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贷款合同吗
❶ 借款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区别
借款合同一般没有利息,只有有约定的才有利息;贷款合同当然有利息。
借款合同可在所有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含法人)间发生,贷款合同是金融机构与贷款人间的协议。
❷ 银行贷款合同有几份
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银行一份、担保人各持一份。
拓展资料:
信贷合同,是指以银行作为贷与人与公民或法人缔结的金钱贷款协议。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信贷合同应订明贷款数额、用途、期限、利率、结算办法和违约责任等条款。依下列原则办理:
(1)按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进行。
(2)有物资保证(指用于购买计划规定的原料、材料和其他适用适销的物资)。
(3)按期归还并付法定利息。
参考资料:网络-信贷合同
❸ 贷款买房借款合同是否在银行
1、借款合同在放款后,银行贷后管理部门统一打印。并补充当时签订空白合同内的部分内容。
2、借款人在放款后一个月左右,持有效身份证证件到贷款发放银行个贷部门领取借款合同。
❹ 住房贷款成功后 银行会给我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吗
购房合同一般是一式四份,银行一份做贷款使用,开发商一份,房产管理局一份作为注内册备案,最容后就是你自己一份。在签订的时候就能拿到。
贷款合同是在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才开始签订贷款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一般银行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再下发到你手中。根据开发商提交的进度和你个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及时有关系。贷款合同的领取是需要申请的房贷已经由银行发放了,打到了买家的账户中,表明开始正常开始还贷时,才能去银行领取的。
(4)借款合同是贷款合同吗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贷款程序
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第九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借款合同怎样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章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同。
(5)借款合同是贷款合同吗扩展阅读: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❻ 去银行贷款是签订《借款合同》还是《贷款合同》
关于这个问题复,其实只是同一事物制的两个方面而已。银行放了一笔款给客户,银行是贷款人,客户是借款人,同样一笔款,从银行的角度来看,那叫贷款,从客户这个角度来看,就叫借款。因此,客户到银行办理贷款,不管是签《贷款合同》还是签《借款合同》都是可以的。如果某个银行把合同文本印成《贷款合同》,说明银行当初是站在贷款人这个角度起草文本的;如果银行把合同文本印成《借款合同》,则说明银行当初是站在借款人的角度起草文本的,其实贷款和借款都是一个意思,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起草合同,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
❼ 借款合同和借条有何差别
一、借条与借款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二、 借条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条,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三、借据与借款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按照民间使用借条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条,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债权人持有借条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 借款合同,由于该合同的“持有”同合同义务履行不发生必然联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够用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即使“持有”的时间已经在合同的约定还款时间之后,意图凭该“持有”合同去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事实,也是站不住脚的。
❽ 贷款合同是不是就是按揭合同,也叫借款合同
那不一定。只有你在买房的时候做了按揭,你那个借款合同可能才叫按揭合同,有单独的借款的,那就只能叫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