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95条
1. 合同法九十五条是什么意思我于2010年3月9日买的商品房,当时合同上约定交房期限是2010年7月31日。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回,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答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虽然合同上约定“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未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因此,只要对方没有催告你是否行使解除权,你的解除权就没有消灭,当然不算超出有效期限了。
由于是对方违约,你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或者依照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2.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关于解除权异议期的问题,是否适用合同法第九十五条关于解除权消灭的规定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适用于《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专《合同法司法解释属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3. 关於《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一些问题,急啊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1、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版条:“赠与权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你的赠与合同已经公正过了,故无法撤销。
2、但是根据195条,此条规定的是赠与合同当事人的情事变更抗辩权。这一条的效力要大于上述的186条第二款。也就是说,你可以以你赠与后将导至生活的困难为由拒绝履行赠与合同。这种拒绝履行不视为违约。
3、如果上诉到法院,你可以要求法院支持你的抗辩,即支持你如果仍然赠与将导致生活困难。如果法院支持了,你就可以拒绝履行合同(但这个合同仍然在法律上是成立的,无法撤销);如果不支持,你的姐姐有权要求你做出变更登记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4. y合同法第九十三、九十四、九十五、九十六条!
第九十三抄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5. 合同法95条什么意思
《合同法》第抄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比如:张三住在上海,他和北京的一家宾馆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在今年张三只要到了北京,宾馆就要在本宾馆之内安排一间房间让他住宿(也就是宾馆必须保证总有一间空房,不能把房间都让人给住了),可是张三今年一直没到北京来,就属于“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又如:张三与宾馆约定,只要他来北京宾馆就要在本宾馆之内安排一间房间让他住宿,可他老不来,宾馆急了,对他进行了催告,张三在合理期限仍不来北京,他的权利就消灭了。
6. 签定无个定期限劳动合同95年的巜劳动法》那条那款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看2008.1.1起实施的劳动合同内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比劳动法容的规定更完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7. 当合同法45条与95条相冲突时法院应该怎样判决
法律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下位法服从于上位法、先法服从于后法、专一般法服从于专业法。合同法与属环境保护法属于同位法,如果涉及问题是环保方面的则吸收环境保护法的原则,如果是涉及合同方面的则要吸收合同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