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案例
A. 经济法买卖合同案例
1:甲乙的买卖合同因为实际履行而成立
2:合法。甲的做法为不安履行专抗辩
3:乙要求甲承担属违约责任合法。因为合同的免责条件为不可抗力,此案件没有不可抗力存在
4:丙公司承担违约赔偿甲公司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原因:合同违约赔偿的责任
B. 经济合同法案例分析
有义务,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内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容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当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导致发生上述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甲公司管理混乱造成,没有及时将信息传递供应商,也没有收回相应的公司印章,才导致发生这样的问题!
C. 经济法合同案例分析
合同不成立。根据规定,一方发出要约,而另一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承诺的,合同不成立。“若有异议,请于9月30前提出,否则将于10月初发货”对机械厂不发生约束的效力。
D. 关于合同法的经济案例分析
甲丙合同约定,甲不能私自拆修缝纫机,甲违反拆修致缝纫机报废,应当承内担赔偿责任。丙保证容缝纫机不会出现故障,但实际出现了故障,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不应当超过缝纫机价值。
关于甲延迟交付造成赔偿违约金5000元并不能归责于丙,法院应当驳回甲的诉讼请求。(甲在缝纫机出现故障可以请求丙维修、更换,或者另租缝纫机,而不是等着违约于乙)
E. 经济法合同案例分析:
1、建筑公司的分别发函行为系“要约邀请”,甲、乙回函系“要约”,建内筑公司条二次容向乙厂发函的行为系“承诺”,建筑公司与乙厂之间的合同自建筑公司第二次函到乙公司时起成立。
2、甲厂与建筑公司买卖合同不成立。无义务。甲厂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F. 经济合同法案例
1.首先你要明确合同法中关于违约金的立法宗旨在于补偿而不是惩罚。明确这专一点就好办了。
2.《合属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3.如果乙方违约未能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5万元,乙方要求减少违约金数额,法律允许。
4.如乙方违约金给甲方造成8000万元损失,乙方不能提出减少赔偿金的要求。反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增加违约金的要求。
G. 合同经济纠纷案例
1.你们和客户是委托关系。你们只不过是受托人,接受委托转钱给该客户的供应商。
2.钱已经转给中间商了,你们完成了委托义务。你们和客户之间的口头委托合同已经终止。那35万元既然不是给你们的,你们也没有义务偿还。
3.客户无权要求你们赔偿,所以就赖你们和他之间有合同关系。并基于不当得利要求你们返还35万元。
你需要找证据来证明你和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
1.打款给他的供应商的记录、存根等。
2.该供应商与该客户以往的交易记录,特别是你们曾参与其中的。
3.证人证言,比如找那个供应商的堂哥出庭作证。
4.如果可以,拿到那个供应商他堂哥的担保合同。
5.其他证据。
建议找当地律师。
H. 关于经济合同方面的案例分析
1.百货公司发布的招租启事属于要约,由于此要约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发布之日就应视为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生效,因此不存在要约撤回问题。 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对撤销要约有限制,以下两种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本案中,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这种特殊介质发布要约,已经使人确信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另一方面,就周某来说,他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相当多的准备工作,并付出了一定的经济支出,因此对他来说,该要约也是不可撤销的。所以,百货公司宣布撤销要约的行为无效,实际上合同已经成立。 因此,周某的损失百货公司应该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应该有限制,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就本案来说,几千元的利息当然要陪,但周某所称的预期收入因具有不确定性,不在赔偿之列。 2.(1)商店与张某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合同法规定,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商店将相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了张某,已经构成了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2)商店的诉讼请求可以成立。合同法规定,对于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商店可以提出请求,如果是撤销合同的话,双方就应该返还原物和价款,也就是退货;如果是变更的话,就是按照正常价格购买,要补足应付的价款。
I. 经济法合同的案例~~求大神详细分析哈!!!!!100分!!!求速度!!!
看在100分的面子上,我也分析一下!
本人认为这个主要看当初的合同是否内有关于对黄金纯度的约定容,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国家规定,没有国家规定按行业标准。
如果有约定的话,对方提供的黄金不达标,明显属于违约,对于合同违约的,针对这个案子可以要求对方按照足额纯度的黄金履行,并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对方拒不履行,可以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
B因为迫于无奈接受合同,且黄金纯度低,这个合同明显属于显失公平,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其次也可以说是对方违反合同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也可以要求撤销合同,赔偿损失。
J. 关于经济合同法的案例分析
江某既然告其违约,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法院起诉。当然,如果能协商是最好的。
因为是随行就市,所以就要证明7元和9元哪个是目前的市场价格。证明了这一点双方认可了,就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