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培训合同
单位原因解雇,你不用付违约金
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就可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 劳动合同法关于培训的规定
第一条的概念很模糊,不知道是否您的表述问题还是公司在玩什么花样,您必须明确所谓不带薪是否意味着不签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薪水问题,但是签了劳动合同,薪水就必须给你。
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则第二第三条就成立了,但是培训费的3000元要计算合理;
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则你不受公司的任何约束。
3. 劳动合同中的培训费如何界定
劳动合同规定复的制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劳动合同中关于培训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中关于培训合同的定义:
一、如果是 属于专项培训,如果是普通入职培训或者国家强制性培训就不能约定服务期。
二、 要有正式发票。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5. 培训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内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容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果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实质性的培训,约定服务期,在服务期未满你提出辞职就按二十二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领导同意了只是口头同意,没有办手续,你应继续上班,你不去上班,应按旷工处理没错,至于旷工应如何处理,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没有规章制度或不按规章制度处理就是不合法的。
6. 劳动合同中的培训约定一般都是怎么写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