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协议书注意事项
1. 购买商品房流程 买商品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购买商品房流程是怎样的呢?
第一步:和发展商签订认购书
当购房者决定买房,并挑选好自己中意的住宅后,他将进行的第一步就是与发展商签订认购书,以表明购房意向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金(即订金),订金是由发展商根据房价自定的,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也有上万元的。
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
2.所认购房产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房产的总价);
3.订金数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4.付款时间(主要针对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地点、帐户等;
5.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一般为认购后的一周以内)。
签完了认购书,销售方应该给买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买房人了解以后的细节,为正式签约作准备。《签约须知》的内容有:A购房者若委托他人签约,委托书的有关证明;B关于贷款所需凭证的说明;C需要交纳的相关税费、手续费等说明;D购房人在签订条约时需携带的证件;E签约地点。
注意:签认购书时,可能有的“认购书”上写的是“定金”,您要特别注意这个“定金”,它只有在合同里才具备法律效力。签“认购书”后若是发展商违约,您是不能得到双倍返还“定金”的。如果发展商还没有拿到销售许可证,您与发展商签订的就是内部“认购书”,请留意:尽管内部认购的房价会便宜一些,但内部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第二步: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对待啦,因为您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内了。另外,一旦将来与销售方发生纠纷,购房合同可是解决的重要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合同之前,您需要仔细查验发展商的资格和“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再办理“销售许可证”,而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您一定要看清楚发展商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包括了您想买的房子?一切检查完毕后,您还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
在合同中,买房人必须要把全部有疑惑的问题落实下来,通常,发展商会将一些承诺印在宣传品中,或由售楼人员口头答应,但是等到实际交付的时候,很可能就会出现问题,而引起纠纷。发展商会把先前的承诺推翻,说合同中没写。所以,您千万不要疏忽大意,任何值得注意的问题都要落实在合同里。
您如果对签订合同没有把握,可以委托律师来协助办理,律师可以帮助您起草补充协议、审查税费明细表、审核契约须知、制定签约后的付款进程表、审查付款情况等等。
注意:还有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是,购房者在交付了定金之后,随着对该房产项目了解的加深而感觉不好,不想购买的时候,发展商能否退还定金?这就需要购房人和发展商在双方协议中明确何种情况下,购买者可以终止协议,拿回定金。
第三步:办理预售登记
签完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管理局交易管理科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如是外销房,则应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权益非常重要,只有在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后,购房合同生效。
注意:如果您买的是期房,您还是需要看发展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除此之外,由于买期房距离入住还有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您应该经常与卖房者联系,或经常到施工现场去看看,了解该房产项目的工程进度,发展商是否能顺利交房?如果不能按时交房,您应当按合同规定索赔。
第四步: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契约有预售契约和买卖契约两种,预售契约是相对于期房而论的;买卖契约则用于现房交易。立契过户是发展商和买房人进行交易、更换房屋产权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立契过户在市或各区县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时,买房人应携带购房合同正本、结算单、身份证、个人名章等,这些手续都应该是买房人亲自办理的,如果不能亲自办理而需他人代办的,买房人一定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公章(有些区县房地产交易所要求同时具有公证处的公证书);如果购房者正在外地,那么则必须在当地的公证处作公证,把公证书带回来;如果购房者正在国外,还应加盖我国驻当地大使馆的公章。
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买房人要缴纳契税、买卖手续费和印花税。
注意:在办理立契过户之前,购房者必须先到相应的市小区办或各区县小区办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第五步:办理入住
在办理入住之前,您需要交清合同款,办理结算;发展商要统一审核您的付款情况,每期付款的底单复印件都须立档保存,在最后入住时以供审核。购房人持合同就可以到物业管理公司拿钥匙,拿钥匙时,要求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在签约前,您要对公约仔细研究,充分了解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交付相关的管理费。
注意:如果是期房,那么在其竣工后,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会有一定的差异,购房者在与发展商办理结算时,应根据预售合同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实际面积减少时,可要求发展商给予补偿,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够买商品房注意事项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尤其是购买期房时,为使自己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俱全”。五证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对于集体土地,国家是严禁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的。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对集体土地进行征用后,才可以将国有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开发。购房者在审查国有土地使用证时,要注意土地使用者的名称与开发商是否一致,是否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购房者还应注意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土地用途和年限,土地用途应为住宅(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另当别论),使用年限应是70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开发商只有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开发商所开发土地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如果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则土地权属证明无效。购房者在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要注意开发商开发用地的实际用途、位置界限等证记载的是否一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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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购房合同签订要注意哪些事项
期房合同即是预售合同,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开发回商的开发经营资格答必须合法。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查看预售证件在签订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该房屋的预售证件,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属于违法行为。3、房屋的细节在签订合约时一定要检查一些房屋的细节问题,比如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要对每一个房间的面积等相关信息都有明确的标注,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也需要应有明确界定。4、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5、合同备案签订好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不要忘了还有合同备案这一步,购房者自己要主动去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新房交房的流程是什么
看到期待已久的新房!此刻,业主的心情或兴奋不已、或百感交集。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验收自己的新房,也有的人认为质检部门都已经验收过了,自己再验收也就多此一举。其实请专业的验房师验房是很有必要的。 一、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二、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如两书一表);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关注面积问题,索要《面积实测表》,向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 四、业主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质量仔细检查,记录问题,并详细填写验房单; 五、验房后业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对策: 若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以退房的质量问题或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买受人应决定是否退房,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若商品房存在未达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买受人可将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书面递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 七、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八、业主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 九、业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 虽然在交房的时候,开发商都会有专人负责和业主一起验房,但还是建议初次收房的业主们还是最好找熟悉的人陪同一起收房。现在也有专门的验房机构会比较专业的。在验房之前自己也要多学点验房知识哦~
4. 商品房认购书范本 注意事项和效力有哪些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通常会签订一份意向合同,我们称为商品房认购书。那么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如何,有哪些效力和注意事项呢?对于这个疑问,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商品房认购书范本
编号:
商品房认购书
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1.1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市区项目中的第楼单元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1.2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阁楼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
2.1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元(大写:)。阁楼按套计价,单套为人民币元(大写:)。
2.2房屋总价款为2.1所列款项之和,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三、认购款
3.1乙方应当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2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3.3乙方未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认购款不予返还,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4甲、乙双方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3.2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3.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返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4.1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变更为父母、夫妻、子女的除外)。
4.2乙方在本认购书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是甲方通知乙方的依据。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信息不能联系到乙方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附则
5.1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事项
1、规避受牵制条款。
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
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3、不使用模糊概念。
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
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都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6、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适当补充完善,将定金的约定范围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独立。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
一、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根据以上解释以及相关的立法背景来看,要签订一份受法律保护的商品房认购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开发商已经办妥了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只要认购书是在该手续办理完之后签订的即使项目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办妥以上审批手续,那么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非法融资,甚至有合同欺诈之嫌疑,不但不受法律保护,严重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二、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该条的规定不是说所有的认购协议只要具备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说,在项目取得了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有条件将认购协议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这其实是在出于防止开发商跟购房者签订了预约合同后通过法律允许的规避手法从而达到欺诈购房者、炒作房价、谋取暴利的目的权宜之计,还有待进一步的法律的出台来彻底的解决这类问题。
按照民法理论,合同可以分为本约和预约。预约是指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将来签订一定合同的合同,将来签订的合同称为本约。根据以上理论来分,认购合同即为预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即为本约。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的订立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按照预约合同的约定履行签订本约的义务,而不能直接按照其上面的标的条款请求对方予以履行。例如: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其上约定“本人购书签订之日起10日之内正式签约”只是房屋的出卖人向购房者发出了其在10日内履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请求,而不是向购房者发出了必须要签订购房合同的要约。因此,如果认购书中有“在约定的期间内部签订合同的,定金没收”之类的约定是无效的。简单的说,某人签订的认购书,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根据认购书的条款去和开发商洽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具体事宜,就认为购房者已经履行了认购协议约定的义务,至于能否就商品房预售合同达成合意不是认购协议要约束的事项。
关于商品房认购书范本、注意事项和效力就介绍到这里了,虽说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要是购房者不注意的话,还是有可能被开发商侵犯合法利益。各位购房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小编带来的本文,了解在签商品房认购书需要的注意事项,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
5. 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一.自我需求分析
买房前要先从自身情况出发大致圈定购房范围,如购房是为了投资还是居住,侧重刚需还是环境,总房款预算额度是多少,买的房子是个人居住、婚房准备还是改善型住房,短期内家庭人员构成是否会改变,是否该选择可多变的户型等。
如果在购房前没有对自身需求做一个大致的分析,就很有可能在购房过程中在楼盘置业顾问或是房屋中介的“诱导”下买了不是那么如意的房子。
二.了解购房政策及城市房价走势
购置房屋之前除了准备好购房资金,还要了解置业房屋所在城市的购房政策,看是否有购房补贴或是购房限制,对于购房者的准入条件是什么,如果是异地购房,就应考虑到如医疗是否可异地结算,公积金是否可异地贷款,孩子入学怎么解决等。
同时还应掌握房价走势情况,房价基本平稳的情况下应挑楼盘开发商抛出接近最低价的几个节点购房。如果房价近期涨得过快就该考虑是不是房产泡沫现象,应声入市就可能成为冤大头。
三.看房时看什么
大多数购房者最先接触楼盘是通过广告或是楼市,再详细一些就是网站资料,但切不可仅通过隔空看房的方式就下决定。很多楼盘在做推广时会夸大优势而对短板只字不提,所以买房一定要先到现场看房。
面对形形色色的楼盘,很多购房者不知道该如何选择。特别是在异地置业时对城市不算熟悉,对于楼盘的区位没什么概念,因而在看房的过程中多询问,也可与小区的业主交谈简单了解一下。
1、周边配套方面:
楼盘周围是否有购物中心?规格如何,商品类型品种是否丰富;周边有没有菜市场,距离大概多少?楼盘距离最近的医院距离有多远?楼盘归属的学区?附近是否有幼儿园、小学、中学,入学和收费标准怎样,档次如何?如果当前周边配套尚未齐全则需了解近期内是否会改善。
2、交通方面:
楼盘距离工作地点、学校等等有多远?有哪些交通方式可以到达?楼盘附近有没有公交站?距离公交站多远?有哪些公交车?相关公交车的发车频率如何……购买房屋的交通状况可分为距离工作学校地点、与朋友居住地点相距、父母亲戚远近以及前往商业中心、娱乐休闲场所耗费的时间长短,均会对今后的工作、交际圈子、亲戚往来产生较为深远地影响,因此所购房屋的外交通状况不可不察。
3、楼盘小区自身素质方面:
开发商是哪家,这个开发商之前在当地有开发过小区吗?小区一共有多少户?总共有多少栋?1、2层是否为管理用房,还是商用?有无垃圾处理房;停车位总共有多少,够用吗?车位是如何收费的?小区内是否有花园,是否有运动场地?物业是哪一家?物业费怎么收?物业公司是否进入了项目,何时进入项目。一般来说,物业公司介入项目越早,买房者受益越大。
4、观察房子的时间也需要巧妙合理的安排
a、白天去便于了解房子区位、环境、健康与安全性、房屋品质、开发商资信;
b、晚上去便于体验与了解居住区人口素质与构成;
c、雨天去便于了解房屋有无漏水、楼宇排污系统工作的能力、路面积水情况;
d、假日去便于体验购物、交通的便利度。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在看房时,不要受售楼人员介绍的影响,要多比较、仔细看,以免后悔。若由中介公司代售,须把单价、总价、平方米数、授权范围、代售期等了解清楚。
6. 买卖房屋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卖房屋要注意的事项:
1、 明确房屋的权属
凡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如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不要购买,以免成交后拿不到房屋产权证,同时也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特别要注意产权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是同一个人。在验看产权证时,一定要查看正本并且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此产权的真实性。
2、 注意房屋结构
二手房的房屋结构比较复杂,需要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否与产证上注明的一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更要详细考察房屋的结构情况,要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
3、 选择正规中介机构
选择正规中介机构是很有必要的,要选择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已取得执业资质的中介公司,要亲自到中介机构办公场所进行考察。
在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之前,要详细询问中介公司都能确切地提供哪些服务项目、如何收费、未能成交如何退款、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有无能力负责赔偿损失等。
(6)认购协议书注意事项扩展阅读
买卖房屋签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合同要正规
自行交易的二手房,可以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下载二手房买卖的合同范本,具体签约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范本的基础上做改动。
二、必须所有产权人到场签字
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房本登记上是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双方所有,如果有共有人不同意的买卖合同则是无效的。
签合同之前做一次产权调查,签约时要所有产权人全部到场签字,并核实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如果有产权所有人不能来签约,则需要求此人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
三、确保基本信息真实有效
签字之前确定房产证、身份证、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基本信息以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包括地址、门牌号、面积、户型等等,一定要严格填写。
四、签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
签署合同时需要核对付款方式,包括首付款、尾款、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税费谁来承担等做出详细的规定,简单说就是一切和钱有关的环节,都应该写入合同。
二手房还要注意确定交房的时间和条件,物业费、水费、燃气费、电费等生活费用要提前写入合同,如果有拖欠要写清楚何时交清,如果发生纠纷算谁的责任等。
五、明确违约责任
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必须明确违约责任。每项主要义务都要有一一对应的违约责任,最好直接定下具体数额的违约金。
六、注意合同中有无霸王条款
合同是房产交易最重要的文件,一定要逐字逐句搞清楚,一些地方可能隐藏有霸王条款。
七、保留所有证据
买套二手房过程漫长又复杂,即便白纸黑字地签了合同,但只要没有过户,房东都有可能毁约。建议一开始就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也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7. 买房子有什么注意事项
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公摊面积;二、合同签订;三、贷款方式;四、开发商的实力
一、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可以说是牵动着每个购房者的心,公摊面积也是自己花了血汗钱购买而不能使用的面积,所以在购房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该房屋的具体公摊面积及位置,不要到买了房才发现,自己原本买的一百平的房,有三十平作为公摊面积,这种情况谁能接受得了!所以在购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千万不能疏忽了。
四、开发商的实力。如果楼盘的开发商实力强大,那么新楼盘的选址、物业服务标准,还是建造的房屋质量、户型,肯定都是值得购房者去进行购买的,现在开发企业跑路事件屡见不鲜,如果开发商的信誉不好,那么在购买这个楼盘房子的时候风险可能也会很大。
8. 购房签约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房签约注意事项有:存案注册、处理过户手续、交纳费用。
1、到房管局进行借款合同存案注册,借款完结之后,购房者须到房管机构进行借款合同存案注册事项,原因在于购房者与银行签定借款合同之后,房子暂时适当于典当给了银行,须经过存案来记载房源的产权信息,在房管机构存底留档,方便今后查询房源信息。
2、处理过户手续,处理房产过户手续是买房进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整个商业房销售流程是一个房子产权的搬运进程,假如不处理过户,那么房子的产权就永久归于开发商,假如自己交了钱却不处理过户,开发商把房子一房二卖,购房者就真的是百口莫辩了。
3、在处理过户手续时,还须交纳契税、房产权属注册费、权证工本费等,处理过户手续完结后,就能够申领不动产证了。
(8)认购协议书注意事项扩展阅读:
购房签约流程是:购房签约流程需要按照审核购房资格、签订认购书和购房合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房管局贷款合同备案登记、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的流程进行。
1、审核购房资格:新房签约的第一步是要审核购房者的资质,对购房者进行一个筛选。不同的城市对购房者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比如资金条件(全款与按揭)、本地户口与外地户口、社保缴纳情况、房屋拥有数量等。
2、签订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符合购房条件的客户接下来就要针对已经确定选好的房源与开发商签订房源认购书了。正式的购房合同签订的时候是要非常慎重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关于合同的内容和房源情况的规定及违约赔偿责任都要记录在合同中,或者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出现,所以一定要考虑清楚。
3、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完成购房合同之后,就是办理交付房款的时候了。该过程中主要是与银行打交道,办理商品房抵押和贷款事宜,毕竟现在全款购房的人太少了,大多数还是要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完成购房的。
5、房管局贷款合同备案登记:贷款完成之后,购房者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贷款合同备案登记事项,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后,房屋暂时相当于抵押给了银行,需要通过备案来记录房源的产权信息,在房管部门存底留档,方便日后查询房源信息。
5、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是买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整个商品房交易流程是一个房屋产权的转移过程,法律上对于产权的认定不在于付钱,也不在于合同,而在于房产过户。
6、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该过程是在拿到不动产证之后进行的。贷款买房的人在拿到不动产证之后,需要带着不动产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之前进行的贷款合同备案登记才正式生效。
9. 定金与订金区别
1、性质不同:订金只来是单方行为,不自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2、特点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而定金只有遇到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3、担保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9)认购协议书注意事项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一定要签协议: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卖家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
分清订金与定金: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若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义务,就不能要回订金;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也不需要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