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83协议
A. php 怎么支持iso8583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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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8583协议的附则
1,信息类型(message type)定义
位图位置:-
格式:定长
类型:N4
描述:
数据包的第一部分,定义数据包的类型。
数据类型由数据包的发起者设定,应遵循以下要求:
数据包开始部分必须是信息类型;
对不支持的信息类型能给出拒绝应答。
0100授权交易
0110授权交易答复
0200金融交易
0210金融交易答复
0240查询交易
0250查询交易答复
0400冲正交易
0410冲正交易答复
0800管理交易
0810管理交易答复
2,位图(Bit Map) - 基本位图和扩展位图
位图位置:1
格式:定长
类型:B16
描述:
如将位图的第一位设为'1',表示使用扩展位图,否则表示只使用基本位图。
如使用某数据域,应在位图中将相应的位设位'1',如使用41域,需将位图的41位设为'1'。
选用条件:如使用65到128域,需设位图域为'1'
3、Bit02主帐号(Primary Account Number)
位图位置:02
格式:变长,LLVAR
类型:N..22
描述:
唯一的确认一个用户交易的基本帐号。
由于银行电子服务系统涉及多个应用系统,而帐号长度最多为22位,故将原标准的19长度改为22位。
处理代码
(Processing Code)
位图位置:03
格式:定长
类型:N6
描述:用于描述交易对客户帐户造成何种影响的代码。
处理代码和信息码一起可唯一定义一种交易的类型。
处理代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位置描述
1-2交易动作码
3-4付出帐户类型,用于借记类,如查询、代收费、转场交易。
5-6收入帐户类型,用于代收费、转帐等。
其中:
ff : 付出帐户
tt: 收入帐户
* 视主机而定
5,Bit04 交易金额 (Amount, Transaction)
位图位置:04
格式:定长
类型:N12
描述:帐户人要求交易的交易金额,不含任何处理和交易费用。
金额的表示和货币代码有关,应能表示相应货币的最小单位,参ISO4217有关货币代码定义。
如“000”用于表示美元,表示1.00元;如用于表示意大利货币,则表示100里拉。
对于查询等交易,应设交易金额为“000000000000”。
6,Bit06交易日期和时间(Transmission Date and Time)
位图位置:07
格式:定长,MMDDhhmmss
类型:N10
描述:本地交易日期和时间
7,Bit11系统跟踪号(Systems Trace Audit Number)
位图位置:11
格式:定长
类型:N6
描述:终端交易的跟踪号码。
交易发起终端填写,和交易日期、时间、信息类型等合在一起可唯一定义某一个终端的唯一一笔交易。即是说,在同一天,对一终端,同一类交易的系统跟踪号应保证不同。系统跟踪号在交易过程中不能修改,使用此域来匹配请求和通知类交易的返回。
应用系统使用此域来检查收到的授权、金融、自动冲正、结算、管理和网管等类交易的应答包是否是其请求包的应答。
系统跟踪号不用于匹配自动冲正交易,也不用于在预授权消费时匹配前面的预授权交易。参90域。
对于银行电子服务系统,其系统跟踪号是交易流水号。
8,Bit12本地交易时间(Time ,Local Transaction)
位图位置:12
格式:定长,hhmmss
类型:N6
描述:交易在终端上发生的时间。
本地交易时间在交易处理过程中不能改变。在自动冲正,存贮转发时,本地交易时间不能改变。
9,Bit13本地交易日期(Date ,Local Transaction)
位图位置:13
格式:定长,MMDD
类型:N4
描述:交易在终端上发生的时间。
本地交易时间不能改变,在自动冲正、存储转发交易时,本地交易时间也不能改变。
10,Bit14有效期(Date ,Expiration)
位图位置:14
格式:定长,YYMM
类型:N4
描述:卡的有效期,年年月月
由于卡类写磁格式不同,收单行可能提不出卡的有效期,授权机构从卡的二磁道中提取卡的有效期。如卡无二磁道,收单行应要求手工录入卡的有效期。
选用条件:100、200、400等交易如没有2、3磁道时,一定要有此域。
11,Bit15结算日期(Date ,Settlement)
位图位置:15
格式:定长,MMDD
类型:N4
描述:
银行电子服务系统和主机结算的时间,格式月月日日。
结帐日期前发生的交易参加当天结算。
在结算时,结帐日期也用于计算处理、交易费用。
12,Bit17获取日期(Date ,Capture)
位图位置:17
格式:定长,MMDD
类型:N4
描述:从主机获取交易的记帐日期,通常用于主机和商户清算。
13,Bit18商户类型(Merchant's Type)
位图位置:18
格式:定长
类型:N4
描述:定义商户产品和服务类型的代码
商户类型用于金融、授权交易,用于指定服务点的类型。它主要有以下用途:
决定预授权交易得到确认的最长时间;
控制合法限额;
为交易授权处理,控制网络操作规则;
欺诈检测;
用于商户分类报表;
交易费用处理。
根据ISO8583标准,应使用相应的国家标准。
商户类型代码如下:
4215邮递服务
4511民航
4722旅游
4782过桥费
4789其他运输服务
4614电信服务
5542加油站
5812餐馆
5999购物
6010金融机构-人工现金支付
6011金融机构-自动现金支付
6012金融机构-各类服务
7011酒店、旅馆
7299各类个人服务:洗衣、美容、
7399各类商业服务:停车场、租车、广告、其他服务
7699各类维修服务:维修、洗车、拖车
7996娱乐:电影、剧院、体育、游戏
8099医疗服务
8111法律服务
8999各类专业服务:会计、教育、装修、工程
选用条件:服务点终端发起的交易一定要有此域。
14,Bit22服务点输入方式(Point-of-Service Entry Mode)
位图位置:22
格式:定长
类型:N3
描述:在服务终端上定义PIN和PAN的输入方式。
服务点输入方式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组合而成:
位置描述
1-2在服务终端上PAN有效期输入方式
3-3在服务终端上PIN的输入方式
PAN的输入方式编码如下:
PAN输入方式描述
00不知
01手工
02读磁卡
03条码扫描仪(BAR)
04光学符号阅读器(OCR)
05集成电路卡(IC卡)
PIN的输入方式编码如下:
PIN输入方式描述
0不知
1终端能接收PIN
2终端不能接收PIN
选用条件:服务点终端发起的交易一定要有此域。
15,Bit25服务点类型代码(Point-of-Service Condition Code)
位图位置:25
格式:定长
类型:N2
描述:定义交易发生的服务点类型
用法说明:下面是CYBERBANK支持的服务点条件代码。
2自动柜员机(ATM)
10银行终端(10)
14POS
20电话银行
16,Bit32收单机构标识码(Acquirer institution Identification)
位图位置:32
格式:LLVAR
类型:N..11
描述:在金融交易中此域表示交易发生的银行机构的标识码
应答数据包必须和请求数据包此域相同。
17,Bit3向前机构标识码(Forwarding Institution Identification Code)
位图位置:33
格式:LLVAR
类型:N..11
描述:在金融交易中此域表示帐户所在的银行机构的标识码
在网管交易800/810中,本域含有交易发起机构的代码。
应答数据包必须和请求数据包此域相同。
18,Bit35二磁道数据(Track 2 Data)
位图位置:35
格式:LLVAR
类型:Z..37
描述:写在卡二磁道的数据。数据组成遵循ISO7811-1985标准,数据中包含域分隔符,但不包含卡启始、结束符、LRC等。
收卡行应检测卡的二磁道是否符合国际标准。
为支持国际交换收单行应将二磁道中的分隔符换为“=”。除此外不能对二磁道数据进行任何修改,如修改PAN的校验字、有效期、服务码等。
19,Bit36三磁道数据(Track 3 Data)
位图位置:36
格式:LLLVAR
类型:Z...104
描述:写在卡三磁道的数据。数据应组成遵循ISO4909标准,数据中包含域分隔符,但不包含卡启始、结束符、LRC等。
注意:长度说明为3位数字长。
20,Bit37检索索引号(Retrieval Reference Number)
位图位置:37
格式:定长
类型:AN12
描述:检索索引号用来在任何时间标识一个金融、授权、自动冲正交易。
检索索引号不要求打印在持卡人的帐单上。它的主要目的是在收单行和授权行之间定义一个数据项用于跟踪和检索交易。授权机构可以将检索索引号打印在客户的对帐单上。
检索索引号由收单行分配。
选用条件:可包含在收单机构的交易请求中。如在交易请求中有,则应答数据中一定应原样返回。
21,Bit38授权码(Authorization Identification)
位图位置:38
格式:定长
类型:AN6
描述:交易授权机构返回的返回代码。
授权码用于在服务点终端上信用卡授权;
授权机构按网络操作规定,可选使用本域。
22,Bit39返回码(Response Code)
位图位置:39
格式:定长
类型:AN2
描述:对一交易定义其处理结果的编码。
返回码用于说明授权机构对金融(授权)交易的处理状态;也用来指明自动冲正交易的冲正原因;还用来指出目标主机已接收到文件修改、结算、管理、网管等交易请求。
返回码应尽可能准确,应尽可能描述清楚所遇到的问题和状态。网络交换主机、收单行主机有可能会按不同的返回码收取不同的交易处理费用,并执行不同的处理。
23域41 受卡机终端标识码
Card Acceptor Terminal Identification
变量属性
ans8,8位定长的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域描述
受卡机的终端标识码。该标识码在代理机构的网络中必须唯一标识一个终端。
用法
如果终端标识码少于八位,则按左靠,右边补空格。
终端标识码由代理机构分发。所有卡交易请求中必须带上终端标识码,且在整个交易周期中保持不变。
24域42 受卡方标识码
Card Acceptor Identification Code
变量属性
ans15,15位定长的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域描述
受卡方的标识码,即商户代码。
用法
由受理方分发。对所有卡交易的请求报文,该域必须要出现,且在整个交易周期中保持不变。
对于一些自助类的交易,例如ATM取现,在没有商户或无法给出有意义的值的情况下,该域用全零填充。
25域43 受卡方名称地址
Card Acceptor Name/Location
变量属性
ans40,40位定长的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域描述
受卡方的名称地址,即商户的名称和所在地。
用法
由受理方或商户填入,CUPS不作任何处理。对所有卡交易的请求报文,该域必须出现,且在整个交易周期中保持不变。
商户名称最多40个字节长度,如少于40个字节长度,则后补空格。
26域44 附加响应数据
Additional Response Data
变量属性
ans..25(LLVAR),2个字节的长度值+最大25个字节(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的附加响应数据
域描述
发卡方对被批准交易所分配的标识。
此域可以被发卡方用来标识原始交易。
用法
发卡方的附加响应数据必须为有效字符。由发卡方在批准交易时载入应答报文。受理方和CUPS将不对此域作处理。
本域为可选域。
如果已收到发卡方批准的应答报文后又需要引发冲正,则将匹配到原始应答报文中该域的值带给发卡方。
27域45 第一磁道数据
Track 1 data
变量属性
z..79(LLVAR),2个字节的长度值+最大79个字节(字符)的第一磁道数据
域描述
卡上第一磁道数据。包括分隔符,但不包括开始符和结束符,以及LRC字符。
28 域48 附加数据-私有
Additional Data Private
变量属性
ansb...512(LLLVAR),3个字节的长度值+最大512个字节(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二进制数)的私有附加数据
域描述
该域为特殊业务在请求报文中提供特殊业务数据的传送。
29 域49 交易货币代码
Currency Code, Transaction
变量属性
an3,3位定长的字母、数字字符
域描述
指第4域(交易金额)所用货币的种类。30 域50 清算货币代码
Currency Code, Settlement
变量属性
an3, 3位定长的字母、数字字符
域描述
清算货币的种类。用于指示域5(清算金额)的货币币种。
在银联自主清算的银联卡跨境交易中,本域由CUPS填写;在银联非自主清算的外卡收单交易中本域由国际信用卡公司填写。。
C. soapui可以测试socket接口吗
socket协议的接口测试方法
1.loadrunner使用socket协议写C调用底层socket协议数据
2.jmeter添加专websocket相关依赖包,可以添加websocket协议的属sampler
3.专门的socket协议测试工具,比如socket工具,tcpudptest等工具。tcpudptest无法设置并发数据量,不方便,而socket工具可以设置并发数据量,而且有相关的数据发送接收包的图像实时图,8583报文可用此方式。
4.socket外面套一层http协议,http协议走socket管道,直接使用jmeter的http请求压测。
D. 定点采购协议书怎么写
定点采购协议书范本甲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乙方: 甲方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08-2009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在国内组织了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 为 第 包 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08-2009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它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1 “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1.2“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1.3“用户”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1.6“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1.7“招标文件”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08-2009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2.适用范围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08-2009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3.协议的组成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条款(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形成协议的其它有关文件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4. 协议承诺4.1 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08-2009年度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4.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4.3 乙方按本协议向采购人供货时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果采购人需要采购办公家具,在本项目定点采购供应商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采购需求自行选择与任意一家或几家定点采购供应商洽谈及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采购人与其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并且乙方同意在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之前,采购人对供应商不负有买卖法律关系意义上的义务;4.4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以及相关的其他国家和行业标准;4.5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约定的货物是本厂商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4.6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通过本厂商的出厂检测,并向采购人提供质量合格证书;4.7 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应当根据投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报价;4.8 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生产现场的考察。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对中标候选人的设施设备、技术力量、服务质量、资格、信誉以及其它情况进行调查了解;4.9 乙方因为委托代理人或销售服务地点、电话发生变化,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向采购通知。4.10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0.1甲方的权利(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2)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采购人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3)因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给甲方或采购人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4)受理采购人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5.7.1条款规定给予处理。(5)甲方对采购人采购货物费用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4.10.2甲方的义务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定点服务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4.1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1.1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除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4.11.2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采购人的利益。(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本协议及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否则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5)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业务,做到优先服务,优先免费送货。(6)在本项目定点采购有效期内,乙方《投标文件》投标产品的投标报价是最高限价,不得向上调整,如果有效期内向下调整投标报价,不得降低在投标时承诺的服务质量。5. 违约责任和监督管理5.1 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声明不符合,应当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在报经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对乙方提出警告直至解除协议。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财政主管部门取消乙方今后1-3年内参加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合同的,向采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的; 5.1.2因乙方原因影响供货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5.1.3采购人所反映的某一定点供应商经查实的违规行为达到二次(含二次)以上的。违规行为包含并不限于以下情况:(1)在定点采购期限内,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拒绝以投标价格供货的、或以高于市场价格或背离承诺的价格供货的;(2)乙方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或产品质量明显不符合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规定标准的;(3)乙方将合同产品的货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4)乙方其它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5.1.4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名单。5.2 因产品质量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 不可抗力6.1 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7. 保密条款7.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7.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8. 协议的解释8.1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8.2 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8.3 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9. 争议的解决9.1 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日历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9.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9.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它部分继续执行。10. 协议的终止10.1 本协议所述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为1年,从2008年4月1日到2009 年4月30日。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的情形之外,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10.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4)一方依据本协议规定单方解除协议;(5)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11. 法律适用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12. 权利的保留12.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它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12.2 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12.3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13. 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13.1 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简体。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简体书写。13.2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 通知14.1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14.2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甲 方: 乙 方:地 址: 地 址:传真号: 传真号:账 号: 账 号:14.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15. 协议修改15.1 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15.2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 协议生效16.1 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16.2 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3 本协议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届满后,在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乙方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16.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 家具代销合同范本
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合同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2006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洪景丽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电话: 83084973
传真: 83084974
开户银行及账号: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0124014400000086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2006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05年7月 日 2005年7月 日
F. 8583协议的简介
ISO8583报文来(简称8583包)又称8583报文是源一个国际标准的包格式,最多由128个字段域组成,每个域都有统一的规定,并有定长与变长之分。
8583包前面一段为位图,用来确定包的字段域组成情况。
其中位图是8583包的灵魂,它是打包解包确定字段域的关键, 而了解每个字段域的属性则是填写数据的基础。在POS机的开发上时经常要用到,例如回头客会员管理系统在POS机上的应用就是采用8583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