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复盘
Ⅰ 我因为一点纠纷把别人的车砸坏了,我们物价局定损2000,可是对方申请复议,该怎么办
他申请复议和你没有关系,能申请成功再说把
Ⅱ 保监局回复民事纠纷。怎么办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于1998年11月18日成立,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保监局接受中国保监会的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对中国保监会负责,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保监会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履行监管职责。
公民对保监局的回复,如果有异议,可以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如果是民事纠纷,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下面是条例和法律规定。
一、《信访条例》
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在维护保险机构合法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上海保监局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保监会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履行监管职责。
Ⅲ 对于医疗纠纷投诉到网上打回当地卫生局答复不满意下一步怎么办
对于医疗纠纷,投诉到网上打回卫生局,卫生局的答复不满意,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卫生局只是调解。
而法院有判决的权利。
Ⅳ 市环保局对环境污染赔偿纠纷做出处理决定,一方当事人不服该决定,能否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
当事人对环保机构就环境污染纠纷作出的行政调解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对行政调解要求行政复议或者以环保机构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环境污染事故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国人大法工委(复字〔1992〕1号)函解释,环境污染损害引起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环保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因环境污染损害引起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所作的处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能以作出处理决定的环保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