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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 2020-12-06 10:22:08

『壹』 房管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专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属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①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②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望采纳!

『贰』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多次在房管局备案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为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尽量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或当地房管部门推出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虽然口头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被视为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是一旦产生纠纷,就很难证明是不是存在合同以及合同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从而就难以保护双方的利益了。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合同法》。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三、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虽然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四、房屋拆迁后,原来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房屋拆迁后,房屋租赁关系仍然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出租人不能以此为理由终止租赁合同,但由于以前的房屋被拆除了,所以承租人可以住在补偿安置的房屋里。
如果补偿安置的房屋和以前的房屋条件不一样,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金。如果不符合原来的用途,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参考法条: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叁』 房管局备案和网签有什么区别啊

1、含义不同

备案一方面指的是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另一方面是指购房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2、流程不同

房管局备案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定《房地产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申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购房合同备则是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网签"流程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3、法律效力不同

备案具有法律效力,而网签没有法律效力。

(3)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扩展阅读

备案和网签的作用

1、实行备案和网签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一房多卖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

2、将摆脱繁杂的传统纸质合同,让企业交易过程更便捷,更高效,更低成本,不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另外网签合同则可以在电脑中原样归档、检索、提供数据,方便企业查找信息,还可以导入企业的ERP系统,企业在对账、结算、资金控制等方面可以因此获得极大的便利。

3、签约双方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各自使用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颁发的买卖盾数字证书)在线签署电子合同及其他缔约协议文本。此类网签后的电子文件可以进行保存、提取、司法验真、税务稽查等,可以大大提高电子商务的安全高效性。

『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税需要缴哪些税

房屋租赁税征收管理:

房屋租赁税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税种,它是对出租房屋应缴纳的几种税种的统称,包括了因出租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税种。

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所得税的法定征收机关是税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受地税部门的委托,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4)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扩展阅读:

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管理程序:

①电脑员根据出租人合同登记或备案的房屋租赁情况,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或每月的15日前输出《房屋租赁管理费核查表》一式2份,出租人、租赁管理员各一份。

②租赁管理员核对后,对变更的房屋租赁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所长签字,由电脑员输出《房屋租赁管理明细表》一式3份,所长、管理员、收费员各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通知单》一式2份,业主(出租人)、管理员各一份。

③收款后,开票人员开具省财政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如当事人约定,由承租人代交管理费的,收据上的交款人仍应填写出租人的姓名。

④收款人应及时向租赁管理所所长,管理员通报租赁管理费收取情况。对拖延交付管理费的出租人,管理员应填发《限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通知书》进行催缴。

⑤各租赁管理所于每月的28日前填写《房屋租赁管理情况统计表》,报市、区租赁管理办。

⑥房屋租赁管理费须及时存入市、区财政部门指定的专户,不得截留、挪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伍』 学校办走读需要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还有家里的户口本

只是学校政策卡你,找跟你关系好的领导或者直接上钱,在不就直接市长公开电话

『陆』 假如房东的房子抵押了,又租给我,房管局还会登记备案租赁合同吗

你可以直接去房管局查就知道了。你租了之后这个房屋在抵押的,不管谁都不能解除你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协议。就是说在你的租赁期限满之前,这个房子哪怕他卖掉了你们的租赁协议继续有效。

『柒』 去房产局办租房合同需要带什么证件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租赁合同应该到房产局申请备案处理,申请人(户主)需要提供租赁双方身份证明、租赁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出租人委托证明等资料前往办理的。部分地区若开通网上备案的,可以自行网站备案以后再提交资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或者备案,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审查租赁合同后,颁发房屋租赁登记或备案凭证。房屋租赁登记或备案凭证可以用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有效证件。

网上备案流程:
第一步是网上注册账号。申请人首次进行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申请前,需在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网上政务大厅”点击“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进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进行备案申请。
第二步则是填写备案申请信息,包括租赁房源信息、租赁合同信息等。租赁房源信息包括权属信息、房源坐落等信息;而租赁合同信息包括租赁双方相关信息、租赁价格、租赁面积及期限。
第三步则是上传备案申请相关资料。申请人可将租赁双方身份证明、租赁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出租人委托证明通过手机或相机拍照,于30日以内上传。
第四步就是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将及时予以受理,审核完成后,系统将通过短信回复申请人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即完成网上备案申请;如没有通过的,系统将短信告知退回理由,申请人可补充完善准备相关资料,再次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cd/2014-08-29/c_1112288125.htm

『捌』 房管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①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②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望采纳!

『玖』 请问租房需要到派出所登记备案吗

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应当登记。

备案派出所为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地址可自行查询。

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9)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扩展阅读: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参考资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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