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人劳务合同
❶ 建筑工地没有签劳务合同工伤赔偿怎么办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劳专务关系中受伤不属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但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因此你在没和建筑工地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你可以根据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另因为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所以反过来也可以依据劳动的事实来主张与建筑工地订立的是劳动关系,这样就可以适用工伤。
但是无论那种行为都要举证行为人与建筑工地之间具有劳动事实。
❷ 建筑公司需要与农民工人签定劳动合同吗
需要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建筑工地工人劳务合同扩展阅读:
建筑公司用人的相关要求:
1、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用工备案。
2、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风险金。
3、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❸ 在建筑工地进场一个多月没签劳务合同现在公司要老板退场我们工人有什么补偿没有
不可能有补偿。一是因为没签合同,没有形成劳务雇佣关系。二是公司和工人没有劳务关系而只和老板有关。公司要求老板退场一定会有原因,而很可能问题出在老板身上。所以不会有补偿。但是工资应该足额结算。
❹ 您好,我现在在一家建筑工承包工地做,单做工的,签劳务合同还是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不是劳务合同。
❺ 建筑施工企业与自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对于企业来说,所有的职工都是劳务人员,劳务人员在该企业就业,应与该企业签专订劳动合同。从另一个属角度讲,有些建筑企业有自有职工,常见的是机电安装工、电工和门卫,这些人员隶属于建筑企业本部,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❻ 建筑工地施工单位与劳务单位需要签哪些协议
一份协议即可,里面涉及你想涉及的所有条款,包括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安全事故责任等,你说的太笼统
纵横法律网-陕西贺宝虎律师事务所-王斐律师
❼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可以和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回单位可以将承答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7)建筑工地工人劳务合同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❽ 在建筑工地干活签的是劳务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建筑工地干活受到工伤事故伤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工伤认定主要依据是开用工主体资格和用工事实,即便是签的劳务合同,不影响最后的工伤认定结果。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❾ 建筑工地农民工应该与谁签订劳务合同
建筑工地农民工应该与施工队签订劳务合同。
❿ 建筑工地,劳务队与下面工人签订的劳务合同范本。谁有谢谢了
网络文库有!直接搜用工协议就行了!因为建筑工地不长期,劳务合同涉及太多!所以最好使用用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