哪些
有效(平等自愿)的与无效的(欺诈胁迫)。
书面的和口头的。
赠与合同,内买卖合同,居间(中介)合同,担容保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等,基本涵盖得差不多了。著作权合同,服务合同,遗嘱,知识产权。
❼ 民事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合同,不但与一般的民事合同不同,而且与民事雇用合同也存在重要差别: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本人,另一方必须是企业等用人单位。在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方面,虽然受雇佣方同样是提供劳动的自然人,但雇佣方的主体资格去不相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雇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受雇人,而且雇用合同的雇主只能是自然人。
2、劳动关系双方具有从属性。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虽然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与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但在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具有支配权,从这一点上来讲,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又是不平等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从属性,而雇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则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从属性是判断民事雇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重要标志之一。
3、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基准性。劳动合同的内容,也就是劳动合同主体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内容,但在当事人协商之外,还存在着国家法定基准,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应当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即为无效。例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绝对不能突破国家法定的底线。
4、国家法律干预强度不同。由于劳动关系涉及人权保护与劳动者生存等问题,国家法律对劳动合同的干预程度明显要高于雇用合同。例如,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雇佣合同的劳动报酬则主要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法律不过分干预。
5、法律渊源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是独立的合同种类;雇佣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和合同法调整。
6、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一般采用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合同纠纷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雇用合同是民事合同,审理机关是人民法院,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❽ 民事合同的标准,什么和什么必须合法
订立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否有效,要看是否满足《民法总则》规定的条件:《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法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2、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
(8)普通民事合同扩展阅读: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这些商品交换的习惯和仪式便逐渐成为调整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
随着私有制的确立和国家的产生,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私有制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把有利于他们的商品交换的习惯和规则用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
❾ 合同法中的合同关系与普通的民事合同的关系分别适用的法律方法有什么不同
凡是法律所规定的条款,均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法优于普通的合同,如果普通合同中的有关内容与合同法相违背,则普通合同服从合同法,被视为无效的合同内容。如某些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其实那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