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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出租合同

发布时间: 2020-12-04 22:59:25

⑴ 我是一幢大楼的业主之一,现大楼底层公用大厅的对外出租部分合同已到期,再同等条件下本人有优先租用权吗

没有的。

物权法来

源 第七十六条【业主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及表决权】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⑵ 即墨市民大厅可以办房屋租赁合同吗

这个没听说过

⑶ 到市民大厅签房屋租赁合同乙方需要写什么

乙方需要填写的是自己的身份证件和和住址吧

⑷ 2008年9月份我租赁一门面做移动合作营业厅,当时房东与移动公司签定租赁合同2年,同时我与房东签定

问:2008年9月份我租赁一门面做移动合作营业厅,当时房东与移动公司签定租赁合同年,同时我与房东签定一补充协议2年,现合同快要到期,房东强制要求合同到期后搬走,另租他人,现在生意越做越好,我不想搬。我仔细阅读了协议,房东与移动公司的协议中,有一条款中注明有优先租赁权,但我与房东的补充协议中未注明此款,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我国《合同法》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进而收回自己的投资及其应得的利润。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将投资已经收回,进而将出租物的价值转让。当然,由于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租赁物的归属有所不同,再加之租赁期限不同,租赁物的价值消耗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反之,如果租期相同,租赁物在期限届满时归属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

⑸ 房东只有购房合同到房产交易大厅能办租赁合同吗

只要是房主一般情况下可以,我这边有一些房东没房本但是都在出租。

⑹ 去房产局办租房合同需要带什么证件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租赁合同应该到房产局申请备案处理,申请人(户主)需要提供租赁双方身份证明、租赁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出租人委托证明等资料前往办理的,部分地区若开通网上备案的,可以自行网站备案以后再提交资料。

⑺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四)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⑻ 去房产局办租房合同需要带什么证件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租赁合同应该到房产局申请备案处理,申请人(户主)需要提供租赁双方身份证明、租赁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出租人委托证明等资料前往办理的。部分地区若开通网上备案的,可以自行网站备案以后再提交资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或者备案,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审查租赁合同后,颁发房屋租赁登记或备案凭证。房屋租赁登记或备案凭证可以用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有效证件。

网上备案流程:
第一步是网上注册账号。申请人首次进行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申请前,需在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网上政务大厅”点击“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进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进行备案申请。
第二步则是填写备案申请信息,包括租赁房源信息、租赁合同信息等。租赁房源信息包括权属信息、房源坐落等信息;而租赁合同信息包括租赁双方相关信息、租赁价格、租赁面积及期限。
第三步则是上传备案申请相关资料。申请人可将租赁双方身份证明、租赁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出租人委托证明通过手机或相机拍照,于30日以内上传。
第四步就是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将及时予以受理,审核完成后,系统将通过短信回复申请人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即完成网上备案申请;如没有通过的,系统将短信告知退回理由,申请人可补充完善准备相关资料,再次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cd/2014-08-29/c_11122881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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