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之债违约之债
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打伤别人,侵犯他人的健回康权,你必须赔偿其医答疗费等各种损失,这种债就是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多是法定之债。
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或约定产出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和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均负有相对的债,一方是交付标的物之债,另一方是支付价款之债。又如:在单务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单方负有交付赠与物的合同之债。
合同之债多是约定之债。(也有法定之债)
㈡ 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打伤别人,侵犯他人的健康权,你必须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这种债就是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多是法定之债。
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或约定产出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和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均负有相对的债,一方是交付标的物之债,另一方是支付价款之债。又如:在单务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单方负有交付赠与物的合同之债。
合同之债多是约定之债。(也有法定之债)
㈢ 在国际私法中,合同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的概念区别是什么
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打伤别人,侵犯他人的健康权,你必须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这种债就是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多是法定之债。
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或约定产出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和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均负有相对的债,一方是交付标的物之债,另一方是支付价款之债。又如:在单务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单方负有交付赠与物的合同之债。
合同之债多是约定之债
但是,同一个事件可能即使侵权之债也是合同之债。比如对方卖给你的东西不合格,导致你受到伤害。
那么这一个行为,既是侵权,也是违约。
这里发生竞合。
既可以根据违约来起诉,也可以根据侵权来起诉。但是不可即侵权起诉,也违约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侵权起诉,一般在侵权发生地法院管辖,违约起诉一般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所以,如果你是受害人,那么侵权起诉可以在当地法院受理,更有利得到保护。
㈣ 侵权之债是什么
1、侵权之来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自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失,行为人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如甲将乙打伤,甲应对乙承担侵权之债,乙对甲享有侵权之债请求权。
2、侵权之债的构成要件有:
a、行为的违法性;
b、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c、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d、行为人有过错。
㈤ 侵权之债是什么
工伤理赔是属侵权之债这范围
㈥ 侵权之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一、侵权之债的内容
按照传统大陆法系民法理论,侵权行为所产生的侵权之债是法定之债中最为重要的类型。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3款规定: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上规定即为法律关于侵权之债的抽象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通则》直接将侵权所生义务界定为责任,是不够严谨的。侵权行为首先是在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侵权之债的关系,如同合同行为产生合同之债一样,侵权行为产生侵权之债。因此,侵害人首先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债务。只有在侵害人不履行该债务时,才会产生侵权责任。我国法律的上述规定,实际上省略了当事人直接请求侵害人履行侵权之债的过程,并直接赋予当事人公力救济权。然而,事实上,‘如果受害人直接向侵害人请求履行侵权债务,而侵害人亦正常履行,则无侵权责任的产生。
损害赔偿请求权即侵权之债的内容,从这一点上来说,大陆法系通常将侵权行为法称为损害赔偿法。然而,损害赔偿请求权不仅是侵权之债的内容,也是侵权责任的内容。
不过,作为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不仅可基于侵权之债而产生,还可因法律行为的不履行而产生。按照传统大陆法系的法理,损害赔偿请求权可基于如下原因产生:(1)基于合同关系产生。合同关系而发生的损害赔偿即因违约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可参见前文第二十七章第三节的内容。 (2)因侵权行为所发生的损害赔偿。此种损害赔偿,首先是作为侵权之债的内容,只有在侵权之债不履行的情况下,才可转化为损害赔偿责任。 (3)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而发生的损害赔偿。此类损害赔偿,多见于诉讼法上的规定。如《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正因为侵权之债与侵权责任均表现为损害赔偿请求权,所以国内学理上常常不加区分地使用侵权责任来表述侵权之债以及不履行该债务所产生的责任。而且由于《民法通则》将侵权之债直接置于第六章“民事责任”下,更加剧了把侵权之债认为是责任的趋势。
本书认为,违反对绝对权及法益的保护,对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首先是在受害人和侵害人之间产生了侵权之债关系。由此,受害人可以对侵害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当且仅当侵害人不履行该损害赔偿义务时,此侵权之债务方转化为侵权责任,即损害赔偿责任。
二、侵权责任的含义与特征
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不履行侵权债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侵权责任具有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但就其自身而言,侵权责任又具有如下特征:
(一)侵权责任是因违反侵权之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侵权之债的存在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没有侵权行为所产生的侵权之债就谈不上侵权责任的承担。如果当事人正常履行了侵权之债,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以侵权之债的不履行为前提。
(二)侵权责任的内容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侵权之债的内容和作为侵权之债不履行的责任的内容均表现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了民事责任的10种方式,包括:支付违约金,修理、重作、更换,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但就侵权责任而言,仅赔偿损失为其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不少学者认为《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的民事责任形态中,除支付违约金、修理、重作、更换属于典型的违约责任形式外,其他各种形式都可适用于侵权责任,成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但本书并不赞同上述观点,因为侵权之债的本质是损害赔偿,即只有违法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害而需采取赔偿形式时方可产生侵权之债。一般而言,任何一种权利受到侵害,权利人均可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而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为物上请求权的表现形式,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则是针对侵害他人人格权的救济。如采取该类救济即可使原权利回复到圆满状态,则不产生侵权损害赔偿之债。
(三)侵权责任的方式具有法定性
相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性,侵权责任具有较强的法定性。无论是损害赔偿的范围还是赔偿数额的确定,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如《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于侵害人格权的损害赔偿额的规定。三、浸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竞台
(一)责任竞合概述
责任竞合是指同一法律事实符合民法规定的数种责任要件,权利人只能请求责任人承担一种责任的情形。在责任竞合的情形之下,由于行为人的同一行为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要求,使得受害人可以产生多项请求权,因此也被称为请求权竞合。
责任竞合具有下列特征:
1.责任竞合是由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事实所造成的
责任竞合的情形之下,虽然只有一个法律事实存在,但该事实却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例如,某人将衣物拿到干洗店去干洗,却因该店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衣物丢失,该干洗店既违反了其与顾客订立的服务合同,又侵害了该顾客对衣物的所有权,即同时符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2.因同一法律事实产生的数个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相互冲突意味着因同一法律事实产生的数个责任彼此之间既不能相互吸收,也不应同时并存,而只能由行为人承担其中一项责任。
㈦ 侵权之债与不当得利之债的区别是什么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在侵犯他人绝对权、支配权时因具有主观过错或者因法律规定所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人对被侵权人即负有侵权之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根据,使自己获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收益人对受损一方即负有不当得利之债。
二者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原因不同。侵权之债只能因侵权行为发生,不当得利之债既可能因侵权行为发生,也可能因其他原因而发生。前者例如,甲擅自使用乙家的墙壁打广告,得利若干,甲侵犯了乙对墙的所有权,同时甲所得利益为不当得利。后者例如,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甲给付货款后,买卖合同因乙是未成年人而无效,那么乙得到的货款为不当得利。
从上我们可见,不当得利之债有时会与侵权之债竞合,此时,学界有不同说法。从属说认为,不当得利为兜底条款,有侵权之债可以适用时,不适用不当得利。独立说认为,不当得利与侵权之债相对独立,竞合时当事人可以择一主张。我支持独立说。
2.救济手段不同。侵权之债的救济手段,包括物上请求权如恢复原状、排除妨害等,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不当得利一般只有利益返还请求权,只有在受益人恶意,且其所得全部利益小于本人所受全部损失时,本人才能就其间的差额部分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3.构成不同。侵权之债的形成,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而不当得利之债的形成则对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没有要求。
㈧ 侵权之债的计算方法和违约赔偿哪个赔得多
侵权之债的赔偿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而合同违约则不支持。但考量二者的赔偿数额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说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或定金,则可得到违约金或定金(二者择一)又可以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㈨ 侵权之债是什么
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害时回,行为人依法应对答受害人承担责任,构成侵权行为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