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
①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现实问题
钱某平时开车上下班,一天下雨路滑,不慎撞倒了骑自行车的顾某,造成顾某轻微擦伤,但顾某拉住钱某不放,并打电话叫来了几个朋友,要求钱某赔“医药费”。钱某称愿意赔偿500元,但顾某要求必须赔偿5000元,如果钱某不付,则他们会群殴钱某。钱某表示,身上一共只有500元无法拿出5000元,顾某于是拿出纸笔,要求钱某写一张欠条,欠条内容为钱某欠顾某4500元。同时,顾某记下了钱某的车牌、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要求钱某三天内联系顾某还款,否则就“不客气”。三天后钱某一直没有付款,经过顾某多次催款,钱某一直避而不见,后顾某将钱某诉之法院。那么,法律对于此类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以暴力相威胁,强迫钱某写下欠条,即借款合同,显然是一种以胁迫手段逼迫他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所以,本案中钱某完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② 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上述情形下签订的合同,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不是同一概念。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属于有效合同。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③ 求请教一下,如何理解以欺诈、胁迫方式订立的合同为可变更、可撤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则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 可撤销民事行为在被撤销以前,已发生效力,明显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糖尿病的食疗方法。它包括1、存在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民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3、一方以欺诈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假若损害国家利益的,应当认定为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假若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可变更或撤销行为。虽然是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但受害人如认为合同接着有效对其有利,可要求变更合同,如认为违约责任的适用对其更为有利,可要求在确认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责令欺诈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假若认为合同接着有效对其不利,可请求法院和仲裁机关撤销该合同,在合同被撤销以后,将发生合同被宣告无效后的同样的后果。并且责令欺诈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较之于责令欺诈行为人承担合同被宣告无效后的责任,对受害人更为有利。比如违约责任形式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责任等,赔偿损失也能包括约定的赔偿损失,以及对期待利益的赔偿。 通过法律啊,采取法律的手段,咨询相关律师,准确说出问题,得知答案即可 合同法有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合同法规定了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无论是不是会损害到第三人或自由人,如果损害到第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 两个题判断均为错,有区别的,前者侧重"一方",程度较重;后者论述泛泛。
④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哪些国家利益
1、没有来损害到国家利益,自属于可撤销合同。
2、《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⑤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具体是哪些
第一个问题
关于欺诈和胁迫的问题
以前在民法里是属于无效合同
后面在合同法里改回成损害国家利益答属于无效,损害个人利益属于可撤销。原因是首先法律作为保障国家权益的一种手段,首先要保证国家的权益不受侵犯和损害。至于如果损害了个人利益,这个就可以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范畴了,这个合同行为是由于在缔约时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的,既然没有损害到公共利益,介于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当事人可以撤销该合同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事后知晓缔约当时由于欺诈胁迫却仍旧愿意履行合同,则变相形成一个新的真实的合意,那合同继续有效也就有理可依。
第二个问题
开发商伪造证件缔结合同不是违反了合同法无效规定的那几项
其实是缔约一方没有缔约资格
因为商品房买卖涉及到很多公共利益的问题,所以法律上对这个规定比较严格
⑥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无效,但是需要受欺诈、胁迫方法院申请撤销,撤销后自始无效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答,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⑦ 如何理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之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这就从法律上对欺诈作出了准确的定义。
胁迫是以将来要生的损害或以直接加以损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并因此订立的合同。胁迫行为实际上包括两种情况:
.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信用等方面的损害;.以直接面临的损害相威胁,形成对对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而迫使对方订立合同。如对对方施加暴力(殴打、肉体折磨、拘禁等),或散布谣言、毁人名誉、毁损房屋等。不管是欺诈,还是胁迫,都必须是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能使合同无效。如果当事人一方采用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来处理,而应该作为一种效力未定的合同来处理。在此情形下,当事人一方如果并不想使合同无效,而是想通过变更合同的某些条款而使合同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本意从而使合同有效,该当事人一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该合同,在合同已经履行生效时,也可请求撤销该合同,从而使该合同的法律效果归于消灭。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了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后果。
⑧ 辨析: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根本就不是无效合同,但也不是有效合同。
新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只有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才无效。
你的提问中的合同只是可撤销合同。
⑨ 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为什么不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鼓励交易、促进交易,促进市场经济的秩序。虽然版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权同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利,但这毕竟属于当事人意思自志的范畴内,作为一种法律上的救济手段,合同法给予受损害一方当事人以撤销权和变更权。在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这两类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行使了撤销权并经有权机关确认后,合同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