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车协议
Ⅰ 什么是“搭便车者”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公共管理学)
搭便车理来论首先由美国经济学家源曼柯·奥尔逊于1965年发表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公共利益和团体理论》(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 Public Goods and the Theory of Groups)一书中提出的。其基本含义是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
搭便车者就是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的人。
如何解决?这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由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导致市场在公共物品供给上是无效率的。因此,作为搭便车对象的公共物品,其供给应当主要由政府来提供的,但也有私人提供的。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中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对于单方规定内的免责条款的效力容,法律视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司法实践中对那些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禁止的。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合同法规定这两种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这种条款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允许这类条款的存在,有的当事人可能利用这种条款欺骗对方当事人,同时至少也是纵容了一方当事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任意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与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完全相违背的。
Ⅲ 顺风车算违法吗
合乘“顺来风车”不自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合乘“黑车”将被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
合乘的定义是指:出行线路相同的几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的小客车的出行方式。按照是否分摊费用分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按照合乘方式分为,上下班通勤的长期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的长途合乘。
提倡合乘各方通过签订合乘协议的方式明确出行线路、乘车地点、安全责任、费用分摊等各自权利义务,并在合乘前进行信息核实,确保行车规范和安全。《合乘协议》中提到:如一方因未尽核实义务导致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不能索赔之损失应自行承担。
合乘网站应当通过提供合乘出行信息、合乘协议文本、合乘运作流程、网上签约服务、评定合乘信用等形式为市民合乘提供指导和帮助。
合乘前乘客首先应维护自己的权益,签署协议应先核实对方的信息。从车况好坏、是否签署契约以及对方是否有正当职业等方面判断,避免对方是黑车司机或者不正当职业者造成的伤害。一旦乘客跟黑车司机签署协议,执法人员的确很难执法。另外,查处黑车的前提是乘客录入信息,如果乘客包庇黑车司机,执法人员也难落实。
Ⅳ 搭车协议书合法不
非法营运的前提是要经营,经营就是要收取费用,如果你是免费搭乘朋友,当然是不能构成营运的,既然不是营运,也就不存在合法营运及非法营运例了!以上意见,供参考!
Ⅳ 搭车中要求搭车人承担驾驶任务怎么写
关于乘车人的定性,根据国际惯例以是否有偿而把他们区分为乘客或客人内,有偿搭乘的容被称为乘客,无偿搭乘的被称为客人。这两种说法看似一字之差,在交通事故中,对驾驶人的责任承担来说,却是天壤之别。
美国的汽车客人规则,就是一个有关对乘客的规定。它规定,驾驶人载乘客时出了车祸,因为之间的合同关系,使得他只要在开车前或和开车过程中有一般过失,他就要对乘客的伤害负责,乘车人就可以在侵权或者违约责任中择一主张权利。
在该规则中对乘客的定性,就是交钱搭车,或因他搭车,开车人能获得经济利益的人,二者之间是商业或金钱关系。我们国家法律界的学者们,大多主张对于那些有偿搭车的乘客,在维权时适用与一般受害人相同的归责原则。
《民法典学者建议稿侵权行为编》中有这样一条建议:有偿搭乘他人的交通工具,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交工具提供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偿搭乘人的交通工具,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交通工具提供者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我国的《民法总则》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Ⅵ 同事要搭顺风车,我觉得有必要和他们签协议,主要内容就是万一有事故我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赔偿,还
您好!私家车是不允许载客的,您说的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属于无效协议,一旦出了事故,您该承担的责任一点也不可以免责。所以,正确的做法是不接受同事要搭顺风车的请求。谢谢阅读!
Ⅶ 求免费搭顺风车的免责协议,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应
我原来在海西便民网看到一份免免责协议,你可以看看,那里也有顺风车拼内车租车信息。只是个人觉得协议容不是重要的,关键是拼车前沟通好,大家相互了解各种注意事项,确实后再用文字说明。只要在国家法律许可下,协议是有效的。
Ⅷ 同事搭我的便车回家 要签免责协议吗
现在搭便车的情况很多,本来是朋友间的好事,但出了事故就很麻烦,如果同事经常搭你的便车回家,未雨绸缪,大家先讲清楚,签个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免责协议,也是个没有办法下的解决办法。
希望采纳。
Ⅸ 我上班骑摩托车,同事每天都坐顺风车,我想签个免责协议
出个承诺书就好。
因上下班期间搭乘XXX摩托车而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版损害的,本人承诺不权管XXX有无过错,一切损害后果皆由自己承担。
承诺人:
年月日
不过提醒你,这种协议并非绝对有效。对于你轻过失造成的,基本没责任;对于你严重过错造成的,这协议则有可能被撤销,你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Ⅹ 搭便车出车祸,乘车人可否依据《合同法》索赔
一般不会依据合同法处理纠纷,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