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78条
发布时间: 2021-01-12 16:37:55
A. 侵权责任法第78条和第80条是否矛盾
二者不抄矛盾。80条属于78条的特殊情形。78条规定的是一般情形,比如家养宠物狗或其他牲畜造成他人损害,除非能证明被损害人有重大过错,否则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但80条侧重规定的是非法饲养的烈性犬或危险动物造成损害的情形,比如你违法养了一只狼,造成他人损害的话,无论被损害人是否有过错,饲养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不知道这样解释你懂了吗?
B. 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您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回管理人应当承答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解读:本条源于《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饲养动物侵权的,其责任承担的主体为该动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但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可以分别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但根据《民诉意见》第7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的规定,对减免责事由由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承担举证责任。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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