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延展
① 租房到期后未续签是否视为合同自动延伸
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1)合同延展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形式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基本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基本义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② 合同完成后再约定补充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用
问题说的不是很详细!这个延伸条款是本来就没有,没注意。还是双方再约定一个补充内协议。容如题所说,如果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约定补款,那么这个条款是什么,如果针对履约时间又来一个约定,合同仍然有效,如果是别的内容,那使合同继续有效,那么对履行时间还要再行商定。
③ 请问合同中如订有“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视为合同自动延续”条款是否有效
该条款有效。至于5年后,此条款应该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可以再行协商处理。
④ 购房合同的附件四延期交房的延展期是什么意思
延展期意思就是约定交房日期10月20日,但是有了这个延展期72天,在10月20日之后的72天之内交房都不算违约
其实这个是开发商钻法律的空子。。。
⑤ 合同里 什么是自然延伸的责任继续有效
您好,这是该公司自己规定的条款,意思大概是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相关责任继续有效。仅供参考。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⑥ 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为1年,后延展3年满,3年后未续签,这几年是属于代理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呢
就是代理合同,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保险公司不用交社保。这也不是无限期合同。最多四年。一般会给你从做一下
⑦ 合同法对合同期满后自然延展如何规定
这种约定是合法的,但是这种约定的前提是合同主体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顺延无争议,如果一方提出变更合同部分条款或是改变权利义务的约定内容的,双方应通过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⑧ 房屋承购经济合同中的延伸服务包括哪些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专34条的规定,房属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⑨ iOS中协议和延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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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仓库租赁合同的拓展延伸
有关商品房屋租赁的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仓库租赁的主要规定如下: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3、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4、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5、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6、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