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合同6
发布时间: 2021-01-10 12:38:15
㈠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解答如下:
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上已设有规范并赋予名称的合同。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十五类合同,均为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上尚未确立一定的名称和规则的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在不违反强行法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订立任何内容的合同,此即合同类型自由。
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对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在确定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其次,若无名合同涉及某些有名合同的内容,应当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规则,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等予以处理。
㈡ 请问无名合同有哪些规定
我国现行合同法(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担保法)明确规定了合同名称的有37个合同,其中包括最高法院在对《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的17个典型合同。
㈢ 无名合同那些合同属于无名合同
无名合同的意思害是说对于超过合同法列举的各类合同类型之外的合同。
无名并非不受法律保护,而是说不属于最常见的和同类类型或者说不十分常见,按照基本的有名合同的相关内容已经能够涵盖。
㈣ 合同可分为哪些类型
1,从签订形式来上说:口头合同,书面自合同,
2,从效力上说: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3,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5,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6,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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