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合同到期
A. 合同到期,怀孕期间,公司准备开除我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单位不得降薪,应当执行原劳动合同的薪资待遇。如果出现争议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续签合同
B. 和公司合同到期,到期前怀孕了,公司不续签会赔偿吗
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处于孕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C. 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可以不续约吗
单位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我国法律法规对孕期女工的权益都予以了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对女工的权益造成侵害,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孕期的女工在单位解除合同时受到很大程度的保护,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 产期、哺乳期满为止。所以用人单位说合同到期后让你走人的说法是错误的。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mail protected] 本栏目由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协办
D. 女职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处于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等到劳动者孕期结束后才能解除。获取更多社保建议可以去我们官网问问专业顾问看看怎么处理。
E. 企业员工怀孕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合同至少延续来到哺乳期结束
《劳源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F.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可否不续签
三期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何风险 很多用人单位常遇到在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三期期间到期的情况。部分用人单位认为合同自然到期,公司即可自然终止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不续签劳动合同不存在任何风险,同时可以免除支付产假工资或其他各种福利的义务。事实上,这种看法跟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是相违背的。(福田劳动法...律师,福田劳动仲裁律师,福田企业法律顾问,福田公司法律顾问,福田劳动法律顾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具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五种情形时,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当遇到女职工在三期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形时,公司不能直接终止与其劳动关系。若公司不想再用该员工,需要与其协商解决。可通过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金以及配合后续申请生育津贴等事宜为条件,和平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如果女职工不同意的,公司不能直接终止,而应延续至相应情形期满为止。若公司决定解雇该员工,则需要慎重考虑是否承担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而予以辞退。直接通知不再续签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有两种可能性:支付一年二个月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支付员工被辞退之日起至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损失。公司可针对某一员工的具体情况,权衡利弊,确定处理方式。 (福田劳动法律师,福田劳动仲裁律师,福田企业法律顾问,福田公司法律顾问,福田劳动法律顾问)三期女职工是劳动法的特殊保护对象,用人单位处理有关三期女职工的问题时,应特别谨慎。包括产前请假、休产假、产假工资支付、产假期满后通知其回来上班、合同到期延续、哺乳期等问题。王律师建议您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提前咨询专业律师,以免招致法律风险。
G. 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女职工“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请姐妹们放心,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下,女性也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单位不能在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法律上简称“三期”)内,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具体规定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H. 孕期合同到期
女性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应顺延至三期期满方可。因此,可以要求续签。如遭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女性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应顺延至三期期满方可。因此,可以要求续签。如遭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的做法不对你可以先去投诉
I. 劳动合同到期前怀孕可以终止合同吗
劳动合同期满时,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自然顺延至版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不能权直接终止。在顺延期内,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