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使用纠纷
Ⅰ 用自己身份证办电瓶车牌照且同时在考驾照会产生什么冲突嘛
不会有冲突
这是两个事
不会有冲突的
Ⅱ 车辆出交通事故已报废,保险公司已理赔,还需要办理号牌注销吗怎么办理,谢谢
谁的车辆带好手续直接去车管所就好了,因为你车辆已经报废,必须本人带齐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保险公司开的发票证明。去所属车管所办理如若不懂可以上法律直通车有免费律师在线解答
Ⅲ 汽车过户流程要准备什么资料
汽车过户都需要携带的证件:身份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买卖合同。
卖方需要:车主的身份证、过户车辆的车辆行驶本、登记证、购车原始发票(过户票)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原车主必须到场。
买方需要:自己的身份证、(外地户口上本地牌照需要暂住证)以及所有复印件。
双方需要: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细节很重要)。如果买、卖双方有属于公户的话,则以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取代身份证。
流程:
1、拿好所有手续和申请表去窗口先打车辆交易发票。这个产生的费用根据车辆的排量来定,一般费用为100-900之间。
2、缴费打好交易发票后。将手续和车牌、交易税发票、车主本人相关证件、还有购买人相关证件递交到指定窗口进行核档和审批,这个时候如果车辆有违章、抵押、银行经济纠纷、涉嫌套牌相同牌号等各种手续问题的。都会被打回。严重涉及到套牌的还会扣押手续进行后期审核。
3、核档完之后,会把购买人的身份证给你,并且把车管所打印出来的机动车转移登记临时表给你。这个时候你会发现上面已经将该车的所有人变更为你的名字。到这个地步,这个车已经属于是过户到你名下了。
4、拿完相关的手续后到牌号缴费处,缴纳你拍车牌和制作车牌所产生的费用。大约为110-150元 各地不等。交费后 会给你两张牌照制造费用收据。拿到该收据后,去拍车牌号码的窗口,将手续递交。工作人员会用电脑指引你进行号码的选取。
5、拍完号码选取之后,工作人员会把手续给你,这个时候车辆所有的手续都在车管所了。只有一个机动车转移登记凭证。可以选择是来车管所进行取手续(大约一星期)还是办理邮寄手续到你的地址(邮寄根据地区来定)。
6、办理完邮寄后,去取牌窗口等着取牌。然后再车管所内进行上牌 。
(3)牌照使用纠纷扩展阅读:
汽车过户注意事项:
1、卖主的身份证
通过检查卖主的身份证可以判定卖主是否对所卖机动车拥有使用权和支配权。
2、机动车行驶证
这时机动车取得合法行驶权利的凭证。
3、车辆的登记证明
每一辆在路上行驶的车都会在当地车管所进行登记注册,必要的时候可以致电车管所进行核实。
4、机动车来历证明
就是原始的购车发票。
5、机动车号牌
检查有无涂抹更改的痕迹,应与行驶证上登记的号牌一致。
6、车架号
通常被刻在车辆的仪表板上,应与行驶证上登记的号码保持一致。
7、保险单
只有上了保险的车才有可能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将车主的损失降到最低。
8、道路运输证
如果是带有营运性质的车辆,必须检查是否有道路运输证。
9、税费缴讫证明
一定要注意检查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费税的完税证明。
Ⅳ 如何解决汽车牌照外借纠纷
刘某有一辆无牌“黑车”。3个月前,刘某为出外办事,找到好友钟某想借汽车牌照,钟某碍于情面将牌照借给刘某。刘某驾车途中,遇到对面来车操作不当加上刹车失灵,将步行的李某撞成重伤。李某花去5万余元医疗费,落下了八级伤残。因“黑车”未办理任何保险,而刘某又无力赔偿,李某要求钟某担责,被钟某拒绝。理由是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当时并没驾车,也没在车上。请问,钟某是车牌所有人,应否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钟某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也指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本案,只要钟某与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则不管钟某当时是否驾车、是否在车上、事故的发生与出借车牌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钟某均难辞其咎。因为事实表明,钟某属于共同侵权人:一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机动车管理的法律均明令禁止无牌照机动车上路行驶,也禁止车辆套牌行驶,钟某明知违法而为之。另一方面,钟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纵容刘某开“黑车”上路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却仍提供方便,对可能出现的危害后果疏忽大意或轻信可以避免,放任刘某套牌行驶,表明其具有主观上的过错。综上,钟某属于共同侵权人,基于刘某无力赔偿的事实,李某有权要求钟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Ⅳ 关于京牌借用纠纷。打官司。牌照会不会作废
您好,牌照应该不会作废 两码事
Ⅵ 在北京“车牌租赁协议”,发生纠纷,法院会怎么
这个是有事实案列的,法律是讲究事实的,车是谁的就是谁的,车牌是谁的就是谁的,如果真的走司法这项程序,租赁协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出现的。租赁协议虽然是不受法律保护,但却能证明车和车辆的真实所有人。
Ⅶ 运管管理,A地牌照车辆行驶至B地境内因私自加价收费产生纠纷,请问是A地运管还是B地有权管理
目前我国公路运输的运价基本上是市场调节价,没有国家规定的运价专,如果有签订运输属合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运费,如果有纠纷应该找运管部门和工商局解决。从你的情况个人认为应当找付费的所在地解决纠纷,主要还是通过工商部门处理,消委会、运管部门协助解决。
Ⅷ 如果买车的话,是买车的人是车主还是上牌照的人是车主一般有了纠纷会找谁
应该是买车时发票上开谁的名字,根据发票才能在车管所上牌照,拿行车证。要是买车的没有在发票上登记姓名身份证号,那他在车管所是上不了牌照的。所以买车人和上牌照不可能是两个人。你可以过户就没有你了事了。
Ⅸ 朋友跟我有经济纠纷,她有一辆北京牌照的车,我如果诉讼成功赔偿给我了,还能保留京牌吗
车可以判给你,但如果您没有北京的汽车摇号指标的话是不能上北京牌照的(外内地的随便上)。
是不是北容京的户口,与能不能参加汽车摇号获得指标有关,与有没有指标无关。您是北京户口可以参加摇号,人家虽然是外地户口但人家之前有车,已经有指标了,指标是不能给别人的。所以,如果您有指标,可以上个新牌照(京牌),车牌号肯定不是原来的了,原来的属于原车主,如果您暂时还没有申请摇号或者还没有摇到指标,那么车只能暂时上个外地牌照开,直到您获得指标。
希望能帮到您
Ⅹ 上的临时牌交强险和正式的交强险上牌照有冲突吗
这个无缝衔接,不用担心提前作废什么。上牌前由4s店处理一切事宜,上牌后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保驾护航。不需要过于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