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纠纷6
Ⅰ 我买了一个公司百分之六十的股份,小股东要撤股,提了很多无理要求,我不答应他就带人来店里闹事,不让我
能买一个公司60%股份的人是不需要上网络知道的,全权交给律师就行
Ⅱ 股东和法人借公司款6年不还怎么办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以维护公司债权。
Ⅲ 股东六年内不来公司处理事情,算不算退股
作为股东,只要有实缴的资金,不管人来不来,股份都在她名下。
不能因为股东不到公司处理事,法人就单方面的认为股东退股。
如果想让该股东退股,一定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留下书面材料。
Ⅳ 公司董事长侵占股东资产属于什么案件,立案到现在已过6个月但尚未处理又如何办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起诉的,我想你们应该从两个角度考虑:
1.董事长故专意不作为或是乱作为将公属司破产,其应该承担责任?
2.公司董事长故意转移公司财产,应如何处理?
当然不是你在公司设立时投多少,解散或是破产时还收回多少,要根据公司终结时的状态决定你们分取财物的状况,因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我的建议你可以参考破产法相关规定。
Ⅳ 公司借股东的钱6年未还现起诉能胜诉吗
可以起诉
这个没有时效
胜不胜要看事实依据
Ⅵ 公司法第64条第六十四条中如何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
可以通过下列方法判断:
1、该资产是否作为公司注册时的出资,如果版是则是属于权公司财产。
2、该资产是否作为公司经营所需,为公司诸如承租等方式使用。如果存在,则可能构成公司资产。
3、该资产是否作为公司提供其他诸如担保之类的法律关系,如果存在,则肯能负有法律关系。
(2011)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014号案和1015号案
两个案件牵涉到一家公司六个股东间复杂的股权转让利益,两案的两个被告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未履行正常的法律手续跳槽到另一家与公司有同业竟争关系的公司担任要职,依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股东离职后须依一定的标准无条件转让其股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鉴于此,本律师接受四原告委托后设计了诉讼方案,首先依公司章程召开了股东会决议,依章程约定核算了离职两股东的股权转让的价格,两被告在收到股东会决议后不予认同,认为股权转让价格太低。考虑到两被告的反映,本律师在起诉前就保存公证了两被告离职后的同业竟争证据,以此作为对抗对方的筹码,同时,两被告的股权转让价格是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而核算,股东会决议程序也合法有效,两被告在收到股东会决议后也未提起瑕疵诉讼,请求撤销股东会决议,故而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为了顺利得到核算后的股权转让价,必须放弃不合理的主张,否则四公司可以主张同业竟争的损害赔偿。在这种思维下,本案最终圆满解决,两被告的股权转让顺利办理,维护了四原告公司的正常健康发展。
Ⅷ 10个股东,其中任意6个股东所持股份的和都不少于总股份的50%
12.5%
Ⅸ 6个股东占比百分之一百二 怎么算
没法算,占比最大就是100%,这120%怎么来的?就像是总股本是1百万股,他们六人竟然持有了一百二十万股?
Ⅹ 股东会决议同不同意都必须6个人签字吗,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
看公司章程对此有无约定
如果没有 开了股东会的 1/2以上股东同意并签名就可以了
没开股东会的 需要全部股东同意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