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协议是什么
⑴ 合同服务期是什么意思
合同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其它待遇,使劳动者学到了本事。同时,用人单位使劳动者接受培训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回来后为单位提供约定服务期期间的劳动,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使用人单位期待落空。通过约定服务期,可以大体平衡双方利益。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前述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依法约定违约金,主要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违约金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结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体现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
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不得违法,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⑵ 服务期协议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服务期协议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约定由劳动者为用人专单位服属务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服务期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服务期协议必须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前提,否则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2,在服务期协议中,双方可以约定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3,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⑶ 简述什么是协议,协议的主要组成部分,协议与服务有什么不同
1.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为了开展某项活动,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内的一致意见。容
协议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约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定,即与合同一样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
2. 协议的要素: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3.协议与服务
协议是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的形式要件,协议可以形成书面协议,也可以是口头协议;
服务是指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殊需要。
如果协议与服务联系起来说,服务是内容,协议是形式,在协议中约定服务的内容,约定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各自获得什么需求等,这就是服务的内容。
⑷ 协议,服务与接口的定义及关系是什么
1.协议
协议就是规则的集合。在网络中药做到有条不紊地交换数据,就必须遵循一些事先约定好的规则。这些规则明确规定了所交换的数据的格式以及相关的 同步问题。这些为进行网络中的数据交换而建立的规则、标准或约定称为网络协议(Network Protocol),它是控制两个(或多个)对等实体进行通信的规则的集合,也就是水平的。网络协议也简称为协议。
协议由语法、语义和同步三部分组成。
2.接口
接口是统一结点内相邻两层间交换信息的连接点,是一个系统内部的规定。每一层只能为紧邻的层次之间定义接口,不能跨层定义接口。在典型的接口上, 同一结点相邻两层的实体通过服务访问点(Service Access Point,SAP)进行交互。服务是通过服务访问点SAP提供给上层使用的,第n层的SAP就是第n+1层可以访问第n层服务的地方。每个SAP都有一个能够标识它的地址。服务访问点SAP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实际上就是一个逻辑接口(类似于邮政信箱),但和通常所说的两个设备之间的硬件接口是很不一样的。
3.服务
服务是指下层为紧向邻的上层提供的功能调用,也就是垂直的。对等实体在协议的控制下,使得本层能为上一层提供服务,但要实现本层协议还需要使用下一层所提供的服务。
一定要注意,协议和服务在概念上是不一样的 。首先,本层协议的实现才能保证向上一层提供服务。本层的服务用户只能看到服务而无法看见下面的协议,即下面的协议对上层的服务用户是透明的。其次,协议是“水平的”,即协议是控制对等实体之间通信的规则。但服务是“垂直的”,即服务是由下层通过层间接口向上层提供的。另外,并非在一层内完成的全部功能都称为服务,只有那些能够被高一层实体“看得见”的功能才称为服务。
可以这么讲。接口是 信息调用的出口 ,服务是 建立在 协议的基础上
⑸ 服务协议和合同有什么区别
1、假如我要走.,他们不同意我辞职怎么办?
不用他们同意,你通知用人单位要辞职,就算他们不同意,你也可以在一个月后走人。也就是说你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要辞职就可以了,当然你要尽量把你手里的工作移交给别人,但是如果单位使坏故意不让你移交的话那你就不用管了,走人就是了。
2、服务协议和合同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
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就是雇佣合同
3、那个假如他在合同上写了在合同期间你要走了.要赔偿多少钱的违约金 这个时候还能辞职吗?
只有为员工提供培训或约定竞业禁止这两种情况下可以约定违约金,没有这两种情况的就算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条款,跟你辞职没有什么关系,放心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