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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合同

发布时间: 2020-11-20 13:16:58

① 展会合同属于什么类型

1、展销会,是指举办者与参展者,在固定场所和一定期限内,用展销的形式,以现货或者订货的方式销售商品的集中交易活动。所以展会合同首先是经济合同;
2、展会合同的主体是举办方与参展的经营方,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举办方为参展经营方提供展位,所以就内容与主体而言,展会合同的实质是出租展位的出租合同

② 我国有哪些会展合同常见的种类

我国会展合同常见的种类主要有六种,分别如下:

  1. 展会展位申请合同;

  2. 展会展位租赁合同;

  3. 展览设备购买合同;

  4. 会展服务合同;

  5. 会展买卖合同;

  6. 会展物流服务合同。

以上六类会展合同的相关介绍如下:

  • 展会展位申请合同:

  1. 合同当事人双方为参展商和会展主办方;

  2. 参展商参加会展需要向会展主办方申请,获得同意才可参加;

  • 展会展位租赁合同

  1. 合同当事人双方为参展商和会展主办方;

  2. 参展商必须租赁一个展位才可展览自己的展品;

  • 展览设备购买合同

  1. 合同当事人双方为参展商与展览设备供应商或会展主办方与展览设备供应商;

  2. 参展商和会展主办方都需要购买展览设备开展为会展服务、开展展览;

  • 会展服务合同

  1. 合同当事人双方为参展商和会展主办方;

  2. 会展主办方应为参展商提供其他服务以助于参展商的成功展出和会展顺利进行;

  • 会展买卖合同:

  1. 合同当事人双方为参展商和购买者;

  2. 展会上参展商与购买者的交易是会展活动的中心环节,需要签订买卖合同来交易;

  • 会展物流服务合同:

  1. 合同当事人为会展主办方与参展商和购买者共同的一方;

  2. 展销产品从参展商经由会展中转流向购买者的物流过程,需要会展主办方进行统一指挥、统一安排和协调。

以上资料来源于《会展合同的种类》:http://www.docin.com/p-686484306.html

③ 求国外展会合同英文版的,谢谢各位啦

第*届*国(**)**博览会
参展合同书
20**年*月**-**日***
甲方:第*届*国(**)**博览会
地 址:********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参展位):
地 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1、甲乙双方确认的展位面积、价格及总金额:
乙方确认参展并预订展台位于 * 区* 号,共* 个标准展位,费用 * 元;
***专区展位**** 号,共计***个展位, 费用 ***元;
室内光地面积 ***M2 ,费用 *** 元; 室外光地面积 *** M2 ,费用 *** 元;
展位费合计:***币 **** 元;参会人员***名,会务费 **** 元;
广告宣传项目: **** 费用 ****元;
费用 ****元;
费用 ****元;
以上费用合计:***币 **** 元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7日内,乙方将以上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账户,逾期甲方对乙方所订展位不予保留。组委会指定账户为:
户 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账 号:*****
3、乙方承诺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安排,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不展出侵权假冒商品,不转让转租展位,不提前撤展等,如有违规行为,愿接受组委会处罚直至清理出场或扣押展品。若因此给组委会造成的损失,乙方愿负全部责任。
4、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甲方对乙方所订展位的确认,无特殊原因,乙方不得中途提出退展。
5、为确保展会总体形象和效果,甲方保留最终调整部分展台位置的权力。
6、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履约方可依法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
7、因自然灾害、政治等不可抗力因素和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视为原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组委会盖章): 乙 方(参展单位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己找个人翻译去。

或者找本“会展英语”,上面合同范本很多

④ 会务费合同需要帖印花税吗

印花税应当按照应税合同征收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没有列举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会务费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4)会展合同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二十九条 印花税票的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百元九种。

第三十条 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各地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局制定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另定。

第三十一条 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金额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第三十二条 凡代售印花税票者,应先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代售申请,必要时须提供保证人。税务机关调查核准后,应与代售户签订代售合同,发给代售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代售户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的税款,须专户存储,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结报,或者填开专用缴款书直接向银行缴纳。不得逾期不缴或者挪作他用。

第三十四条 代售户领存的印花税票及所售印花税票的税款,如有损失,应负责赔偿。 第三十五条 代售户所领印花税票,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转托他人代售或者转至其他地区销售。

第三十六条 对代售户代售印花税票的工作,税务机关应经常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代售户须详细提供领售印花税票的情况,不得拒绝。

第三十七条 印花税的检查,由税务机关执行。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纳税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

第三十八条 税务人员查获违反条例规定的凭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如需将凭证带回的,应出具收据,交被检查人收执。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四十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汇缴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代售户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或者取消代售资格。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不按规定贴花,逃避纳税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经税务机关查实处理后,可按规定奖励检举揭发人,并为其保密。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由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⑤ 会展领域常见的无效合同有哪些

展览合同纠纷的表现:
1、劳动纠纷 2、展位纠纷 3、规模缩水纠纷 4、偷换主题纠纷 5、克隆损害纠纷 6、骗展纠纷
无效合同有五种情形: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1)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

(2)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

⑥ 会展合同方面的问题,求助比较了解《合同法》的大神们,尽量详细点,谢谢。

1,这里是不是界定合同未笔误,按1000元收费显失公允,当然要提供同期间,同展位的合同信息,以证明本价格不是真实行情。
2,06年的合同,现在说事,搞错了吧,早就过期了:)
以下为网络其他律师观点,供参考:
律师观点:因协议内容不一,应对笔误的方法也不能统一而论。一般说来,出现笔误是因为协议一方的过失而导致的,责任区分比较清楚,因此过失方应当持积极的态度。签订协议后的笔误需要修正时,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请求纠正一方应立即通知合同相对方请求暂停履行合同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可以通过说明情况、主动承担部分责任的方式取得对方谅解。本案中这份协议所约定的内容不是昆明某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已构成重大误解,按协议履行,则对昆明某公司显失公平,如四川某公司拒绝修正,则昆明某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⑦ 会展业务的合同怎么写

会展业务的合同?谁和谁的业务?

⑧ 谁有公司与会展公司签订合同的合同样本呀

服务的内容及价款

双方就具体的服务内容及价款达成一致意见,详细内容参见附件。

二、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应确定此次委托项目的授权负责人( )、资料、信息传递接口人等相关工作负责人并在签署本协议时提供给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有相关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2、 对于乙方执行此项目给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可能的支持;
3、 甲方应该按照双方协商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提供举办此项目各阶段需要的资料、信息等,并确保这些资料中信息的准确且合乎公司向外提供资料的规定。
4、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时,双方就服务内容、价款等另行协商;
5、 甲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确立项目负责人( )及相关工作人员,并通知甲方;
2、 乙方应该应用专业人士从事此类工作的技能和谨慎的工作态度从事此项目工作;
3、 乙方应该与甲方积极配合,高效的完成此项目;
4、 乙方应该严格的充分的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
5、 在此项目的策划、执行及管理的过程中,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进度推进,不能造成任何的延误;
6、 应甲方的不时要求,随时向甲方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
7、 本项目全部结束后,乙方应甲方的要求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

四、 合同价款及支付

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RMB )。
2、 预付款项:甲方须在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70 % 即人民币 元整(RMB )作为预付款。
3、 项目结束后,乙方须在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项目结算报告”,确定最终价款,经过甲方确认的“项目总结报告”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
4、 合同总价款中包括甲方为项目进行中可能发生的支出而预先支付给乙方的 “不可预见费用”,其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RMB )。“不可预见费用”的发生和支付,均须经过甲方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确认,乙方方可支付。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将“不可预见费用”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在“项目结算报告”中详细列示。
5、 如乙方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服务,且经甲方认可。甲方须于项目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结算确认的总价款减去预付款后的剩余款项以支票或汇款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对方付款凭证后的三天内给甲方提供正式服务费发票。
6、 滞纳金:如甲方支付以上各款项的实际到款日期(款项到达乙方银行账户的日期)超过规定付款日期,乙方将按应付未付款项的总金额的3‰/天向甲方收取延期滞纳金。
7、 本合同下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8、 乙方收款账户: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应支付到乙方的下列指定账户,乙方除下述指定账户外的其他账户指示(不得为个人账户),只有同时加盖有乙方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方为有效。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格遵守。
2. 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可能引起合同发生变更,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通知另一方;
(1) 可能引起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变化
(2) 改变已经认可的工作进度计划
(3) 其他涉及合同相关内容的变化
3. 对于合同的变更事项,双方均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在合理的期限内:
(1) 提出并研究建议措施以避免和减少合同变更所带来的影响;
(2) 寻求对将受到影响的各方均有利的解决办法;
(3) 决定将要采取的措施和执行方;
4.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的方式签署补充协议,以修订本协议的变更内容,如该等修订给一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5. 如果合同的上述合同内容变动涉及相关费用的变动,双方应就该费用变动进行书面确认,并由甲方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经过确认的费用自动成为本合同的增加费用。双方应就该笔增加费用的支付达成一致意见。

六、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签署后或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有权通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对其服务进行修正。如发生乙方未按时完成工作和所提供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时,除及时完成或修正外,还应支付甲方未完成工作的相应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2、 甲方须按照合同内容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逾期乙方则有权利按照合同第四条第6款规定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3、 违约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照合同第四条第i6款规定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服务款或者拒绝提供服务来充抵;
4、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乙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且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终止前发生的各项费用及乙方的服务费。

七、相关权益

1、乙方保证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利用甲方提供的思路、资料、工具或设施所取得的体现在服务标的上的一切智慧成果,应视为甲方委托开发的成果,在甲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后,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利用上述成果,或将其交由第三方利用。
2、乙方保证其执行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作品和服务以及甲方对该作品或服务的使用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因此引发纠纷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项目执行完毕后,乙方经甲方授权可将甲方名称放置于其客户名单上,并将此名单用于一般的公司业务介绍,但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将其公司名称从乙方的客户名单上删除。

八、免责条款

1、 任一方如因法定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期部分或全部完成项目,双方均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报告:
(1)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对项目的影响程度;
(2)项目能够继续执行的范围、程度等。
2、 甲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
(1)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并于顺延期间内随时终止本合同;
(2)立即终止本合同。

九、保密责任

1、 本合同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知悉的,能给持有者带来利益的,并且经过持有者采用合理措施加以保密的信息;
2、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可能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软件等资料,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
3、 双方承诺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
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除非认为有充分理由及执行本项目所需要并获得提供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信息;
4、 资料的接受方如有任何的违反约定行为并造成损失的,资料提供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5、 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资料及信息的提供方有权要求接受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提供的资料。接受方的保密责任应至少为本合同期满后1年。

十、函件联系

1、 本合同所要求的各种来往函件均应以可读、可复制、可记录的形式,使用本合同使用语言的书面形式表达;
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有关题述事宜的最终约定,取代在此以前双方就题述事宜的传真、备忘录、协议等所有函件中的相关约定。
3、 当函件送达收件人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地址时,即为送达,函件生效;
4、 通知书应该与其他函件分开传递。

十一、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签字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下所有服务内容履行完毕,所有服务款项均支付完毕时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下所有补充协议、附件、表格经过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各函件如果就同一问题有不同表述,以签署时间在后的为准。

⑨ 房交会会展合同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委托乙方制作、布置展台等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展览地点:

(3)展览面积:

(4)布展时间:

(5)展出时间:

(6)撤展时间:

(7)制作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设计方案(合同附件一——效果图),经甲方确认盖章后,乙方按图在本合同范围内包工包料、保质量、保工期组织制作安装至正常展出和使用。

(8)制作范围:

甲方确认的全部效果图、施工图等全部内容,成品达到甲方要求的设计意图和效果。详细内容参见合同附件一——效果图;并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9)合同总款

本展台设计制作布置总价为:¥ 元整,大写: 。该合同总额为一次性包干价格,即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员工资、运输、安装费、保险和政府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专利费、装卸费、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更换等费用、一般非重大的必要增项费用等与该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搭建布置等相关的所有费用并考虑了风险费用,不再增减。(注:甲方的场管费用除外,向组委会咨询。)

2、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办理乙方人员、材料、设备进出展馆所需手续,现场布展设计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⑩ 会展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很多会展汗的组织者和参展商之间的约定,就是一张“参展通知书”而已。这是远远不够的。会展合同应当是许多约定的综合体,甚至是许多合同的综合体。 下面是一个比较成功的中等规模的展览会所列出的有关文件: 1、参展申请表 2、楣版和会刊回执 3、会刊和媒体广告回执 4、酒店预订回执 5、会议回执 6、进馆展品清单及设备清单 7、商务旅游考察申请回执 8、水产行业招商引资洽谈会申请回执 9、特殊展台制作申请回执 10、参观者邀请函 11、网上宣传回执 12、物品租赁回执13、报价单14、广告价格表 15、租赁物品报价书 16、展览场地图 17、其他展会注意事项 此外,会展组织者除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外,还应该对参展商负有其他的义务和责任。比如,在《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展览会期间加强商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展览会期间发生的商标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应及时协助商标所有者予以制止,并将商标侵权行为、商标纠纷发生及处理情况,通知有关组团单位;对于不能认真履行或推卸商标管理责任,玩忽职守的主办单位或组团单位,参展企业可随时向对外经贸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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