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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转诊纠纷

发布时间: 2020-12-07 05:14:07

① 医院不给开转诊去哪投诉

你不符合转诊条件医院和医保是不会同意的。即使医院同意转诊还需要医保批准。

②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可以投诉吗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可以投诉,可以向卫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按照内《医疗事容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2)医院转诊纠纷扩展阅读:

如果是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③ 我想去外地就医,本地医院不开转诊证明,该怎么办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

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
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
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④ 如果没去当地医院就诊,要当地开转诊证明,医院会肯吗,因为要到异地看病,只有开转诊证明才能报销

如果没有在当地医院就诊,想要在当地开转诊证明,这是不可以的,因为如果在转诊过程中,如果出现医疗事故,不仅当事的医生有责任,医院也有责任,所以是不可能不经过就诊就开转诊证明的,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当我们想明白这些原因之后,是不是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想法了?其实我们要理解医者仁心,他们非常希望大家都能健康,只是医学还没有达到那个境界而已,需要互相理解,你们说是不是?


⑤ 医院病人转诊途中突发事件怎么处理

医院病人在转诊的途中突发事件应该由医院全权负责,在转你的图中必须有医院的医护人员陪同,如果没有他们是有责任的,你可以直接找院方协商解决。

⑥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直接出院医保问题怎么解决

医院不给开转来院证明自,在外地看病是不享受报销待遇的。

在外地报销只有两种可能报销。一种是在外地的急诊急病,一种就是在本地就医后转到外地的。最后再医保局鉴定即可。鉴定过程很严格的..

你这种情况,在河北保定看病达到起步线后,是可以报销的。但去北京,没有转院的手续,那么在北京看病将不享受报销待遇。

⑦ 不认真履行转诊义务,医院应否赔偿

此时尽管患者没有终止契约之意思表示,但如果有不良后果,则应以违反转诊义务为版由追究医院的责任权。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转诊只限在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情况下。究竟如何理解“设备和技术条件”,是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该转诊的关键;在有些情况下,医院以没有床位为由要求转诊,明显牵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所述“设备和技术条件”应理解为患者在诊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无法替代的医学设备和医学诊疗技能。(2)必须做到及时转诊。

(3)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患者具有自主决定权。但在病情极不稳定或随时有危及生命可能的情况下,无论是否转诊,均应签署一份书面文件,说明是在临床医师的充分说明和理解基础上作出的最终决定。(4)对危急患者必须做急救处置。

⑧ 如果当地的医院不给转诊呢医生不签字怎么办

1.可以申请出院,办理付费手续。
2.一般来说,病情无好转,可以找院里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

⑨ 转诊流程是什么

“转诊”概念常以医院的等级进行划分,除在同等级综合医院间进行转诊外,还可以将转分为纵向转诊和横向转诊,纵向转诊包括正向转诊和逆向转诊,正向转诊指由下级(社区)医院向上级医院逐级转诊,逆向转诊是指由上级医院向下级(社区)医院转诊。

横向转诊则指向同级别专科、专长医院转诊。

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中,双向转诊制是在社区首诊基础上建立的扶持社区医疗卫生,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减少由于城市综合性大医院承担大量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任务而造成的卫生资源浪费,以及基层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需求萎靡、就诊量过少等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9)医院转诊纠纷扩展阅读:

双向转诊制度适用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对于在本院不能得到更好医疗服务的患者转入上层医院。

指导思想

一、适应国家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新形势,把握“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及全民基本医疗”的医改新方向。

二、最大限度地凭借集团科学的管理与经营理念、先进的医疗设备、精湛的医疗技术及优良的就医环境等优势,挖掘潜在的医疗市场。

三、满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保健、人才培养、仪器设备等需求,以“低收费、广覆盖”惠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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