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侵权过错责任
A. 举证责任 疑问
两者不存在交集,没有矛盾。
一,《证据规定》 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过错负举证责任。
这是对主观过错的证明责任。被告动物饲养人必须对受害人或第三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合称: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通俗地说:你的狗咬了我,你要证明我有故意或过失或证明第三人有故意或过失才能免责。否则你就要赔偿我的损失。这样的举证责任有问题吗?!没有吧!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属于特殊侵权中的一种无过错责任,因此,饲养人证明自己无过错是没有意义的,只能证明受害人、第三人有过错,才有免责意义。
二,《民诉意见》74条、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民诉意见》对侵权事实是“客观方面”的举证责任,上面的《证据规定》是对行为任“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两者完全没有交集。根本不产生矛盾。
民诉意见中对“客观侵权事实”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因为,特殊侵权是无过错责任。因此,案例中甲如果不承认乙的伤是甲的狗造成的,认为是其他狗咬的,必须由甲来证明。
例如:假如,你的狗小黑咬了我,我告到法院,你明明知道是自己的狗咬的,却矢口否认,你说你看错了,咬你的不是小黑,而是隔壁家某某养的小狗小黄,这时,我如何证明确实是你的小黑咬的?很困难吧?
反之,动物饲养者却相对容易证明,比如:当天你的小黑在邻居某某家,有邻居证言一份,另外还有你家的小黑一些特征你是知道的,如果我当时说咬我的狗的特征与你的小黑不同,也可以证明不是你的小黑咬的。等等。
如果,最后双方都无法证明,那么,这时就要考虑谁主张、谁举证或举证倒置的问题了。
在特殊侵权中,饲养人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当然要证明自己的饲养动物不是侵权的那只动物。不能证明就要承担败诉责任。你站在饲养人的角度,当然觉得不公平,但是,从法律的中立角度,这样的举证倒置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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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法条,一个是对“主观(过错)方面”的举证规定,一个是对“客观(侵权事实)方面”的举证规定,两者根本不存在逻辑上的冲突和矛盾,当然都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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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证明乙有过错或第三人丙有过错,即使狗是甲的,乙也是甲的狗咬的,甲当然免责。这是适用《证据规定》 第四条的规定。
如果是乙的过错,那么,甲的狗咬了白咬,甲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丙的过错,由丙承担赔偿甲的责任,甲的狗也是咬了白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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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证明咬乙的狗不是甲的狗,那么,乙当然不能找甲要求赔偿,如果甲不能证明,根据《民诉意见》,推定就是甲的狗咬了,由甲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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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法条完全合理,符合法理,完全不矛盾,也不存在任何问题。
B. 路人摸狗被狗咬伤,责任怎么分配
依据养犬管理抄条例,外出袭遛狗时应该使用牵引绳,不得随意任其活动,如果出现咬人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规定,动物主人应该给予一定的赔偿,并应该陪伴被伤者去医院治疗和处理,尽可能协商,协商不成就得上法院了。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伤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像你这样的情况,若能够证明是因为路人逗弄自家狗才使对方受伤的,那么受害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C. 无过错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免责事由
1)高度危险作业
2)污染环境责任
3)饲养动物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1)地面施工责任
2)建筑物侵权责任
高空危险作业免责事由仅一种:受害人故意。若受害人仅有过失,仍由作业人承担责
任。受害人的故意,应由作业人负举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有三种
1)发生不可抗力并经污染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害发生的
2)受害人过错
3)第三人过错
地面施工责任中若施工人能有效证明自己已尽法定警示义务(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意味着施工人主观上无过错,免除责任;否则,即推定为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
遭受损害的是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而不包括施工人员自身伤害。后者应依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关系解决
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施工人,即建设工程的承包人,而非发包人
建筑侵权责任中若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举证自己无过错,则免责。
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如在有承租人的情况下,对出租房屋整体的维修义务人是所有人,房屋出租人(所有人)有义务保证房屋之安全,故楼房整体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应是所有人而非承租人
饲养动物不包括国家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动物,国家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动物伤人的(如东北虎伤人)或损害财产(如熊瞎子毁坏农民庄稼),则由国家负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1)受害人之过错
2)第三人过错
3)若受害人或第三人仅有过失的,只能相应减轻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之责任,而不能完全免除其责任
D.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只能向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请求赔偿。
错误。
《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回人损害的,动答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 侵权责任案例分析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解析】 本题考查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因饲养动物的独立动作而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而依法应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动物致损属于危险物致损范畴,为增强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意识,增加对人们安全的保障,减少社会危险因素,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饲养人或管理人有抗辩事由,即受害人过错或第三人过错(应以受害人知其为谁为必要条件)可以免责。本题中,小男孩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因素,他对自己的“勇敢行为”是负不了责任的(尽管其很自信),故不构成“第三人过错免责”。当然甲与乙作为受害人本身并无过错。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故: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希望采纳
F. 野生动物园工作人员被熊攻击致死,此情况熊会被如何处置
近期,发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上海野生动物园发生了一起动物意外伤人事件,园区的工作人员在猛兽区实施作业时,被熊攻击,导致该名工作人员死亡。在事件发生以后,上海野生动物园就采取了一定措施,关闭了猛兽区,切实加强园区的安全管理。但是对于熊的后续安置问题还未给出,估计目前还是会放在猛兽区不变吧。
一、事件起因、经过近期,上海野生动物园的游客表示,在观光车上观光窗外的景色时,看到湖边有几个黑影,疑似熊群。爆料人还称,熊群将饲养员进行撕扯,有挖掘机师傅想要驱赶熊群,但是驱赶不了,就只能回到车里躲起来。游客表示看到饲养员被活活撕扯,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G. 由于第三人的过错致使饲养人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负责
这个题的答案来是谁并不重要。源原因是《侵权责任法》对原来<民法通则》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规定做出了修订,如果按照《通则》此题答案必然为 D。《侵权责任法》因其属于民法特别法,优先于<民法通则》适用,因此现在动物致人损害应该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处理。该答案的解释即为《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精神。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此规定,最终责任承担者为第三人。但是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也有向受害人承担责任的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人和管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并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受害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方面寻求赔偿。所以此题的答案根据新法为AD.
H.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现实问题抄
詹某是一名牧民,家里饲养了一匹马,拴在自家的院子里。龙某是一名游客,路过詹某家院子时看见马很漂亮,便拿小棍子拍马,并用带闪光灯的照相机给马拍照,马受惊挣脱绳子冲出门,把正巧路过的叶某撞伤。叶某向马主人詹某提出索赔,但詹某认为这起意外是龙某造成的。那么,叶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律师解答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法律赋予被侵权人选择权,这样可使被侵权人获得法律救济、得到实际赔偿的可能性大大的增加。
在这则案例中,叶某既可以要求动物饲养人詹某赔偿,也可以要求第三人龙某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I. 请问被狗咬伤后狗主人不负责任,我该如何提起民事诉讼
的确是可以以侵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而且狗咬伤你,在诉讼过程中,狗的主人要负版举证责任的(就是狗权主人必须证明他的狗没有咬伤你或者证明是由你恶意挑逗狗引起狗咬你等才能不承担败诉的风险)。。。所以你一般找好人证,带上医院的发票收据病历(这里要注意,你的医院必须是正规的大医院,有的小医院的花费法院是不承认的全额的),就能去法院起诉了。。。诉讼费是要由你先交的。。。
不过如果你找个律师的话,不知道你那边律师这种案件的代理费是多少。。。一般都要几千块,不合算。。。
所以你可以威胁房东说起诉他,要他费钱。。。让他赔些钱给你。。。
如果真的咽不下这口气,到时候请个律师,根据你的证据打起官司来胜算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