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保密协议
❶ 公司要求财务人员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一般情况是合法的,公司可以要求相关职位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❷ 我是公司财务,刚提交了辞职报告,公司马上让我签订这份保密协议,大家能帮我看下有没有问题吗
没有保密费用,保密协议有效。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内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容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一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它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竞争优势是其它资产所无法比拟的。所以,有不少企业对员工订立保密协议。
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员工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❸ 的让员工财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这样可以吗
目的: 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内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容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一款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3、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两种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 4、签订保密协议主要意义在于,可以约束相关知情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❹ 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要签保密协议吗
《劳抄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袭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二年)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❺ 有财务人员的保密协议的范本分享一下吗
财务人员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企业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5)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 部门或分公司
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120%)。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
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七、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❻ 我是一名会计,负责内账,老板让我签保密协议,
不用签。告诉老板:如果你相信,就用我;如果你不相信,即使签了保密协议,也没用。
况且,这种内容的保密协议本身就是无效协议。
❼ 我在通信公司做财务签订的保密协议是否真需要这么严格
竞业禁止的主要对象其实是高层管理和核心技术人员,基本上是无效的,到时他也不会履行协议 的,等你混到高层才有可能有用。他真给的可能很小,但他要给了你就要履行,给你补偿你就找个单位过渡一下好了
❽ 财务告知当事人(公司一个离职员工)她自己在职期间发了多少工资,这算违反保密协议吗
如果公司有规定不允许透露工资的话,如果你把自己的工资是多少告诉别人那当然算。因为很多公司都有保密协议,每个员工之间都不知道互相挣多少钱。
❾ 财务人员离职保密协议是怎么样的呢
保密协议指协议事间告知另书面或口信息约定向任何第三披露该等信息协议负保密义务事违反协议约定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单保密协议双保密协议单保密协议指另单面负保密义务协议
保密协议内容
1.保密协议形式:双签定保密协议合同条款
2.明确保密协议主体:保密事项、内容、员
3.保密协议约定期限:约定清楚保密协议期限
4.明确双权利、义务:约定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职务归属、文件保存与销毁式等内容
5.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选择性约定竞业限制条款需要明确约定期限义务、经济补偿标准等等
6.确定纠纷管辖机构:约定需要说明确定纠纷管辖机构管辖机构要唯性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约定选择院
保密协议律责任
1.于违反保密协议造严重事我刑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律依据】
第二百十九条 列侵犯商业秘密行给商业秘密权利造重损失处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特别严重处三七期徒刑并处罚金:
(1)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手段获取权利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使用前项手段获取权利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关保守商业秘密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使用其所掌握商业秘密
2.用单位与劳者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劳合同解除或终止劳者承担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义务用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者违反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看间约定保密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