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绿化合同
『壹』 签订绿化合同时,通常要求保活几年比较合理
前几年都对绿化不重视, 一般也就一年。现在对绿化重视了, 很多业主单位要求2年。另版外还有些是明确:灌权木一年,乔木两年。 推荐最后者,因为小苗一年已经长势很好,但是乔木在第二年的时候还是会有部分死亡的。
『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用于绿化景观工程吗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里是否包含景观园林绿化部分,这个要看你单位是否有这项资质,我们建筑工程就是建筑工程,它跟市政桥梁、园林绿化、装饰装修时分开的。也就是这样是如果我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就不一定能做园林绿化。
『叁』 哪个网站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合同)的范本
BF——2004——0204
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监制
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 京 市 园 林 局
二○○五年三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 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 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8) 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
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
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
(2)绿化种植工程:
(3)喷泉、喷灌工程:
(4)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苗木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肆』 市政绿化资质的承包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
3、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内热力管道;
4、生活垃圾转运站。
『伍』 求正规园林景观设计合同范本
留个邮箱,我发给你!
Gf-2000-021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景观专业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对 项目进行园林景观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为明确发包人与设计人双方责、权、利关系,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法规,并结合本项目园林景观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XXXX项目共两块,分别位于东关街两侧,总用地面积约 公顷( 亩),其中东关街北侧地块被规划平安路分割为东西两部分,其中:规划平安路以西部分道路红线外用地约1.19公顷(17.84亩),规划平安路以东部分道路红线外用地约2.26公顷(33.87亩);东关街以南部分道路红线外用地约0.5公顷(7.5亩)。
该项目属二类居住用地,本次规划用地面积 ㎡。建筑限高60米,总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2--2.4万平方米/公顷。总规划建筑面积在10万㎡以上,甲方力求将本项建设成为邢台市有标志性的高尚住宅小区,通过园林景观高创新设计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品牌。
第二条、设计范围、工作内容
1、本工程总景观面积约 m2 (以实际设计发生的园林面积计算景观面积)。
2、按开发商提供该项目绿地范围进行总体园林景观方案设计、扩初及施工图设计。
3、提供施工现场服务。
第三条、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设计周期、
一、 方案设计阶段
(一) 发包人配合内容
1、 向设计人提供完整、详细、准确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竖向标高图、市政综合管网图,提供设计任务委托书。
2、 组织设计人现场踏勘(包括场地条件,边界小气候以及用地范围内的视觉效果,构成总体规划方案初步构思素材)。
(二) 设计人完成内容及设计成果
1. 设计说明书
2. 区域位置图
3. 现状分析图
4. 空间结构分析图
5. 功能结构分析图
6. 道路结构分析图
7. 景点及视线分析图
8. 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9. 景观竖向设计意向图
10.景观种植意向图
11.主要景观建筑设计意向图
12.主要景观设施设计意向图
13.主要景观节点平面图和效果图若干组
14.总体景观鸟瞰图
以上所列图纸向发包人提供A3彩色图册四套和一张电子文件光盘。
(三) 设计周期: 12 个工作日
二、扩初设计阶段
(一)发包人配合内容
1、确认扩初阶段设计内容;
2、对植物选配及物料采用提出意见;
3、工程成本的控制建议。
(二)设计人完成内容及成果
1.景观初步设计总平面图
2.景观竖向设计图
3.景观种植设计图(乔木、灌木、地被、草坪),土质改良方案。
4.景观照明设计图
5.景观给排水设计图
6.局部景点放大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7.景观建筑设计详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8.景观设施设计详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以上所列图纸向提供A3图册四套和一张电子文件光盘。
(三)设计周期: 15 个工作日。在发包人确认方案次日开始计算扩初设计周期。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发包人配合内容:提出完善意见,确认设计人施工图阶段成果。
(二)设计人完成内容及设计成果
1、总平面分布图。
2、详图索引图。
3、放线定位图。
4、各细部标高图。
5、各区域灌溉及给排水图。
6、园林灯具照明及电路系统图。
7、各区域物料图及样板材质和色彩。
8、乔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按乔木规格定位)。
9、灌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
10、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图和土壤造型图。
11、总体植物目录表(具备乔灌木的品种、胸径、冠幅、高度及相应数量)。
12、各区域铺地、台阶、建小品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
13、道牙、花槽(台)、休闲座椅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
14、水景、喷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施工详图。
15、泳池或嬉戏池的装饰面、给排水、电气等施工详图。
16、周界围墙、广场、出入口门楼、栏杆、梯级、步行小径、花池、园景墙、亭台桥郎花架的建筑、结构、电气等施工详图。
17、照明灯具的规格、尺寸、灯具颜色和灯光色彩详图。
18、各区域游乐设施、健身器材、垃圾桶、长凳、花盆、雕塑艺术品、标识牌定位选形、球场布置图。
19、施工图概算书。
以上所列图纸向发包人提供六套施工蓝图和光盘一套,同时各专业设计师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三)设计周期: 25 个工作日。
四、设计施工现场服务阶段
1、发包人工作内容:确认施工图,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组织现场工作,准时通知设计人到场。
2、设计人工作内容:配合景观施工。具体内容为:参与植物选择;参与铺装材料的选择;施工期间变更及重要技术指导以及参与园景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验收。
3、设计人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由发包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
第四条、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一、 设计费用计算
1、本工程总景观面积约 m2
2、设计费综合单价:按单价实际园林用地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含税)计,本合同设计费单价另有约定外不做任何调整。
3、本合同设计费预算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园林用地面积进行计算。
二、设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设计人完成并提交方案设计,并经发包人确认后 3 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设计人完成并提交扩初设计,并经发包人确认后3 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4、设计人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按合同提供施工图并经发包人确认后 3 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5%,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确认后 3 日内发包人将剩余设计费(按实际园林景观用地面积结算)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支付给设计人。
说明:
1、 实际设计费按实际完成的园林用地面积与设计费单价结算。
2、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时方可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3、 设计及施工服务阶段设计人服务次数不少于 次(超过 次的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需设计人增加异地考察,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4、 以后设计图纸变更提交时间的确定以发包人书面(加盖公章)通知为准。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发包人责任:
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0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 发包人应在收到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设计人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发包人签字确认方可定稿;若设计人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未给予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则视为确认,设计人按确认进行下一阶段工作。定稿后如因发包人自身原因设计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设计人应予返工,在设计人进行设计修改前,发包人应对设计人的修改费用给予补偿。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创作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设计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设计人造成经济损失,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
二、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园林景观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提供专业设计主创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便于设计施工过程中的交流与沟通。
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
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方案或图纸修改时,设计人需在收到发包人加盖公章的修改函件 2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完成修改的时间,并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改。因方案或图纸修改,涉及修改费用的,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修改费用的数额及付费时间。
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7、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设计人的设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设计人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合用;如果双方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的,需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对方,非因设计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本协议的,发包人需向设计人支付终止日前已履行服务的所有服务费;非发包人原因,设计人无理单方面要求中途终止本合同的,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予发包人。
二、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由于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三、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应减收该设计阶段对应设计费的千分之一。
第七条、其他
一、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设计人应按时到达现场配合相关工作。超过3日的技术服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三、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 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
五、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设计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陆』 市政道路绿化500W的工程,我接到这个工程找绿化公司去投标,我跟绿化公司合同怎么写
第一:程序是你找个绿化公司去接这个工程,不能是接到这个工程再去投标;
第二专:绿化公司只属能跟你签订一个内部的合同,类似于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或者项目承包的合同!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格式和要求的,找个正规点的以后拿钱的纠纷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