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财产纠纷
租赁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按《合同法》等的规定处理。侵害财产纠纷属于侵权纠纷,按《侵权责任法》等的规定处理。两者适用的实体法律不同,属于不同的案由,具体请求也不同,不是同一个诉讼请求。
㈡ 房产抵押与租赁发生冲突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可见,后成立的租赁关系对先设立的抵押权无对抗效力,抵押权人在实现权利时,能以房屋并无租赁关系存在(即无权利瑕疵)变卖、拍卖而获得清偿,租赁关系对于受让人亦无约束力。至于承租人可以依其与出租人之间的内部合同关系主张权利,即如果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没有告知承租人有关抵押的事实的,出租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已告知的,则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合同关系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还是存在的,而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受抵押权存在的影响。也就是,即使租赁关系成立在后,承租人对该租赁房屋仍享有优先购买权。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2百三十条也有类似规定。可见,优先购买权是以存在租赁关系为条件的,即只要租赁合同关系存在,优先购买权就存在。承租人始终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其法理基础,即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其本质是为了实现债权,只要抵押权人从抵押物上获得相当的补偿即可。所以,不管租赁关系设立的先后,承租人都享有优先购买权。
㈢ 我租A的房子,A和B产生经济纠纷,B要求财产保全,法院有权限期我搬出租房吗有租房合同,尚未到期。
一般来说,对房屋做财产保全只是使房屋无法买卖,并不影响租赁,法院不会要求你搬出的。
㈣ 房子被别人强住可以追要租金吗经济纠纷法院把我家房产作为财产保全、就交给对方保管居住出租16年。
你们欠对方多少钱啊,房子让人家保管16年?可以计算房租,。按照你们当地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12个月*16年
㈤ 房屋租赁纠纷,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金2万元怎么收诉讼费
涉及财产纠纷的民事案件的诉讼费收取按照标的额确定,2万的标的诉讼费300元。内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容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㈥ 因房屋租赁合同出现纠纷中,出租方不顾承租 人房里财产安全强行将房门拆除,熟什么行为
你好!
因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了纠纷。
如果在合同期内,出租版方不顾承租人房里权财产安全强行将出租房的房门拆除,这是违约和侵权的行为。如有恶劣后果,承租人应该依法追究出租方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只要你有事实和证据,只要你提起诉讼,必定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㈦ 我是房客,出租房里东西坏了,谁负责
自然老化的应房东出钱,人为搞坏的租客出。
【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 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资料扩展: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㈧ 价值300万的房产纠纷 打官司要多少律师费
以下仅供参考,具体按实际情况收费: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8)租赁财产纠纷扩展阅读:
律师费具有以下特点:
一、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二、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三、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㈨ 如何确定财产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求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有约定的除外。
㈩ 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怎么处理,设立抵押权时应注意什么
转让抵押物的合同,虽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但仍应有效。理由: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专有着本质的区别,转让抵押属财产行为的实现,需要进行两个行为,一个是签订转让抵押财产买卖合同的债权行为,另一个是抵押财产所有权变动的物权行为。而转让抵押财产债权行为并不是必须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因为抵押人与买受人签订转让抵押财产合同的行为,只是一个债权行为,并不会直接导致抵押财产物权变动的结果,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与他人签订抵押财产转让合同行为并不会导致抵押权的消灭,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抵押人仍是抵押物的所有权人,有权将抵押物自由转让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