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款纠纷
❶ 养猪户与政府补贴的纠纷
政策及地方规定不统一,无法依据法律解答,建议要求政府拿出相关补贴的政策依据,若不提供或推诿,可上民心网咨询或投诉。
❷ 一级建造师证书补贴争议适用于劳动仲裁吗
一建考试 :劳动纠纷是否适用于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仲裁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按正常理解,劳动纠纷必须先仲裁才能提起上诉,而商事纠纷如有仲裁协议且协议有效可以直接仲裁,且仲裁为一局终局制;在一级建造师的考试 中“劳动... 展开
想知道详细的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仲裁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如果劳动出了争议,是按照前者还是后者仲裁?还是两者皆可?
2、“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适用范围?行政诉讼适用“被告负责举证”说法正确吗?
3、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不适用于行政诉讼,有没有案例或解释?
40.下列纠纷中,适用《仲裁法》仲裁的是( )。(答案是A)
A.劳动合同纠纷 B.继承纠纷
C.对罚款不服发生的纠纷 D.总分包之间的合同纠纷
31.关于行政诉讼法律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是D)
A.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有权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B,未经行政复议程序,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C,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
D.行政诉讼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中教文化】
❸ 劳动纠纷变形逃避补贴怎么解决
一、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
二、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四、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判决。原被告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❹ 我有个合同纠纷,公司说工程做陪了,要从我的账上给他们补贴损失
重复提问,已经回答。
❺ 粮食补贴折被冻结了我没有贷过货款也没有经济纠纷我该怎么办
这个你应该首先了解补贴折是那个部门发放的,再咨询该部门冻结原因再决定如何处理了。
❻ 房屋倒塌补助纠纷
这里涉及一个对内还有对外的问题。对外的话,因为政府补助针对的是倒塌房版屋的房主,那权么谁是房主,谁就应该领取这个补助费。对内来说,补助的目的是为了重建,那么谁重建出了钱,就应该给谁。具体到你这里,关键你所谓的征用是什么意思了。不过按照通常判断,应该归你们。当然,你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❼ 补贴纠纷问题是属于劳动纠纷还是属于人事争议纠纷
属于劳动争议复。人事争议与工作制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❽ 上海市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款纠纷问题
到该事业单位的上级行政部门反映自己的情况吧,让行政机关出具行政决定书,如果对行政决定书不满,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了。
❾ 拆迁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费纠纷是否可以诉讼
国家并未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只是在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明确了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方式。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根据区域、地类等等的不同,是不可能统一由国家进行制定的。各省目前已完成了征地统一年产值及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工作,具体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可向当地国土部门咨询。《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❿ 农村耕地被征收,补偿款出现纠纷!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至于村集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2、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即属于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享有。3、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