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合同工
1. 在公安局工作签合同属于合同工还是临时工
这种工抄作是合同工
,但属于事业单位的派遣合同,你不属于公安系统的编制,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公安局工作,你和公安局的正式员工有同工同酬的待遇,但是事业单位其他的隐形待遇是没有的,其他都一样~~~~
2. 公安局长期合同制警察是不是就是事业编警察
目前暂时没有听说有长期合同制警察,都是短期合同3-5年一签订,一般签两次版就不会再续签了。公安民警权都是公务员,以前的事业编制的铁路警察都已经转公务员编制了。合同制警察就是辅警和协警,没有事业编制的。
拓展资料:
1.人民警察简称民警,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
2.辅警也称协警,是属于合同制的警察,顾名思义,就是从事辅助性工作,没有执法权。是因为当地警力不足,需要短期招聘协助警察工作的人员而出现的。
3.合同工的名字叫协勤、协警、辅警,实际上不是警察。工资也比正式民警要低很多。事业编制的警察目前我们这里是没有的,也没有听说过。
4.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它不是一级授权联防队。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
3. 公安局里的合同工是签事业单位招聘合同还是签劳动合同,还是俩个都签
公安局的正式岗位工作的,也就是有编制的,叫做“干警”,说白了是版干部身份。后来有些岗权位缺人和新部门出现,抽调和复转的人员以工代干(也是有编制的当时全民所有制时)就是“合同警”,再后来劳务合同的叫“协警”。也就这样了,公安大学的实习生呢,基本不签合同,考近来就是干警。
4. 公安局合同工可以转事业编织吗
可以转的,要考试通过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三条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四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五条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4)公安局合同工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第一百零一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一百零二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一百零三条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机关依据本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第一百零五条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5. 公安局合同工可以转事业编制吗需要文凭吗
一楼来、二楼、三楼不懂就自不要误导楼主!
机关单位,只有行政编制(公务员),没有事业编制的!除非你这个单位本身就是事业单位!
现在行政单位要成为公务员编制的,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果有关系人脉更好,想不通考试,转为行政的是不可能的!
至于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那就要看是什么地方了,一些经济落后的地方,现在还存在这种有关系就是内定的,考试只是走走过场的形式!
总之,不管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首先单位要有空的编,才有可能通过考试进入!
6. 公安局的合同工都是做些什么
公安局的合同工大致分为两类
一、负责协助一线民警执勤,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警)
二、行政勤务,例如驾驶员、清洁工、收发员、打字员等等
7. 合同制公安局警察
公安机关的人员编制一般分为行政编、合同制与临时工。
行政编:公务员,正规编制。
合同制:合同警或其他类工作,如一些内勤,司机等等,但有些地方的合同警却纳入了事业编。
临时工:这种编制就得按当地公安局的安排来说了,有些地方的协警可能属于合同制,也可能属于临时工。
解释下合同警,合同警察也就是指和用人单位(公安机关)签定一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属于事业或者只是单位承认的工人身份的警察,他不是通过国家正式公务员考试资格的警察,两者的工资和工作性质不同,合同警察没有执法资格,所以不能参与逮扑和使用枪支,而且在警号上也有区别。
这么说吧,除了行政编以外,至于事业编、合同制、乃至临时工,只要在每个地区的人员编制的限定指标内,其具体细节就得根据当地公安局来说了。对于行政编以外的人员编制,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
8. 公安局文职协警合同工如何转正
公安局文职协警合同工转正即成为警察编制的公务员,需要参加公务员笔试、面试通过政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章录用
第二十一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七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十六章职位聘任
第九十五条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第九十六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九十七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十八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机关依据本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第一百条
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8)公安局合同工扩展阅读:
案例:
一名大学生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父亲临时工未“转正”的相关问题。他称,自己父亲是合江县凤鸣镇派出所的一名协警,工作20多年还是临时工。
对此,合江县凤鸣镇人民政府答复称,发帖网友的父亲从1991年在凤鸣镇工作,现任凤鸣镇保安中队队长,至今已经有25年了,工作认真负责,多次被市、县、镇表彰。
保安中队作为凤鸣镇治安管理队伍,为凤鸣镇治安工作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凤鸣镇人民政府已按规定与保安中队队员签订了劳动合同。
9. 公安局除了招警察,还有哪些工作岗位不需要警校毕业的那种,最好有合同工的。
公安局还会招文职人员主要是系统录入文字档案的整理,还会招辅警主要配合警察管好治安,还有就是车辆违法违章的处理。这些都是合同工。
10. 公安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是什么性质
属于劳务工性质,即外聘人员。
外聘员工介绍:
特指对待企业、个人寻求高效益高资产时寻求外界人士帮助或者是签的是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在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属于人事处、人力资源部里没有档案不在编制内,也不在企业公司内部招聘的,就叫外聘员工。
外聘人员即在事业单位没有编制的一种聘用形式,编制和非编人员享受的待遇不一样。
1、在编的工资奖金都是财政局拨款、或差额拨款。
2、非编人员差额单位一般是单位内部消化,全额单位的要看性质可以享受一部分财政局补贴。
3、如奥运、残运会等保障补贴非编是不享受到的。
4、非编人员的工资估计就只拿在编人员的奖金的一半。
5、逢年过节的过节费要打折。
6、外聘编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应该在编制方面有所区别。
(10)公安局合同工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