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子合同注意事项
A. 租房子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租房子签合同要注意仔细阅读条款,亲自确认签字,并保存好。
租房合同是租客与房东双方利益的保证,所以必须要有正式的出租合同即使短租也不例外。并且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相关条款,避免合同陷阱,并亲自签字确认。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要一式两份,保管好合同,直至租期结束。
(1)出租房子合同注意事项扩展阅读:
租房找房源的注意事项:
在人们惯性思维里,想租房一般就找中介公司,因为那里的房源信息比较集中,且较为安全可靠。但在目前的信息化社会,网络的重要性和便利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租房除了找中介公司外,还可以上网。
在赶集网、58同城、宁夏网虫、百姓网、搜房网等网站看到,有不少个人挂出了租房信息。这类信息一般都标注有“中介勿扰”,由于是直接与房主联系,因此在租金方面会更为直接和优惠。
此外,租房者还可到中意的小区寻找业主张贴的租赁广告或向物业人员询问租房信息。但需要提醒的是,这类抛开第三方担保的租房一定要提高警惕,在租房时要了解房屋情况,例如:房东是否是房主本人等,以免上当受骗。
B.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C. 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有:房屋租赁应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住房用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等等。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又不见踪影,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D. 作为房东签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为房东,在签合同前要确保合同正规;签合同时要对常遇到的租赁日期、金额、房东该承担的责任等约定清楚;签合同后要保证屋里的设备自然损坏的时候及时维修。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租赁合同截图,填写方式示例
4.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房东在发生以下情形都会被认定违约: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所约定日期。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导致租客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违约后一般情况下要赔偿租客一个月房租,并退还押金。如果房东想提前收回房子,则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租客,并支付其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5.落款
落款处需要房东亲笔签名,签名与房产证的产权名不一致的均为受委托人,受委托人签字时需在委托人签字处填写:XXX代,合同签字盖章即生效。如果是委托中介公司,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三、签合同后,该注意什么?
在签合同后,房东应带领租客双方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该清单在租赁合同后附有,住建委下载租赁合同即可。)并签字盖章,做好水电燃气的交割。
租赁期限届满,租客想要续租,房东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内容条款继续有效,但需要签订新的续租合同,租赁期限双方协商约定,一定要写清楚。
在签租房合同时,房东按照以上注意事项正确填写后,还应当注意,房屋在使用中的损坏、维修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属于自然老化、损坏的,房东应及时维修或支付租客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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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租期内房屋修缮义务及费用。在房屋出租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发生问题或故障,由谁维修,费用怎么承担,这是必须提前达成协议的,不然,如果发生了问题,很容易发生纠纷。
2、出租人身份。租房者要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很多骗子都用假身份证行骗;还有就是要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就要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3、租金、物业管理费收取。通常租金由出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4、交付标的物。如果出租方没有遵守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譬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可判定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5、出租人不受限。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通常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