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员工辞职
① 《劳动合同法》对于员工主动辞职有什么规定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专解除劳动合同:属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存在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②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离职员工工资发放时间吗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发放时间:
1、《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③ 劳动合同法 员工辞职后多长时间可以离开
提前三十日交辞职信期满即可。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当时领资走人。
④ 劳动合同法中,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怎样补偿
员工自动离职的,而且经过用人单位通知,要求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后,仍然不回去办理内的,那容么就按开除处理,而且一分钱都发。因此,主动离职的,一定要及时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补缴社保,那样你才能有补偿。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时间1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补偿一个月。低于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⑤ 现在劳动法规定正式员工辞职需要几天
劳动法规定正式员工辞职需要30天,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拓展资料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劳动者不能不辞而别,劳动者不辞而别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但是劳动者要考虑到是否自己有竞业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般都是2n+1的赔偿方法。
参考资料
网络:劳动合同法
⑥ 劳动合同法员工因身体不适可否马上离职
不可,要有医院的病历证明。
⑦ 劳动法里规定了员工辞职后要等一个月才能走吗
是的,对于员工来说,辞职唯一的限制就是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7)劳动合同法员工辞职扩展阅读: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