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鉴定中心
A. 医疗纠纷鉴定
首先,如果司法鉴定是经过法院委托的,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其次,如果司法鉴定是由医方自行委托的,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因此,应该明确司法鉴定是由谁委托的,如果是医方自行委托的,那么只要有证据足以反驳,就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是法院委托的鉴定,那么只要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就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B. 哪里的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更公正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回心长期以来承担着全答国各地公安、检察和法院系统委托的各类疑难、复杂和涉外案件的鉴定,受理案件的地域覆盖全国二十几个省、市、自治区和境外。由于中心在诉讼活动中的中立地位、规范的内部管理和技术先进的优势,而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纠正冤假错案,化解纠纷和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C. 国内哪家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做出的鉴定结果比较公正
全国司法鉴定机构多如牛毛,但显然依托于大的医学院校或原属于司法部直属的司法鉴定机构由于经验丰富专业人员多,可能更客观公正一些,比如: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同济司法鉴定中心。
D. 医疗纠纷鉴定项目有哪些
据有关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依法鉴定原则。
在实体上,应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在程序上,应遵守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规范。违反依法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重新规定。
二、科学鉴定原则。
应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三、独立鉴定原则。
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地进行鉴定;鉴定人自己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四、合议制原则。
鉴定组人员应为单数,鉴定结论应当半数通过。但鉴定过程应如实记载。
五、两鉴终鉴原则。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在行政处理上是终极鉴定,当事人不得又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鉴定。但我们认为当事人可申请重新鉴定,或依法提起相关诉讼。
由此可见,医疗过错是医护人员在诊治患者过程中由于属于大意造成的,属于医疗事故的一种。在鉴定方面,应遵循以上五个原则,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来找法网进行专业咨询。
医疗纠纷鉴定哪家好?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0年7月,位于成都市花都财富大厦七楼,是四川省司法厅批准注册的司法鉴定机构,目前共有七大类司法鉴定项目通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认证),连续多年获得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验证“满意”结果。
本所现有办公业务用房1600平方米,拥有标准规范的法医物证实验室、法医临床检查室、法医病理工作室、法医毒物检验室、文书痕迹检测实验室、电子数据和车辆检测等实验室和PCR扩增仪、ABI3100基因测序仪、生物显微镜、高清扫描仪、高清文检检测仪等先进设备和设施。
本所现有华西、成都中医大等高等学府数十余名专家组成的鉴定团队,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鉴定人员16名,专业司法鉴定人50名。经省司法厅核准的鉴定项目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法医物证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文物艺术品司法鉴定)、微量物证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机动车司法鉴定等项目。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和遵循“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和要求,规范建所,科技强所,质量立所,文化兴所,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提供专业性和权威性的司法鉴定服务,高质量地完成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
为民服务是我们的责任,客观准确是我们的目标,科学严谨是我们的工作态度,中立诚信是我们永恒的办所宗旨!
E. 医患纠纷中,鉴定机构和鉴定方式怎么选急急急!
根据法律规定:抄
1、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可以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患者一方申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而医疗机构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先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医疗行为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患者一方申请对医疗过错进行司法鉴定,如有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行为确有可能存在医疗过错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医疗行为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患者一方又申请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应不予准许。
3、鉴定方式是法院说了算。你们应该交鉴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