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旅游协议
Ⅰ 户外旅游召集活动中的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需要明确免责声明具体怎么规定的。《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如免责声明中包含以上内容则无效。
Ⅱ 户外签订的户外协议怎么签
这个问题很难划情界线的,理论上属于同一组织,同一机构,但版是户外运动俱乐部会好些权种的,它主要以搞护外运动为主,例如上野外去搞速降,旅行社就不能搞,像旅行社里大多数都是去一些名胜古迹去玩,户外就不用,户外以运动为主,旅行社以玩,参观为主,不太好说~~一般没有人这么比较过,如果想办一个俱乐部的话也得上文化局去批的,所以说理论上是一样的,实际上有差别~~
你看看我说的有道理嘛~~
我们玩户外的还真感觉有太多跟旅行社不一样的地方~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Ⅲ 《户外自助游免责协议书》是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
这种协议没有任何意义。
《合同法》第53条明确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版(一)造成对方人身权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可见,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中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很多情况下,户外自助游的组织者、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Ⅳ 户外团队和旅行社合作签协议合法吗
您好,我来回答您的问题。关于户外团队和旅行社合作协议是否合法,需要看以下两点:
第一,签的是什么性质的协议。如果是旅行社之间常规的合作协议、拼团协议、采购协议等等,这都是不合法的,这是只有旅行社之间才可以做的协议。如果是旅行社和游客(或公司)之间签订的正规旅游合同,这是合法的。
第二,要看您说的这个户外团队是正规的公司,还是个人,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只要注意别出现不合旅游法的词汇,都是可以的。如果是个人,则参照第一条,还是签正规的游客旅游合同吧。
Ⅳ 关于户外旅游合作协议
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分割,游客的安全,投诉,服务质量的保证
Ⅵ 请问户外运动俱乐部有权签订旅游合同吗
这个问题很难划情界线的,理论上属于同一组织,同一机构,但是户外运动俱乐部会好版些种的,它主要以搞护外权运动为主,例如上野外去搞速降,旅行社就不能搞,像旅行社里大多数都是去一些名胜古迹去玩,户外就不用,户外以运动为主,旅行社以玩,参观为主,不太好说~~一般没有人这么比较过,如果想办一个俱乐部的话也得上文化局去批的,所以说理论上是一样的,实际上有差别~~
你看看我说的有道理嘛~~
我们玩户外的还真感觉有太多跟旅行社不一样的地方~
Ⅶ 户外活动无责协议书到底有没有法律的效益
如果组织者没有获利,签订无责协议书应当具有法律的效力。
Ⅷ 户外活动签署免责协议有用吗
没用。但还是得签署一个。一式两份。各存一份。白纸黑字红指纹。以显示正规。
Ⅸ 旅行社与户外拓展公司怎么签协议
您好,我来回答您的问题。主要是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利润分配,其他的都是合同的常规条款。注意几个问题:
1.性质一定是合作的,明确双方责任。
2.谁是客户提供方,谁就是甲方。
3.务必明确关于费用的明细和支付方式。
4.户外拓展有较大的安全问题,一定在协议中明确预案和双方责任。
Ⅹ 户外免责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
这种协议没有任复何意义。制
《合同法》第53条明确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可见,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中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很多情况下,户外自助游的组织者、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