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结束
Ⅰ 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终止也可以续签对吗
不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就终止,这个终止是客观内的,不是主观容的,不管双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只要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前一份劳动合同在期满后是必然终止的,是客观性的体现。所以正确的说法是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不续签也可以续签。续签或者不续签是双方主观意识的体现。
Ⅱ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所谓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有关法定事由的出现而导致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法律关系依法归于消灭的情形。常见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又没有续订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
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终止条件,在这些条件充分时劳动合同终止。
合同目的实现。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工作完成之时合同终止。
劳动者死亡时。
劳动合同的订立目的就是劳动者以劳动换取报酬。在劳动者死亡的情况下,劳动力自然消失,劳动合同也终止。
劳动者退休。
劳动者都有一定的工作年限,到一定年限之后,其体力、脑力都趋向衰退,不能再胜任繁重的劳动工作。同时,劳动者为社会做了贡献,年老后也应得到机会进行休息。所以各个国家都规定了在劳动者退休时,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消灭。
比如在用人单位破产时,其原来汀立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在因合并、分立而导致用人单位消灭时,劳动合同是否终止要看具体情况。
合同解除。
合同的解除,即提前终止合同的效力。
其他情况。
比如,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或出现其他情况,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时,劳动合同终止。
Ⅲ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需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是两个概念。
我国的《合同法》把合同终止包括在合同解除的情形中,但是在《劳动法》中,劳动合同终止和劳动合同解除是并列的,但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
首先,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结束,而劳动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劳动合同关系的自然结束。其次,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法律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了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外,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并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而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除了劳动合同期满外,就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劳动合同期满,除非双方续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依法应当顺延合同至法定情形消失外,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结束。因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结果一般是可以预见的。
提前通知期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于存在非本人过失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做的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法》同时明确,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应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在此处设置提前通知期,目的是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即在劳动者无过错,且无法预见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况下,给予其寻找新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如前所述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一般是可以预见的,法律并未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会互相交错,劳动关系的结束并非能在一时三刻完成。而有些员工对续签合同抱有期望,对相关休假待遇未做合理安排,有些突然面临失业容易产生过激情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提前通知劳动者,给其合理的时间寻找新工作、妥善安排相关休假事宜,既是对员工的关爱,也可以减少纠纷,避免不必要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