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借据
1. 只有借款合同和收条而没有借款借据,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借贷关系即成立。
签订借款合同,作为合同的双方即形成法专律上的借贷关属系,自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 合同和借据有什么区别
借据是合同的一个子目录
3. 签了借款合同,还要写收条和借条吗
借款合同是双方的约定合同关系,除了合同栽明给付完毕了,还不能视为给付完毕。但收条、借条则是给付的凭证了,视为完成了交付给与了。
你这个合同与收条没问题,但又出了一张借据,这就有了风险了,可能会出现混淆情况,而且没有写明贷方的固定人,这样如有第三人或他们凭据讨要时则是证据了。
你这事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收回原手续,重新履行规范的借贷手续,规避风险。
4. 借条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情况下,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注意这里要顶格写金额数)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 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四、借款期限:为 年,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借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在 日内将借款放出,转入甲方账户 甲方银行账户为: 开户银行为:
六、还款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还款,将欠款打入乙方银行账户 乙方银行账户为: 开户银行为:
如双方银行账户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甲方可一次性还款,也可分期还清。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5. 银行借款合同和借据什么关系,借款借据合同书
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回欠答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款,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又称借贷。按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不定期借贷、短期借贷、中期借贷、长期借贷。按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商业借贷、农业借贷合 借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
二者的区别在于借据仅是表明一种债务关系的存在。而借款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借款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订立借款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借款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
6. 借款合同中有借据还需要借据吗
一、借条与借款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内人协商一致后容,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二、 借条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条,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三、借据与借款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按照民间使用借条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条,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债权人持有借条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 借款合同,由于该合同的“持有”同合同义务履行不发生必然联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够用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即使“持有”的时间已经在合同的约定还款时间之后,意图凭该“持有”合同去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事实,也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