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合同
⑴ 投标书 规定附带合同合同类型
投标书要求附带的合同一般是指能够说明投标人具有某一种生产能力或业绩的合同。
比如你单位是生产某型设备的,招标人会要求你提供你曾经生产并销售过该型设备的合同以证明你单位有该型设备的生产能力。
⑵ 合同签订后,投标书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投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但合同的效力大于投标文件,也优先于投标文件。
有冲突按合同执行。
⑶ 投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区别
目前,招标投标普遍存在于国内各类采购活动中。采用招标投标这种交易方式,不仅能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维护平等竞争,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防止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因此招标投标得到普及与推广。
为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和公正,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有效保证了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弊端,例如合同的签订。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投标的过程就是签订合同的过程,所以合同条款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中标结果出来后,招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来签订合同,不存在中标后的合同实质性内容谈判,否则就失去了招标投标的意义。
当然《招标投标法》这么要求也是有道理的,因为在不同的合同条件下,投标人的报价不同,如果允许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而允许进行合同谈判的话,不但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同时也为一些不法分子进行暗箱操作提供了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就彰显了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拟定合同条款的重要性。然而在招标的实际过程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时,由于没有乙方的存在,拟定的合同条款就难以兼顾双方利益且不能保证完全合理。合同中任意增加乙方的责任、义务和风险,减少甲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的情况屡见不鲜,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明显有失公平,导致最后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个别合同条款不能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另一种是投标人为了中标,不顾实际情况盲目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合同条款。
在第一种情况下:
(1)如果招标人没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合同条款的即为废标,而这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又最高,则招标人只能接受此投标人提出的合同条款。因为投标文件属于要约,按照合同的解释顺序要高于属于要约邀请的招标文件。
(2)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明确了不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合同条款的为废标,则又可能出现得分最高且综合实力最强的投标人因有个别合同条款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废标的情况。虽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这些条款对于招标人来说可能无关紧要甚至可以接受,但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个投标人只能按废标给予处理。
在第二种情况下:
投标人为了中标,盲目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合同条款。这种情况将势必增加投标人的风险,加大合同执行难度。而投标人为了规避风险,不得不提高其报价。这样的做法增加了成本,却又未必能给招标人带来实际的收益。或者投标人前期完全以中标为目的,在不提高报价的前提下,也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合同条款,而在后续合同执行过程中提出各种附加条件,使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问题丛生。
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招标人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哪些合同条款是一定要响应的,哪些条款是可以自行调整的。也就是说,招标人把不能更改的合同条款设为若更改便作废标处理的条款。但这样的做法可能又会出现别的问题,即处于完全不能接受更改和完全能接受更改的合同条款中间的一些条款,这些如何处理?国际招标投标的做法是用“*”条款和“#”条款来区分,“*”是废标条款,“#”是指不响应条款就加价(适用最低评标价法)。但不响应的程度与加价的幅度之间并没有用一个可以计算的公式,但基于现实,也不太可能给每个条款都加一个公式。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就是招标投标制度的一个弊端。在一般情况下,一份公平合理的合同应能让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达到双赢。甲乙双方充分考虑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取舍,最后拿出一个可以实现共赢的方案,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但在招标投标程序刚性化的特殊形势下,甲乙双方不能进行谈判,只凭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来签订合同,必然会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另外,根据目前的招标投标制度,都是一个招标人对多家(不少于三家)投标人,所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针对乙方的部分必然是一个大众化的条款。但实际上,各个投标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及长短处,所以在个别合同条款上无法体现这种个性化的东西,也就没法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由于这种弊端的存在,目前招标投标市场上出现了两种情况:一是在监管不严的领域,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往往谈判的结果与中标结果已经相差甚远。或者一些招标人故意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极为严格的合同条款,投标人为了抵抗风险,不得不把投标价调高或干脆放弃投标。但是招标人想要的投标人事先知道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会严格按照这样的条款执行,在报价中就不必考虑风险,报价就会较低,由此谋得中标;另一种是在监管较严的领域,招标人与中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但是因为合同不合理,所以导致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诸多纠纷。
在目前的招标投标制度下,要根除这种弊端似乎不太可能,我们只能想办法减少这种弊端带来的负面影响。一是依法使用国家有关部门编制的标准文本;二是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一定要慎重对待合同条款的拟定,既不能出现“一边倒”的条款,也不能利用合同监管的漏洞来谋取不正当利益。最好是给所有合同条款设置一个合理的最低要求,对于一些招标人比较看重的条款,如果投标人响应的是正偏离,要给予加分奖励;三是投标人在投标时也要慎重对待合同条款响应部分,不能为了中标就盲目响应所有条款,不能一切以中标为目的,还应考虑合同执行的可行性,这样才能有效减少招标投标给合同签订带来的弊端。
⑷ 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招标书、投标书、合同的关系。。还有他们之间的相同点与不同点。越详细越好!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定义: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指: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需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以及社会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并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以此作为该项目是否可行、成功率有多少、具备多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的依据,最终作为呈交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实行审批的上报文件。
二、初步设计
根据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按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完成工程总说明和各专业作业文件及卷册图纸。
初步设计是最终成果的前身,相当于一幅图的草图,一般做设计的在没有最终定稿之前的设计都统称为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的步骤:1.找到主题 - 2.依据主题、3.用途设计模式 - 4.收集资料 - 5.整理分析资料 - 6.摆出多种界面、7.设计出多种思路 - 8.依据用途、需要选出最合适的一种设计模式。
通常来说,初步设计,然后是扩初(即"扩充初步设计"),接下来才是施工图。扩初是指在方案设计基础上的进一步设计,但设计深度还未达到施工图的要求,小型工程可能不必经过这个阶段直接进入施工图。
三、招标书
招标书是招标人利用投标者之间的竞争达到优选买主或承包方的目的,从而利用和吸收各地优势于一家的交易行为所形成的书面文件。属于邀约的范畴。
所谓招标书,即业主按照规定条件发招标书,邀请投票人投标,在投标人中选择理想合作伙伴的一种方式。
招标书是招标过程中介绍情况、指导工作,履行一定程序所使用的一种实用性文书。
招标书是一种告示性文书,它提供全面情况,便于投票方根据招标书提供情况做好准备工作,同时指导招标工作开展。
四、投标书
投标书是指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书的条件和要求,向招标单位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它要求密封后邮寄或派专人送到招标单位,故又称标函。它是投标单位在充分领会招标文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调查的基础上所编制的投标文书,是对招标公告提出的要求的响应和承诺,并同时提出具体的标价及有关事项来竞争中标。
五、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⑸ 投标书中如何做对招标书合同条款的响应文件
投标书必须要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不能改变顺序,要提供的资料必须提供,对提问必须做肯定回答,不能做否定回答,也不能采用模棱两可的中性回答。
对招标书中的合同条款的响应包含在投标函或投标函附录里面,如果包含在投标函里面,把投标函照样打印出来,盖公章和法人私章(或者委托人私章)装进投标书里就可以了,需要填空的一定要做肯定回答,如果包含在投标函附录里面,把投标函附录表格填好,一定做肯定回答,盖好公章和私章装进投标书里就可以了。
如果招标书中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对合同条款的响应文件格式,就不要刻意打印什么文件(承诺书)表示本公司对合同条款积极响应,因为招标书中有合同条款格式,参加投标了就是对招标文件的认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也就是对合同条款的响应,招标文件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5)标书合同扩展阅读:
招标注意事项:
1、尤其注意招标公告提及的报名时间、投标时间以及一些资质、产品的要求,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2、要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名参与投标,同时获取标书,招标公告中都会标明报名所需携带的单位资料,绝大多数标书都是需要购买的,有一定的费用。
3、投标书的编写要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标书要求和格式,不能有漏项,特别要注意的事要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不能有遗漏,投标书编写完成后,按照要求密封。
4、一定要按照招标文件的时间要求准时参加投标,对一些要求交纳保证证的招标,要提前准备好保证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投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投标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招标书
⑹ 是否可以用招标书作为合同或合同的内容(附件)予以签定
对方的说法没有问题,你投标书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要约,对方确认你中标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无需再签书面合同。
⑺ 招标文件与合同不一致应该怎么办
招标文件只是要约邀请,招标完成后就基本没用了,投标文件属于要约专,中标通知书就属于合属同环节的承诺。所有这个工作都是为签署合同准备的前期程序。
合同一旦签订,其效力就最高了。合同没有对平整度作出要求,当然以合同为准。如果招标人对平整度有要求,应该将招标文件的要求写入合同条款的。合同约定条款对质量提出了新要求,怎么还能以招标文件的要求来说事啊?
⑻ 投标书范本
说明本投标文件为范本, 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等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 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目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担
银行保函格式投标担保书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投标文件范本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授权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名称) 的(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授权日期:
致:(招标人名称)
1, 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工程招标文件, 遵照等有关规定, 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 合同条款, 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 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 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 竣工, 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 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 及有关附件.
3, 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 一旦我方中标, 我方保证按照合同协议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 如果我方中标, 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的由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行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
6,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申请人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 我方将受此约束.
7,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 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 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 提交(币种、金额、单位) 作为投标担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⑼ 标书与合同
应以合同为准。
其一,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与内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容背离的文件,从100T到102吨的变更不属于实质性内容。
其二,在实践中,标书多确定的是关于单价、技术等内容,到了实际履行合同时,工程量/货物两也可能会因现实的变化而变化,合同双方多以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做出约定。
其三,就算应当以标书为准,多出的两吨也应当属于双方的约定,依据“有约必守”的原则,双方必须遵守。
至于98T,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是违约。
⑽ 招标书合同条款后面还用把合同范本加到后面吗
不用,目前的合同都是在合同范本的基础上修改的,合同范本只是提供一个标准的合同框架,具体的条款参考通用条款和双方拟定。
有一些在合同范本里没有提到,但是想要添加的条款,可以在补充文件里写上。
不过都要经过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才算,即使不通过也会有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